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局课后延时收费标准

2024-05-05 07:06

1. 国家教育局课后延时收费标准

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社会的不断发展,家长上下班时间与学生上下学时间不一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校外托管班成了家长唯一的选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在2021年出台了延时放学政策,      统称“5+2课后延时服务”      ,要求学生放学时间于当地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      课后延时服务展开后,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收费问题      ,根据官方的回应,“5+2课后延时服务”是为了解决家长接送孩子难的问题,孩子放学无人监管的社会性难题,但由于各地财政情况不同,所以这笔费用需要家长来缴纳。
      根据已知的收费标准,江苏、内蒙古等地收费是每学期300元,保证参与服务的老师课时薪资不少于60元。      天津地区课时服务费每人每月不高于180的标准,初中开展晚自习原则按照每人每月不高于100元的标准。      西安收费为140元/人/月,中学生100/人/月;深圳地区则每年1000元,每学期500元;      全国各地收费标准不一,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收费标准在每学期300-3300元之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80%应当补助给服务的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剩余的20%用于服务期间学校的开支。      但因为某些原因,课后延时服务费的使用受到了多方质疑。      近日,就有一线教师向上级反映,很难拿到课后延时服务的钱。

      该一线教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学校早就对这笔课后延时服务费进行了分配,但课后服务的老师最高只有317元,其余的分配给了学校其他人员。      教育部规定课后延时服务费80%补助给服务的老师及工作人员,但该校只分配了10%不到,引得该校老师不满,向上级反映,有关部门未否认,说明这么一线教师反映的是事实。
      自打课后延时服务收费后,这笔费用的支出一直存在问题。      很多学校都未按照教育部规定的80%发放给服务的老师或工作人员;许多未带班,未直接参与服务而发放费用的情况普遍存在。      其次,很多隐形支出缺乏公示,比如课后服务费的20%用于学校服务期间的支出,但这笔开支是一个谜,学校开支了哪些东西,花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几乎没有学校会进行公示,一线教师完全不知情。      这笔费用缺乏使用区分度,缺乏规范,比如学校哪些支出属于正常开支?哪些属于课后延时服务开支?这就导致有些学校把正常开支算在课后延时服务开支中。

国家教育局课后延时收费标准

2. 教育局规定延时收费

      近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其中,对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作出三条管理要求:
      新《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本是好事。      然而,有网友表示不满了:      “不收费都不是学校了,什么都收。”      “有管理要求以后,更加肆无忌惮了。”

      尤其是针对“课后延时服务收费”这一问题,部分网友更是表示:      “学生减负+课后服务费=给学校增加收入=学生没减负+增加家长支出。”      “课后服务费是给学校老师创收的。”

      甚至有网友呼吁:取消课后延时服务!
课后延时服务      从2021年9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开始陆续实施“5+2”课后延时服务。      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      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而为了保障教师的权益,以及促进老师们的教学动力,各地区都陆续推出了“5+2”服务收费标准。      例如,在江苏和内蒙古,对于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们每学期需要缴纳300元,以此保证参与服务的老师课时薪资不少于60元。
      而在天津地区,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照每生每月不高于180元标准收取,初中学校开设晚自习班原则上按照每生每月不高于100元标准收取。      西安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为小学生为140元/人/月,中学生100元/人/月。      深圳地区则是一学年收费1000元,分摊到每学期就是500元。
“收费标准”一出台,果不其然,网友炸锅了。      有的网友提出质疑:课后服务不应该免费的吗?      还有的网友肯定地表示:学校这是在变相收费,因为课后服务并不是上课,所以收费是不合理的。
      甚至不少网友羡慕地说:“当老师真好啊!每天两节课,下班早,还有寒暑假,再来个课后延时服务帮助老师提高收入,简直不要太爽了。”看到网友的这些言论,作为老师表示很无奈。      甚至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02“5+2”模式下老师负担越来越重      课后延时服务,到底服务了谁?      主要还是为了方便家长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接送孩子难”这一问题。      可对于老师来说,这个政策就不是那么的有人情味。在经历了课后延时服务的老师们都说:比之前更累了。      一位47岁的老教师在网上发帖:      “今年我已经47岁了,每天长达10个多小时的工作量让我越来越吃不消。以前下班之后回到家吃个晚饭还可以散散步,现在吃完饭连站都不想站,忙得身体在变差,精力在变差。”      课后延时服务,虽然是由老师轮流负责。      但她作为班主任,要等到班里最后一个学生走,才能离开。      一位初中老师表示:“我们一天要上12个小时的工作量,真的累到不想说话。”
      老师也有家庭需要照顾,但自从下发课后延时服务后,有多少老师已经无暇关注自己的家庭了。
      而且课后延时服务,不是正常上课,而是由老师组织开展活动。      如综合实践、课后阅读、并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      如此一来不是一般的混乱,弄不好老师还会违规、被投诉举报。      “5+2”模式下,不就是有老师因为给学生讲了课,被家长投诉吗?
“双减”,减轻了学生负担,增加了老师负担。课后延时服务,快乐了家长,却痛苦了老师。03一人身兼数职一线老师已身心俱疲      在许多人眼里,老师的工作非常轻松。      每天上两三节课后,就能躲在办公室里玩手机、和其他老师说说笑笑。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老师一天的工作内容真的很轻松吗?      曾有一则漫画,形象地还原了老师一天的生活。
      这还仅仅只是老师的日常本职工作而已,除此之外还有数不清的非教学任务。      《只有畜牧局没有给老师布置任务》一文中,就统计了老师接到的非教学任务。
      有位老师无奈地说:“我又教英语又教数学,一周三四节课后延时,学校又动不动就搞这个活动那个活动,要求所有老师参加,没课的时候又必须去听课。我根本没有时间改作业和备课,真的是巨累。”
      老师除了日常教学任务,还有无数非教学任务。本来一天到晚就忙得不可开交,如今又加上课后延时服务,这对于不少一线老师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教师负担过重,影响是极其重大的。      《中国教育报》曾做了项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教师亚健康占51%,疾病状态占34%。      也就是说,有85%的老师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      更有一项研究表明:我国人均寿命是75岁,而教师的平均寿命仅岁。      沉重的负担,让老师喘不过气来。      即便老师就是钢铁炼成的,也扛不住这样的烈火焚身啊!04老师是人不是神别让老师流汗又流泪      在教师队伍里,向来有段口口相传自嘲的话:“起得比鸡早,干的比牛多,睡的比狗晚,地位不如猪。人累,心更累!工作苦不苦,大家都清楚;生活难不难,五味都俱全!”      累是老师的工作常态,但比以前更累,也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被逼得无法喘息,面对种种偏见和误解的老师,又怎样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呢?钱理群先生说:“我们诚然要为学生减负,但为什么不首先为教师减负呢?”      重视教师的幸福感问题,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为紧迫。首先,要为教师减负。      全面落实教师弹性工作制度:早到早走,晚到晚走,同时进行适当调休。      进一步完善课后延时服务:支持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申请选择调休,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      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类任务:减掉非教学任务,让教师的精力回归课堂本身。其次,提升教师待遇。      教师应该奉献,但不能毫无底线的奉献。      教师是人不是神,他们也有父母子女,如果不提升老师的待遇,那么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很有可能也难以保证。      保证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必须在教师的报酬上得到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最后,也请对教师多一些理解和宽容。      老师不单是园丁、蜡烛,也是普通人,不要等到没人愿意当老师的那一天才知道老师的不容易。      请不要对老师太苛刻,别再不分青红皂白就指责老师。      如果教师所付出的一切能够得到大家的理解,得到社会的认可,那么再苦再累,相信他们也能坚持。      让教师这个身份回归单纯,让教育回归初心!真正让“双减”下的教育减“负”,而不减“质”!

3. 教育局关于补课的规定

法律分析: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局关于补课的规定

4. 延时补课费用是国家教体局规定的吗?

从2019年开始,部分地区推行课后延时服务,主要是为了更方便家长接送孩子,同时把时间充分利用起来用于学习。延时补课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谁来承担,如果学校有条件学校支付,如果学校没有条件,可以向家长收取。
站在老师和校方的角度思考问题,第一,有规定教师的工时和工资只与正常规定时间挂钩,正常规定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无早晚自习,并且周六日休息。
然后出于对学生成绩的考虑,因为家庭条件不一样,如果学生课外时间多了,不同的家庭选择不一样,有条件的补课,没条件的担负不起,并且学生自己本身爱玩,所以导致成绩差距拉大,所以利用早晚自习和周六学校补课。
可以使得学生的学习成本降低,但是如果不收钱,对老师不公平,拿着朝九晚五双休的工资,上加班的课,明显是不公平的,所以收费是非常合理的,并且做出收延长补课费是从教育局多次研究讨论,审批决定的,从制度上也是合法的。



相关介绍:
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志愿者的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
学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5. 我们这里学校竟然公开收补课费,老师改称是延时服务费,这合法吗

全国都在收,叫做课后服务费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
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
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具体活动受到社会需求影响,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承担着对社会输送人才的职能。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
201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51.2万所,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总量达32.6亿平方米。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我们这里学校竟然公开收补课费,老师改称是延时服务费,这合法吗

6. 我们这里学校竟然公开收补课费,老师改称是延时服务费,这合法吗

全国都在收,叫做课后服务费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
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
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具体活动受到社会需求影响,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承担着对社会输送人才的职能。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
201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51.2万所,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总量达32.6亿平方米。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7. 教育局补课新规定

法律分析:教育局下发文件: 公告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准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假期给学生补课,一旦发现将撤销相关职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教育局补课新规定

8. 教育局关于暑假补课的规定

法律分析:据市教育局规定,暑假中,严禁搞变相的违规补课,不能以任何名义进行整班补课和违规上新课,更不能借机乱收费。对期终考试部分学科不及格的学生,经批准,并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可以利用不超过假期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补差,每次不得超过半天。另外,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我市各校要安排一定时间对秋季进校的高一新生进行新课程实验的专门教育,可以让新生在开学时提前一周左右时间到校集中学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