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生育津贴2021年政策

2024-05-19 17:34

1. 乌鲁木齐生育津贴2021年政策

法律分析: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4、职工产假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乌鲁木齐生育津贴2021年政策

2. 2021年乌鲁木齐生育津贴政策是怎样的?

1、生育医疗费补贴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3、产前检查费用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5、参保男职工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项目有:绝育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拓展资料: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育手术常规〉的通知》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放置宫内节育器和皮下药物埋植,自手术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2、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5、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6、人工流产、怀孕不满3个月的休息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的休息30天,4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两项休假合并计算。上述休假,如遇特殊情况,由医师决定。(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津贴这是一条兜底条款。因各地对生育保险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津贴的发放范围也不尽相同,以上两项不能完全包括在里面。如有的地区允许女职工在生育后,给予男职工一定假期,以照顾生育后的妻子,假期工资照发。为了使生育津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充分考虑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现实利益,本法规定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新疆生育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6、《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新疆生育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4. 新疆计划生育法2021年新规定

法律分析:可以生两个,符合条件的,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再婚夫妻(复婚者除外),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二等甲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相当等级因公伤残人员;
(二)婚后不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汉族夫妻收养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夫妻收养两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一方从事井下作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六)经州(地、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婚夫妻(复婚者除外),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城镇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二)农村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三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子女数已达到本条(一)、(二)项规定的子女数,另一方未生育的。

5. 新疆计划生育政策那年开始实施

新疆计划生育政策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 本条例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修正过程:
1、2002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根据2004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3、根据2006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4、根据2010年6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的《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扩展资料: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五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相当等级因公伤残人员;
2、婚后不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补充规定》,城镇少数民族夫妻收养两个子女后怀孕的;
3、从事井下作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的;
4、经州(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婚夫妻(复婚者除外),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城镇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或者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的子女数已达到三个,另一方未育的;
2、农村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三个子女的。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新疆计划生育政策那年开始实施

6. 新疆就业补贴政策2021标准

新疆就业补贴政策2021标准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每人每年3人,以100元每人每月标准按月发放。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每人每月,不受上限。发放对象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3、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4、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5、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6、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7、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7. 新疆的生育津贴怎么算

你好新疆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根据最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疆的产假是158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摘要】
新疆的生育津贴怎么算【提问】
你好新疆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根据最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疆的产假是158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回答】

新疆的生育津贴怎么算

8. 2013年新疆的生育津贴怎么算的?

第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 
第十三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