什么是证券承销合同?

2024-05-04 16:42

1. 什么是证券承销合同?

可在股票账户买入的基金分为场外交易基金和外汇基金。也就是说,可以在银行购买的传统基金有2000多种。比如那种需要去银行排队买几天、几十天、几百天的理财产品,年收益率在5%-6%。这些收入可以不排队直接在证券账户上交易。当日15:00后买入或卖出,计算下一交易日净值;认购费为1.5%(股票型基金),赎回费为0.5%,管理费为每年0.5%-2%。不同类型基金的赎回时间不同,一般为赎回后2-4个工作日。最快的货币基金,一般只有1个工作日,没有申购和赎回费用。交易所基金可以在交易时间内的任何时间进行交易,如封闭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和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目前有506个。
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qT5NaBPJwQpjlawUnlXeA?pwd=7ijk 提取码: 7ijk    

什么是证券承销合同?

2. 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如何的

一、什么是证券承销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
二、债券承销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1、证券代销在债券投资中,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2、证券助销所谓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3、证券包销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4、承销团承销亦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临时组成的一个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我国《证券法》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与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5、证券代销的特点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三、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如何的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包销协议,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6、违约责任;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承销团承销协议的内容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包销的具体方式、包销过程中剩余股票的认购方法或代销过程中剩余股票的退还方法;
(4)承销份额;
(5)承销组织工作的分工;
(6)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7)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8)承销缴款的程序和日期;
(9)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10)违约责任;
(11)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3. 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怎样的

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6.违约责任;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怎样的

4. 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6.违约责任;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 承销证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署证券承销协议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特别许可和授予的承销业务资格。
2、证券承销协议是书面要式合同。
3、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送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4、不得违反国家强行法的规定。
一、设立证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所需条件如下: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营业场所和营业设施;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条件。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从大的方面划分,一般经过几个阶段:第一、拟订总体的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股份制的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第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第三、改组工作的开展。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第四、发起人出资。第五、公司筹委会的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第六、召开创立大会以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第七、办理工商注册的登记手续。
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程序是:
1、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
3、发起人按照法律规定与证券经营机构、银行签订签订相关协议,并报证券部门审批后,进行股份发行;
4、申请设立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票条例》第二十条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根据我国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的法定送审文件。在实践中,证券公司在介入证券发行准备工作时,就处于与证券发行人协商承销协议的状态。证券发行人在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送审文件时,必须提供与承销机构草签的承销协议和证券承销方案。证券监管机构可对承销协议内容提出反馈意见,承销协议双方根据该反馈意见作出补充修改后,并在接近招股说明书公布时,最终正式签署承销协议。

承销证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6. 承销证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1、签署证券承销协议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特别许可和授予的承销业务资格。2、证券承销协议是书面要式合同。3、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送审文件的组成部分。4、不得违反国家强行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股票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根据我国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的法定送审文件。在实践中,证券公司在介入证券发行准备工作时,就处于与证券发行人协商承销协议的状态。证券发行人在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送审文件时,必须提供与承销机构草签的承销协议和证券承销方案。证券监管机构可对承销协议内容提出反馈意见,承销协议双方根据该反馈意见作出补充修改后,并在接近招股说明书公布时,最终正式签署承销协议。
具体的范文模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qT5NaBPJwQpjlawUnlXeA?pwd=7ijk 提取码: 7ijk

7. 证券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证券承销的概念与方式
证券承销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利用自己的良好信誉和销售渠道将拟发行的证券发售出去,并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销费用的一毓活动。
法律规定承销分为代销与包销,这是从承销责任形式不同作出的区别。代销与包销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仅为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证券发售任务时,余额退还发行公司,证券公司不承担发行风险,因而收费也较低;后者是指全额包销,证券公司在相关的时间范围内不能全部售出发行证券的,自己买下全部余额,证券公司风险大,收取费用也较高,且往往须通过融资来满足包销余额的资金需求。
二、承销协议内容
承销证券,证券公司与发行人必须签订协议,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协议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表明合同主体的身份,这是任何一个合同须载明的事项,否则无法明确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这是承销协议的主体内容,是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关键部分,缺乏这些基本问题的约定则承销无效。
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经济活动的一个特点就是流转性,法律鼓励适当的快节奏流转,不保护超过法定时效的民事权利。约定时效不得超过法定时效,所以约定期限是可少于90日,不可多于90日。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付款方式及日期不同,会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诉讼时效、诉讼地点及仲裁事项。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日期,证券公司可于产生纠纷后随时要求发行人偿付;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方式与地点,发行人应在证券公司所在地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如转帐)结算。
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方式
这是在合同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承销商的业务收入和取得收入的方式,没有此项规定,则会导致合同无效。
6、违约责任
一个完整的协议庆包括违约责任部分。如果协议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并不影响协议的成立,违约责任将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由各自按法定方式承担。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项规定是个口袋条款,即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证券承销的实践经验总结,要求承销协议具备相应条款。
此外,由于每次承销业务都或多或少有其特点,承销协议还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其他内容。

证券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8. 证券承销协议的概念

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承销制度的核心,是证券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签署旨在规范和调整证券承销关系以及承销行为的合同文件。具体来说,它是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担任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承销证券时,与发行人签订的包销或者代销协议。主承销协议的条款分为必备性条款和任意性条款。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主承销协议的必备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包销,代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其中的股票发行价格采用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3、包销、代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其中的承销期不得超过90日。
4、包销、代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包销、代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6、违约责任。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
1、签署证券承销协议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特别许可和授予的承销业务资格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自营、承销等业务。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证券监管机构的特许授权,可以依法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所以,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获得了承销业务资格,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未获得证券承销资格,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取得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可能取得不同证券的承销资格,如有的证券公司仅取得a股股票承销资格,有些则可同时取得b股承销资格。有的证券公司只取得证券分承销商资格,有些取得主承销商资格。证券公司必须在证券监管机构核准或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证券业务。
2、证券承销协议是书面要式合同首先,证券承销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署,不得采取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协议。其次,证券承销协议应当记载法律、法规要求记载的事项,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记载的事项,也须记载于承销协议。最后,证券承销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后,须提交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和备案。证券发行人与承销商对证券承销协议的任何补充、修改和变更,也必须提交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和备案。这可以防止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借补充、修改和变更之名,规避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3、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送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股票条例》第20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根据我国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的法定送审文件。在实践中,证券公司在介入证券发行准备工作时,就处于与证券发行人协商承销协议的状态。证券发行人在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送审文件时,必须提供与承销机构草签的承销协议和证券承销方案。证券监管机构可对承销协议内容提出反馈意见,承销协议双方根据该反馈意见作出补充修改后,并在接近招股说明书公布时,最终正式签署承销协议。
4、证券承销协议不得违反国家强行法的规定现行法律对证券承销协议的个别特殊条款作有限制性规定,证券发行人与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时,必须遵守此类规定。如根据《证券法》第26条第1款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法》第28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请证券监管机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