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2024-05-05 07:13

1. 福州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比例如下: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成年人 未成年人 成年人 未成年人

  三甲(不含专科) 800元 400元 55% 60%

  三乙、二甲及二甲以上专科 400元 200元 65% 70%

  二乙、一级 300元 150元 75% 8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50元 75元 85% 90%

  参保城镇居民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在保险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包括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和个人负担部分费用),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大病医疗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00元。

  从2013年1月1日起,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

  参保人员的医疗费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是如何计算的

  举例如下:

  例1:参保城镇居民李某,男,60岁。本年度首次住院在市一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300元,自费费用300元。市一医院为三乙医院,成年人在三乙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400元,支付比例为65%,李某本次住院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7300-400)×65%=4485元。

  例2:参保在校学生小张本年度首次住院在晋安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300元,自费费用300元。晋安医院为二乙医院,未成年人在二乙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150元,支付比例为75%,小张本次住院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7300-150)×80%=5720元。

  例3:参保城镇居民吴某,男,50岁。本年度高血压病在社区就诊累计医保目录内费用为3100元,成年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150元,支付比例为85%(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李某可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3100-150)×85%=2507.5元。

  提醒:以上是关于福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相关的介绍,如有疑问,可向福州社保局或者医保局等办事部门联系!

福州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2. 福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普通门诊补偿待遇: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400元/人)2、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60%,重病特殊病种门诊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70%;6万元以上至14万元(含14万元报销比例40%)3、住院补偿待遇: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报销比例在55%—90%不等);6万元福州市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报材料有哪些?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2、门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需提供:有效收费单据、医疗费用清单(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仅限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及女职工门诊流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3、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需提供:有效收费单据、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及《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4、本人农业银行结算账号(其他银行需提供开户行具体名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 福州市民医保报销比例

福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参保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比例如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成年人未成年人成年人未成年人三甲(不含专科)800元400元55%60%三乙、二甲及二甲以上专科400元200元65%70%二乙、一级300元150元75%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50元75元85%90%参保城镇居民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在保险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包括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和个人负担部分费用),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大病医疗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00元。从2013年1月1日起,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参保人员的医疗费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是如何计算的举例如下:例1:参保城镇居民李某,男,60岁。本年度首次住院在市一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300元,自费费用300元。市一医院为三乙医院,成年人在三乙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400元,支付比例为65%,李某本次住院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7300-400)×65%=4485元。例2:参保在校学生小张本年度首次住院在晋安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300元,自费费用300元。晋安医院为二乙医院,未成年人在二乙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150元,支付比例为75%,小张本次住院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7300-150)×80%=5720元。例3:参保城镇居民吴某,男,50岁。本年度高血压病在社区就诊累计医保目录内费用为3100元,成年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150元,支付比例为85%(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李某可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3100-150)×85%=2507.5元。提醒:以上是关于福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相关的介绍,如有疑问,可向福州社保局或者医保局等办事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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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医保报销比例

4. 福州市医保最高报销金额是多少?

       福州市医保在三甲医院住院时,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为800元,超出800元的部分,若为在职员工,个人负担15%,医保支付85%;若为退休员工,个人负担10%,医保支付90%。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封顶线为10万;职工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在该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满6个月不满2年的,在该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高血压、糖尿病特殊病种门诊的封顶线均为4500元。                                        
    
    住院期间医院会要求缴纳已支出费用的一定比例(比如30%,就是已花费1万,需要缴纳3千)。出院结算时,系统会自动报销。

5. 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根据当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第15条的规定:(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0元;(2)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解决。2、第16条规定:参保人员住院、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医院等级→参保人员↓三甲(不含专科)三乙、二甲以及二甲以上专科二乙、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成年人:40%;50%;60%;70%;未成年人:40%;50%;60%;70%3、以上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榕政综[2007]249号)。

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6. 福建省医保报销比例

福建省的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可报销的比例为75%,新农合最低是70%。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另外,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纳入医保,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8. 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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