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内设机构

2024-05-07 14:08

1.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内设机构

(一)职能处室:办公室、法律事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外汇检查处、反洗钱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二)党群工作机构: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宣传部、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三)直属单位:营业部、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票据清算中心、清算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内设机构

2.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于1949年1月16日在天津市成立分支机构。1998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人民银行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大区分行在天津市挂牌成立,并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履行职能,负责领导和管理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有关工作。

3.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二) 负责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三)防范化解辖区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四)分析、研究辖区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定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五)负责管理所在地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六)管理所在地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七)管理所在地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八)管理所在地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九)管理所在地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十)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十一)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的主要职责

4. 人民银行下午几点办公

私人业务中午是不休息的,对公业务是下午2点开始办公。

一般网点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或9:00)至下午17:30(或16: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对公业务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双休日不办理对公业务。

除了国家法定假日,周末银行都是上班的。但是大部分银行都是不办理对公业务,只办理个人业务,并且下班的时间将会相对提前。其中自助银行是全天24小时营业的。

具体到某一家网点,可以先打95533询问网点电话,再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