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怎么管理

2024-05-16 03:10

1. 子公司怎么管理

1、权责单位2、管理单位3、人事管理4、人力资源规划5、员工培训6、员工绩效考核7、薪资与福利8、劳动关系管理9、人事异动管理 1. 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总公司总经理负责本规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本规定之管理单位。3. 经营班子成员:子公司经营班子由子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和人事负责人组成,由子公司董事会任命,对子公司董事长负责。财务负责人和人事负责人:业务上分别对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上同时对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经理)和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负责。其他人员:业务和管理上均对子公司经营班子负责。4. 子公司在每年12月编制下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报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在12月底前将批复意见反馈给子公司予以执行。子公司编制下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方案》的依据是下年度的业务经营计划,必须客观,符合业务发展实际。《人力资源规划方案》的内容:人员编制计划、人员需求计划、员工培训与发展计划、人力资源成本计划、薪资与考核计划。5. 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总公司招聘或委派,由子公司董事会任命,财务负责人和人事负责人由总公司招聘或派遣,或委托子公司在所在地招聘,其他人员由子公司按照年度招聘计划自行招聘,或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招聘。子公司高管、财务负责人、人事负责人和其他由总公司派遣的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劳动合同一般与总公司签订,其他子公司自行招聘的人员的档案、户籍等由子公司自行管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子公司在每月月底前将上月《员工花名册》,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6. 子公司员工培训由子公司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自行开展,并做好相关的培训记录和效果评估。总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培训课程的实际内容,可邀请子公司相关人员参加。7. 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由子公司自行实施,考核制度、考核工具由子公司制定,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和协助,原则上按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制度执行。8. 子公司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并结合所在的的社会、经济发展、收入水平和人力资源市场情况,拟定薪资与福利制度,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予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9. 子公司自行招聘的人员的劳动合同,由子公司签订,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和纠纷,由子公司在所在地自行解决10. 子公司拥有所属员工调动、轮岗、晋升、降职、解雇的自主管理权,所编制《人员异动表》随《员工花名册》一起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存档备案。

子公司怎么管理

2. 如何解决子公司的管理问题

我已在企业工作了两年多了, 针对企业目前内部管理的现状,个人认为,综合起来,需要改善和打造的在于四大方面:一是制度、二是品质、三是执行力、四是凝聚力。 部门沟通不畅、脱节以及工作和布置的任务偏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效率不高,在于执行力不强,究其原因在于标准、监督以及责任心的问题;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在于企业凝聚力的打造,即人心的凝聚问题。 以上种种,需要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再辅以贴心的企业文化凝聚人心,打造高效率的团队。执行并持续改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应该是制度化的硬性管理和人性化的柔性政策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双管齐下,解决人心的问题。 鉴于此,对于内部管理改善,初步构想及建议如下: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执行力度。良好的的规章制度是是各项流程能否贯彻执行的有力保障,流程就好象水,制度就好象水管,只有那水按着水管的方向流才能更好的得到利用。因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让良好的制度各项服务流程的贯彻执行保驾护航。目前,许多企业,一方面业务流程不健全,另一方面现有流程由于没有良好的制度进行监督使得在出现问题时不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从管理学角度讲,执行就是落实服务流程环节所要求的内容和任务,执行流程的目标就是让客户满意。执行力度是左右企业 成败的重要力量,也是企业区分平庸与卓越的重要标记。通过许多企业的管理实践证明,客户服务满意度与各项服务流程的执行特别是核心流程的执行情况息息相关。所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执行力度是非常重要的。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曲解执行都会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甚至会对企业的后续发展影响较大。 二、作出良好的品质仅仅依靠制造能力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这里讲到品质是公司 的综合能力。在未来的企业竞争中,更大程度的达成客户满意是每一个企业或组织存在的意义,所以品质不仅仅是产品是否符合规格,更包括了客户是否满意这个大的方向,而客户满意又更广义的包括了交期、服务、价格等多方面。如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那么品质就是一个公司最直接的实力体现。 三、加强执行力和凝聚力。执行力和部门沟通不畅首先是公司的管理团队和执行团队(即各部门主管)的问题,要使员工有凝聚力需要先从部门主管开始。如果各个部门主管以及公司管理层都无法凝聚成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整个公司的执行力只能是空谈。 四、整顿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制度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主管责任、权利清晰定义,对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定位,对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清晰界定。如果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不清晰流畅、不严谨,便会出现各自推诿责任的弊病,任务布置下去没有效果,还是不可能有执行力和凝聚力。当然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理顺了以后,需要老总大力推动,奖罚分明。 五、建设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制度。要由过去的“用人管 人”向“用制度管人”进行转变;从“以人为本”向以“执行为本”转变,从“以岗位为本”向以“目标为本”转变;从“以职能导向”向“以流程导向”转变,两者兼容。实行统一的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才能形成客观公正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组织秩序。 六、企业领导要广开言路。俗话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让员工参与对公司建设、管理,让员工有主人翁的感觉。这一举措一旦实行,就不能流于形式,一定要落到实处。对于员工意见,公司一定要予以处理,对于好的意见及开创性的建议,予以奖励;对于投诉和抱怨予以回复,以安抚民心。 七、 设立晋升制度、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让员工看得到成长、上升的空间。 八、 评选优秀员工,树立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评选考核的标准从业绩、效率、责任心、特殊贡献等多方面进行评核。这也是激励机制的一种。 九、公司要培养、储备管理人才、骨干人才、技术人才,避免因人才流动给公司带来影响,构建有层次的人才团队,使公司更有序、健康、高效地发展。 十、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它的管理作用主要是通过精神引导弥补管理制度的不足,是一种柔性的因素。培养企业的共同价值观,逐渐通过价值观形成对员工的行为规范,形成企业较强的凝聚力,最终对企业绩效发挥作用,如设立图书屋、创办内刊等,在整个公司内部,营造学习的氛围,运用这种文化参与、文化熏陶的形式,让每一 个员工融入到企业文化当中来,让他们能够因为身为企业而自豪。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总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搞好企业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企业特别是领导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并给予充分重视,努力把企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 子公司怎么样融入集团管控

如何管理委派人员,减轻这种情况的危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委派人员的任免调配方面。
总部对下派人员统一任免,下派人员同时被子公司和总部考核,具体的权重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子公司任职3年以上的下派人员,总部可以考虑轮换到其他分子公司去,减少子公司演变为“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2)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向子公司和下派人员明确双方的权责。以下派财务人员为例,除拥有一般的会计核算权外,还需赋予会计事务监督指导权、财务收支审核把关权、资产监督管理权、重大经济事项参与决策权、参加和列席有关重要会议权等六项特别权利。
3)畅通沟通渠道。除了日常的经营信息及时报送外,总部应该要求下派人员定期去总部述职,这种述职限定总部少数人参加。述职是对下派人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下派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可以说是生活在夹缝之中,总部如果想减少他们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就必须有效地激励他们,确保他们在坚持集团立场后得到的奖励超过他们在子公司受到的损失。

子公司怎么样融入集团管控

4. 总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的方法

      想必大家都有听说过子公司了,一家总公司应该要怎么样才能管理好一家子公司?如何管理?我把总公司管理子公司的  方法  整理好了,看完你就明白了!
         
         什么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在法律上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但在经济上又与母公司存在着被控制与控制的关系。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总公司如何有效管理子公司          理顺总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关系,完善总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行为,健全子公司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用制度化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以促进子公司有章可循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创造卓越绩效,这是总公司管理子公司的基本内容和根本方针。
         当前,总公司在管理子公司中,面临以下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 一是应该运用何种方式  对子  公司施加影响,尤其是几方合资且股权对等的企业和投资量较少的参股企业;
         二是应该建立怎样规定对派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以避免和防止损害已方权益的事件发生;
         三是应该完善哪些制度规范子公司董事长、经理的行为,使其摆正位置,扮好角色。
         总公司要理顺各种关系
         一是要通过签订合资合同、拟定章程处理好与其他股东方的关系。一定意义上来说,无论总公司在子公司所占的股权有多少,他都要对其投入的资产负责,都要行使相应的话语权,都要履行出资者收益最大化的职能,而不能因为所占子公司的股权较少而听命于大股东的随意摆布。所以,事先通过签订合资合同、拟定章程处理好与其他股东方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要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处理好维护子公司利益与维护总公司合法权益一致性的关系。作为总公司派出董事、监事,要严格按照《  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合资合同履行职责,依法参与所在企业重大事项的讨论,代表授权方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反映意见和建议以及行使表决权;要着眼于与合资各方既讲“原则”,维护好总公司合法利益,又讲“共赢”,善于寻找各方股东都能够接受的平衡点,在平等的地位上讲沟通,在公开的前提下讲协商,在公正的基础上讲诚信,建立起牢固的战略同盟关系,实现相互间的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 三是要通过明确职权,处理好董事会与总经理、董事会与董事长的关系。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成熟度远低于西方,职业经理人制度刚刚建立远未普及,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完全按市场化运作即从市场上选聘经理人的基础条件不具备,合资双方或者几方往往采取“董事、监事、经理、财务委派制”,以维护股东各方的权益,并且经理的委派往往出于有利于今后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而由从事该经营业务强项的股东委派。因此,董事会与总经理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应限定在董事会的委托权限内;关于总经理是否兼任董事,如果总经理非股东,则不兼为妥,这是基于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更符合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有利于企业经营运作而考虑的。
         同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为理顺董事会与董事长的关系,董事会应对董事长的授权作出特别规定,以避免在董事会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董事长直接向经理发号施令,或单独以董事长的名义行使超越授权范围外的其他职权。 总公司要设计各类制度
         一是要在与其他股东方沟通的基础上设计子公司的《董事会与经理事权划分》,对经理的职权范围作出相应规定。譬如,经理拥有经营方式选择、产品销售价格决定、预算内的各项资金使用、部门设置、机制转换、工资分配和劳动用工等项权利,但在(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对外投资、重大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开设新公司、重大合同、担保、抵押、重大基建投资等问题上必须形成  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批;再譬如,经理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建立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企业预算管理、  财务管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监事会的审计和监管。同时,董事会也有义务帮助经理改善经营管理,开拓市场,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营信息,解决其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的事,为激励其积极性解决动力问题等。
         二是要在与其他股东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设计子公司的重要规章和操作流程,如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和管理要求、经理和财务在执行财务制度上的联签规定、投资决策必须按要素拟写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听取专家意见、律师参与和财务、审计部门审查等的程序规定、银行贷款按股东股权实施担保的规定、重大合同的定义和审批规定、经理年薪制和管理团队的考核办法等,从制度上维护出资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和经营者的正当经营行为不受影响。
         三是要明确派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的任期、任职条件、委派程序、权利和义务。譬如,董事的任职条件是,能够维护出资人的利益,掌握专业知识和行业管理要求,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委派程序为,由总公司投资管理机构推荐,组织部门考察,报总经理预审后提交总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然后发函子公司任职;权利为,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凡董事会上需要表决的事项,必须提前7~10天提请总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和形成纪要,然后行使权力;义务为,对所在企业将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总公司投资管理机构作出书面汇报,并严格遵守《公司法》第148条、149条、150条的规定。再譬如,监事应做到:把总公司委以的信任真正转化为一种责任,定期检查所在企业的财务和会计事务,对所在企业的董事、经理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及时阻止,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发生,对查出的财务管理不善或者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总公司要发挥应尽作用对于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总公司应当发挥自身应尽作用,承担起“股东收益最大化”的职责。
         一是要建立起总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上下联动关系。这一联动关系主要体现在“目标方向”上:总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经营活动;疏通外界关系为企业拓展经营规模和争取相关政策发挥作用;推进子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协调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编制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企业名称、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建立  市场营销  网络和信息网络;处理内部如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破解难题等的重大事务。子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服从总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承担起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抓好主业发展三大任务;独立负责地开展生产经营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按照母、子公司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接受总公司的财务、审计监管等。
         二是要建立起总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发挥内部资源整合的集聚效应”上。譬如,实行统一  保险  ,因投保体量大可争取到保险公司更多优惠;实行集中采购,有利于共同节约采购费用;共同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建立内部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有助于各自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行细分市场,有助于各自攥紧拳头抢占市场;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共同节约经营成本等。
         三是要建立起总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级领军人物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共同培育和铸造上。譬如,领军人物在企业发展壮大中具有锁定目标紧追不舍,做强做大企业的实施能力;在并购企业中具有整合人和资产、化腐朽为神奇的重组能力;在经营管理上具有技术领先、叫响品牌、称雄市场的拓展能力;在适应内外条件变化时具有规避风险、超前调整、抓住机遇、转换机制的创新能力,在企业系统运转中具有团结协作、务实进取、持续能为客户带来特殊利益的组织能力等。
         总之,总公司对子公司相互关系处理的基础是《公司法》;同时,鉴于出资者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是一致的,总公司应当主动加强与其他股东方的沟通、协商来加强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要善于营造一个既切实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又努力维护共同投资的子公司的利益,既遵照《公司法》、章程、合资合同的有关规定,又建立起分权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既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又充满活力、心情舒畅的投资  企业管理  新局面。           

5. 集团企业如何有效管控子公司

      导语:随着我国安防行业的发展,无论是领先企业规模的快速增长,还是跨区域行业整合的逐步深入,安防行业原有企业规模不大、业务布局不广的局面正在被彻底的改变,跨区域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越来越多的成为行业竞争的主体。跨区域运行的集团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业务规模的增长,而且也面临管理内容、管理幅度、管理跨度的增长,因而,如何在集团企业的架构下有效的管控子公司,已经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集团企业如何有效管控子公司            集团企业在子(分)公司管控方面常见的问题 
         如今,安防行业已经形成了以CSST中国安防有限公司、加创安防、海康威视、天地伟业、浙江大华、永发(保险箱柜)等为代表的大量集团型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在业务区域方面,实现了国内进行跨区域布局,甚至是全球领域的业务布局,而且在业务分布方面,也已经形成了多业务的群组分布,而不是仅局限于原有的单一业务。这就导致,这些企业不仅进行着单一业务的跨区域运营,而且也在进行着不同业务之间平衡和协同,两个维度的叠加,导致管理复杂度较单体的企业大幅增加。再加上,大量跨区域布局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这就使得集团在管控层面,问题更为突出,面临更多的制约与压力。
         以CSST中国安防有限公司为例,作为一家已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迪拜上市的公司,其已经成了多板块的业务布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整合产业资源,凝聚知名企业,迅速提升核心技术水平、生产制造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及综合运营能力,构建绵密的全国营销体系,技术服务和安全服务中心。进而形成了现在主要由投资、安防集成、安防智能、安防服务、安防销售、安防国际、消防、节能减排、感知物联网、安防教育、再生资源以及研究院组成十二大功能板块。可以说,CSST是安防行业集团型企业的典型代表,而且也将是大量领先的安防企业的发展方向。
         基于管理咨询的经验、以及与大量集团型企业的长期合作,笔者认为:不仅仅是安防行业,对于整个企业群体来讲,集团企业对于子公司管控的问题都是普遍而又严重的。而集团管控方面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战略协同问题。作为跨区域、跨业务的集团型企业来说,众多的下属企业,在战略层面上,就是发展方向上保持一致,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是在公司管控方面普遍性的问题。尤其是当下属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是通过兼并收获而融入集团体系内的时候,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的突出,而且能否有效的实现战略协同也将极大的影响集团是否能够稳定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业务协同问题。作为大型跨区域运行的集团,其业务经营部门、财务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等,也将面临跨区域分布的状况。通过怎样的方式,保证不同区域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实现相互配合、协同运营,推动业务的稳定发展;通过怎样的手段保证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职能部门能够与总部保持高度的一致,进而保证总部管理要求的全面实施,也将是集团企业所要面临的问题。
         上述的战略协同、业务协同都是外在的表象问题,而在管理层面上,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的核心问题: 1、管理纽带问题。
         管理纽带,也就是集团体系内,总部与下属单位建立从属关系的方式。一般来说,最简单的是以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进行划分。在子公司方面,又可以分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不同的股权持有方式。这是实现集团管控的法理基础,也是运作集团管控的平台基础。很多集团型企业,有发展速度过快、战略不够清晰等原因,在这样最基础上的问题上,还存在股权关系不清、股权层级不明等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影响了集团管控的有效实施。
          2、管控模式问题。 
         一般来讲,最简单的管控模式分为财务型管控、战略型管控和操作型管控。其中财务型管控是对下属单位授权最多的一种模式,操作型则是授权最少的一种模式。企业选择怎样的管控模式,将决定了后续如何进行进一步的管理体系设计,而现在也有很多的企业存在管控模式不清晰的问题。
          3、总部定位问题。 
         总部对于下属单位进行管理过程中,很多企业也存在着总部定位不清的问题。总部定位就是指总部承担的核心职能有哪些,一般有战略投资中心、资本运营中心、财务监管中心、统筹协调中心等等,通过这个作为未来总部和下属单位进行权责划分的基础,而现在大量的集团型企业对此缺乏明确的概念。
          4、治理结构问题。 
         以法理的角度来讲,治理结构是管控的核心基础。在股权基础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专项委员会、经理层等不同角色的划分,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运作。而现在绝大多数的集团企业,治理结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5、权责划分问题。 
         总部与下属机构之间明确的权责划分,可以说关系到集团管控能否合理的'实施。因为,现在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的矛盾,就是集中在大量业务发展、职能管理的决策权方面。在一些管理内容上,有时总部要管、有时又授权给下属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划分确认,那么就会导致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管理的无所适从,不仅影响效率,甚至会带来管理的混乱。
          6、集团整体企业文化问题。 
         集团管理也要努力在集团内部,构建起支撑集团管控的企业文化。而现在大量的企业不仅没有管控的文化,甚至连最基本的企业文化也是缺失的。管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人,如果能够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文化,让员工从内心上去理解、支持集团的管控要求,那么也将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集团企业有效管控子公司的方法与手段 
         笔者认为,在明确了集团管控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基础上,集团总部为实现对子公司有效管理,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与手段:
          1、明确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 
         首先,集团型企业一定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总部对于下属单位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实现集团总体的发展目标,而且后续的管控方式、管控体系的构建都将是以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导向。所以,明确的发展战略是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能够实现有效管控的前提。
         在明确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对管控模式进行选择。三种管控模式的区别主要如下:
          财务型管控: 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明显主导产业的无关多元化企业。以追求投资回报、资本增值为唯一目标,无明确产业选择,通过投资业务组合的结构优化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战略型管控: 一般适用于相关产业的业务板块。追求核心产业发展,有明确的产业选择,追求投资业务的战略组合优化和协调发展,培育战略协同效应。
          操作型管控: 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单一产业或企业在多元化的初期。追求战略实施和经营思路的严格执行,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强调二级公司经营行为的统一,集团整体协调成长。
         实际上,管控模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设计的。财务型、战略型、操作型只是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在企业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并不是要严格按照模式所要求的划分的,而是融合不同模式针对企业现状和发展要求的优势和长处,形成自身特定的管控模式的。
          2、明确总部定位 
         总部定位就是总部未来重点管理的内容和职能的定位。一般来说,大型集团的总部最主要的管理财务权、人事权和战略发展权,也就是“管钱、管人、管方向”。在此基础上,在根据集团总部的需要,增加相应的管理内容,比如说投融资管理、研发管理等等,从而最终形成总部的明确定位,为后续的权责划分奠定基础。
          3、理顺管理纽带、完善治理结构、构建清晰合理的组织结构 
         有人认为对于下属单位管理的难点在于,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而实际上,对于此类下属机构管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完善其治理结构。通过成立各司其责的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经理层等等,来规范化的管理。这样,集团总部就可以通过自身的股权所有关系,从董事会层面参与子公司的运作,从而决定重大的人事任免、战略计划制定等等,从根本上避免,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成为超脱于集团体系的独立王国的可能。
          4、合理进行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划分 
         通过总部和子公司之间明确合理的权责划分,实现管理的有序、高效。一般来讲,就是从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研发管理、市场开发、融资和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经济运行、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防范、人力资源管理等等管理维度方面,明确总部和下属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不同的管理内容的决策权、审批权、建议权等等划分,从而实现总部和下属单位之间的有效协同,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现象的大规模发生。
          5、加强绩效管理,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在构建一系列的管理平台的基础上,也还需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也就是通过明确的绩效考核机制,约束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而且,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管理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从人治向制度治理的转变,使日常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体系层面上提高效率。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将员工的行为,从被动变为主动。在企业内部构建优良的管控文化,也将有助于总部对于下属业务单位的有效管理。具体可以从战略引导、组织认同、行为规范等不同的层面和维度进行相应的构建与完善,以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文化体系,让总部和下属单位的员工,在配合、协同、实施、运作方面,形成主动地行为,进而保证整体管控要求高效、有序的实施。
         综上所述,随着安防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业内企业将成为跨区域、跨业务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进一步梳理自身的集团管理体系,使之能够更好的规避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率,也必将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相信,只要企业能够充分认识集团管控可能存在的问题,只要企业高度重视集团管控中的方法与手段,并且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的构建集团管理体系,那么大量集团型的安防企业也必将进一步的实现竞争能力的提升,助力企业的跨越式成长,在新的台阶上实现企业的新发展。

集团企业如何有效管控子公司

6. 集团公司如何对下属公司进行管理?

  如果是大型集团的董事长,应该不会问这种问题吧?这种的管理问题,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只有理论是不行的。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的集团化发展逐渐成为大家的首要选择之一。企业集团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主力军,但随着集团的成立、联合之后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却并不全是1+1>2或1+1=2,其中不少企业集团由于没有能够及时处理和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带来矛盾重重,直至酿成散伙或拖垮核心企业(母公司)的苦果。

  在国家对企业集团的试点指导意见中就指出,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应该对紧密层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实行六个统一:(1)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对计划主管部门;(2)实行承包经营的,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承包,紧密层再对核心企业承包;(3)重大基建、技改项目贷款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4)进出口贸易和相关商务活动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5)紧密层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资产交易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6)紧密层企业的主要领导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任免。

  六个统一的模式简单地强调了集团中心集权统一,但缺乏集团中心应该关注的焦点和自身的工作重心。在实际的执行当中,集团中心管理方式可能需要分解成更多的操作模式。

  一、集团管理的几种模式及各自特点

  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要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首先是狭义的管理模式的确定,即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其次是广义的管控模式,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具体的管控模式,而且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确定、总部及各下属公司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公司组织架构的具体形式选择(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子公司制、及多中心网络式)、对集团重要资源的管控方式(如对人、财、物的管控体系)以及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第三个层面是对与管控模式相关的一些重要外界因素的考虑,涉及到业务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管理、作流程体系以及管理信息系统。

  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

  操作管控型: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如ge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管控模式,导致总部职能人员多达2000多人。直到杰克·韦尔奇任ceo后才转变为战略管控模式,大大减少了总部参谋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ibm公司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计划由总部制定、下属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

  战略管控型: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财务管控型: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财务管理型集团司有和记黄浦。和记黄浦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经营多项业务,雇员超过18万人,它既有港口及相关服务、地产及酒店、零售及制造、能源及基建业务,也有因特网、电讯服务等业务。总部主要负责资产运作,因此总部的职能人员并不多,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ge公司也是采用这种管控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有头脑,没有手脚”。

  还有其他一些模型设计方式,如分成经营式、战略式和控股公司三种模型,其基本原理和集团中心的控制方式也与前面描述的模型相似。也可以分成两大类,纯粹的投资控股公司和具有具体生产经营功能的集团公司。纯粹出资功能的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没有直接的指导,主要负责对外投资、监督投资的使用和调整对外投资的结构;具有部分生产经营功能的母公司通过集团战略、业务单元战略和集团的职能部门等方式对下属子公司业务进行协调和影响,集团中心可能考虑设置统一购进、统一销售、统一研发等功能。           可见,操作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是集权和分权的两个极端,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中间状态。但是,有的公司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便于管控,将处于中间状态的战略管控型进一步细划为“战略实施型”和“战略指导型”,前者偏重于集权而后者偏重于分权。

  二、如何健康推进集团母子体制管理

  上述情形表明,理顺和解决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管理关系刻不容缓。在我国尚未形成相关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广大企业实践者去探索和实践。努力探求完善和规范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关系的途径和方法,以推动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

  (一)转变管理观念,集团型管理的指导思想必须到位。企业集团组建之后,在企业形态、产权关系、管理特点、运作方法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而集团母公司领导在这些变化了的新形势面前,因为缺乏必要的管理观念转变、管理知识更新和领导水平提升的准备,仍然沿用建立集团之前单个企业的管理观念去实施管理。因此,要理顺集团内部管理关系,首先必须转变管理观念。一是管理思想要由单一企业型直线管理模式向集团型“金字塔”管理转变;二是管理职能要由单纯的公司自身管理向控股型公司管理转变;三是管理方法要由纯粹的总公司型管理向母子公司型管理转变。

  (二)理顺管理关系,母子公司相互关系的功能必须定位。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管理体制,要明确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完善集团功能,规范集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1)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依法对其投资的子公司享有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并进行监督、考核。而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人的种种合法权益,为出资者收益最大化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母公司不能违反法律和章程规定,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经营活动,既要有利于发挥集团整体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率的原则。(3)母公司与主要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集团是一种以母公司为核心、子公司为主要成员的组织体系,母公司的主要作用是依照法律程序和集团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经营活动;决定集团内部的重大事项;推进集团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的调整;建立集团的市场营销网络和息网络等等。而子公司应当服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确保集团整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界定管理内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行为必须归位。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股权管理。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参与管理及决策的管理行为。股东会不能流于形式,母公司选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要对股东会真正负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对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对它实行产权管理,全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由母公司委派和聘任,进行考核、奖惩。二是发展管理。母公司为了实现资源互补、优势重组、统一发展、战略协调和指导,要规范主要成员企业发展规划、投资方向的管理行为,而子公司要在母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近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认真制订或修订自己的发展战略和近期规划。三是财务监管。母公司为了维护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状况和资产运行质量进行监督。子公司要向母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建立合并会计报表制度,并且保证所提供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运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要经常分析研究,对一些重大问题,如资产负债率、大额借贷、提供担保、库存积压等,要特别予以关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母公司每年要组织力量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作为考核外派董事、监事及董事长业绩的依据。四是日常监管。母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子公司运作过程中的权能,要实施经常性的指导、监督,监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劳动人事变动以及市场开发等。

  (四)完善管理体系,企业集团的运行机制必须就位。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于母公司来说,既要坚决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对子公司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要坚持尊重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即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对于子公司来说,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又要担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角色和义务,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从而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建立上述那样一种管理体系,需要通过一系列操作系统去实现,因此完善集团的运行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首先,要完善企业集团的领导机制。其次,要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坚持母子公司发展战略一体化、投资方向一体化、项目审定一体化。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贷款担保项目实行审议制,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子公司提供可行性报告,由母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和审议才能实施,以防止和减少由于投资失误和盲目担保造成损失而负连带责任。第三,要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集团公司管控中四个主要问题的解决方案

  问题一:如何实施对快速发展公司的有效管控?

  管控模式问题对于快速发展的公司十分重要,有时往往是致命的。对于这种类型的集团公司,更加需要引入“集成的管控模式”的概念,即它首先需要一个科学、明确的战略方向,要从“机会”的海洋里跳出来,以免被太多的机会“淹死”。

  其次,应该重新明确和调整总部的职能定位,把该管的管起来,不该管的坚决放下去。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企业规模已成倍地扩大,而企业首脑机关仍然沿用原有的一套组织结构和管控模式,这自然是行不通的,对它们来说改革和放权是势在必行的事。但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企业发展初期,人们由于规模小而养成的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的习惯很难改变。同时,小规模经营时所需要人员的技能也往往达不到大规模运作的要求,而人员又不是能说换就换的。实际的出路可能要么是对他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要么只好分配到与之相适应的岗位上去。总之,总部职能、权限的重新调整往往会影响到现有人员的任用、安排,从而会增加改革的难度。再次,由于战略目标和管控模式的改变,相应的支撑体系如人力资源管理、作流程和学习系统都要跟上。比如,部门职责的变化必然引起岗位职责的变化,从而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也进行调整。再如,原有部门权力职责的改变必然要求有新的工作流程相匹配,否则员工们办事可能连找谁都不知道了。跨地区、跨行业的大规模经营更离不开对管理信息系统的需要,否则,管理者很容易变成瞎子。

  问题二:以行政手段“拉郎配”、“归大堆”而形成的集团公司如何进行有效管控?          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以行政手段组建的集团公司有其一定的必要性。但是,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先天缺少产权联系,加之体制、人事、文化等方面的障碍,往往导致“联而不合”、“集而不团”的现象。如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子公司,成为吃大锅饭的“无底洞”;而一些竞争力强的子公司则又片面强调自己的“独立法人”地位而抵制母公司的管控。集团内各子公司间又往往存在严重的同业竞争和资源浪费现象。集团下属企业之间没有整合,没有形成应有的合力,母子公司不能实行一体化运作,而是以多个主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在这种情况下,集团的群体优势难以发挥。

  在这类集团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主业不突出,各下属企业之间的业务关联性不强,导致整个集团的资源无法充分合理地整合,从而无法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种企业看起来规模很大,但实际上是个虚胖子,大而不强。一旦有风吹草动,很容易垮掉。对于这种类型的企业,其首要问题是明确业务战略,突出主业,加快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战略目标明确之后,再围绕科学的战略目标来设计自己的管控体系才可能有效。其次、加强总部对各下属企业提供共享服务的功能,尽可能地减少它们所承担的与其业务不相关的工作,如集中采购、后勤供应等,突出其主要业务功能。同时,加强集团的品牌、文化建设,提高集团统一的公共知名度和内部对集团的认同感,从而提高整个集团的凝聚力和下属公司的归属感。再次,逐步取消下属企业中非上市公司的法人地位,将它们按行业特点组成事业部或分公司,使之能拥有从事自身业务发展的充分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同时又不至于失控。最后,经过一定年限的运作,形成了集团公司的优良资产,则可以推向资本市场,按市场要求去规范地运作。

  问题三:如何改变不适应环境变化的、老的组织结构

  业务的多元化加剧了管理的复杂性。因为行业性质不一样,所处的发展阶段也不一样,简单的直线职能使组织结构更难满足多元化集团公司管控的要求,它无法区分不同的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因此,集团的组织结构必须向其它形式转换,如事业部制或矩阵制。由于集团公司有其各自的特点,很难不加了解就能给定一个合适的模式。但是,无论转向何种组织形式,前面所提及的总部的五大职能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又以领导和共享服务职能更为重要。其次,组织结构的形式只是集团公司有效管控的一方面。集团要达到有效管控的目的,还应该在总部和下属企业的功能定位、管控模式上下功夫,弄清楚“你做什么,我做什么”,这是集团公司管控的关键所在。仅仅在组织形式上下功夫,无疑是以偏概全。 实际上,一个企业处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其战略目标是不同的,因而相应的组织形式应该是不同的。即使在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中,在市场起步期,企业组织结构首先需要满足争夺市场份额的要求,需要强化现有技术的使用能力和市场渠道的开发能力,因此组织在这些方面的功能必然首先突出出来。到了快速增长期,企业组织结构则需要满足保持现有的市场份额和争夺新的、更高端市场的需求。因此,组织结构需要突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市场营销和成本控制功能。而到了成熟期,组织结构则需要在进一步提升上述各种能力的基础上,更加满足开发现有客户潜在价值和强化对客户深层次服务的能力。相应的,以客户群体为导向的组织形式将显得更加有效,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企业,特别是服务性企业如银行、保险公司、咨询公司等以客户群划分来搭建自己的组织结构的原因。

  问题四:如何处理好集团公司对其上市子公司的管控?

  我国的集团公司与国外公司不同,很多集团公司中只是其中一部分资产形成子公司先行上市而不是整体上市。这种母子公司的关系是与一般非上市的母子公司关系十分不同的。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上市子公司在法律上不仅要受《公司法》的约束,而且要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其它法规,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管理。二是上市公司除了要保障母公司的权宜外,还要兼顾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三是上市公司的运作必须独立,不能与母公司混为一谈,更不能由母公司随意处置。四是上市公司的许多信息必须公开、透明,不能“黑箱操作”。但许多集团公司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些的区别,因而造成一系列问题:一是上市前过度包装,优质资产都到了上市公司,致使母公司事后从上市公司口袋里去随意掏钱,把上市公司当作自己的“提款机”;二是集团公司作为大股东的行为能力不足,仍然习惯于按行政隶属关系直接管理上市子公司,随意给它们下“红头文件”;三是集团公司总部的定位不清,对上市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直接干预过多,损害了上市子公司独立性;四是集团公司往往通过与上市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五是对上市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不足,甚至造假,以达到内部人控制的目的。

  可见,集团公司对其上市子公司的管控是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问题。为了使自己的管控到位,首先,集团公司从源头上就应该把好关,不要为了一味“圈钱”而对子公司过度包装上市,把所有的低效资产和无效资产都留给自己,结果把自己搞得很苦。其次,应该弄清楚与上市子公司的关系和与非上市子公司之间的种种区别,不要把公众财产当成自己一家的财产去随意处置,不要违规、违法。第三,要学会当上市公司的老板,那就是要学会按上市公司的治理的要求,通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来行使母公司对上市子公司享有的股东权力、展现自己的意愿。总之,上市是有得有失的事,它对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要求更高。

  附送:

  由于不了解贵企业的具体情况,我也只能在这里大概说一下,看看是否对您有用:

  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多半不强,少数有眼光的员工除外,大部分员工只会看到自己一个月有多少薪水,而看不到让企业更强可以为自己一个月带来更多的薪水,他们认为,让企业变强,是老板考虑的事,这种想法也不完全错,因为在有些企业里,主人翁意识强的员工不受重视,主人翁意识弱的员工只会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随着环境的影响,本来不懒散的员工,也会被这种环境把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磨掉,也会变得懒散起来,这样,企业就不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利润就会不高;利润不高给员工的薪水就不会高;薪水不高,员工就没有积极性,就会更加“懒散”;员工懒散,就不会努力工作,企业就不会发展... ...(有点绕口)。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这样的企业,多半会面临破产,员工们的损失不大,大不了跳槽。而老板的损失或许不可估计,公司破产,损失的不只是金钱,可能还有人脉,经营企业,人脉很重要。

  说了利害关系,现在来谈谈对员工的管理,由于不了解贵企业的情况,所以我只好分情况来说:
  1.小型企业(老板直接管理员工):“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死人”。这句话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一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离不开好的制度,好的制度在于:
  (1)赏罚分明;
  (2)制度大于人情;
  (3)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4)制度适用于任何人,老板也不能特殊化。
  第(2)条和第(3)条是不是有点矛盾啊?呵呵...其实不然,给你举个例子:以前我上初中时,班主任让我们班委干部每天早上把7:40之后来的同学姓名记录下来,实行这个制度后,仍有不少同学迟到,我就根据“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原理,向班主任提了一个建议,给同学们宽限一点时间,但不是明着宽限,具体办法是,在班主任的“默许”下,我们私自把迟到的时间改为7:45,在这之后来的同学一律记录下来,表面上看,迟到的时间仍然为7:40,这5分钟就叫“小事讲风格”,而7:45之后就叫“大事讲原则”了。之后就很少有同学迟到了,如果班主任明着说把迟到的时间改为7:45,那效果就会不同了。
  用制度套住员工(不是锁住),给员工留下一点“宽容”,他们会在放松的同时,遵守制度。
  除了用制度外,培养员工们的“主人翁意识”也很重要,奖赏制度要明确,适度,经常开会,一定要把“主人翁意识”灌输到每个员工,至于怎么灌输,根据贵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广开言路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要及时了解员工们的想法,家庭情况,最好记住每个人的生日,在他们生日时,给他们一份惊喜,或许员工会把企业当成“第二个家”来看。经常听听员工们的建议,可以发掘出更多的人才,让“主人翁意识”强的员工,更有积极性,“主人翁意识”弱的员工会增强这种意识。

  2.(中、大型企业)(请恕我冒昧猜测一下,大型企业的董事长可能不会花时间在百度上来问这种问题吧):中、大型企业有个特点,那就是员工和老板很少沟通,甚至很少见面,自上而下的生疏,会导致沟通不便,会出现一些不好的情况。如:人才的建议不能及时反映到老板那里去,因为还隔着主管和部门经理,沟通的不方便,会导致大的方针策略不能更好地实施。有句话叫“我下属的下属,不是我的下属”,这句话说的很好,也很适用。作为中、大型企业的董事长、总裁,您的下属就是部门经理们,您要做的是要像上面说的小型企业里,老板对待员工那样去对待部门经理,他们,再去管理员工。但您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基层调研”,虽然不是您的下属,但他们也是在为您工作。否则,会出现一种状况:员工们只关注自身利益,董事长只注重长远利益,长远利益不是每一个员工都看得到的,甚至有可能因为长远利益而影响员工的短期利益,即使长远利益远远大于短期利益。是的,身处不同的位置,看的就不一样,否则人人都能当董事长了,这种时候,沟通就成为关键,董事长、总裁和部门经理们,要努力让更多员工了解企业的状况,在实行长远利益方针时,一定要及时让员工们了解,这样,上下一致,企业的路就会越走越好。
  上面说的制度和广开言路,也可以用在中、大型企业里,不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一味的“教条主义”,反而会不好,破坏企业的和谐。

  我能告诉您的就这些吧,希望您看过之后要根据贵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正确的方法。最后祝您生意兴隆,发财。谢谢!

7. 集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的集团化发展逐渐成为大家的首要选择之一。企业集团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主力军,但随着集团的成立、联合之后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却并不全是1+1>2或1+1=2,其中不少企业集团由于没有能够及时处理和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带来矛盾重重,直至酿成散伙或拖垮核心企业(母公司)的苦果。</P>
<P>在国家对企业集团的试点指导意见中就指出,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应该对紧密层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实行六个统一:(1)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对计划主管部门;(2)实行承包经营的,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承包,紧密层再对核心企业承包;(3)重大基建、技改项目贷款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4)进出口贸易和相关商务活动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5)紧密层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资产交易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6)紧密层企业的主要领导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任免。 <BR>六个统一的模式简单地强调了集团中心集权统一,但缺乏集团中心应该关注的焦点和自身的工作重心。在实际的执行当中,集团中心管理方式可能需要分解成更多的操作模式。 </P>
<P><FONT color=#0000ff>一、集团管理的几种模式及各自特点<BR></FONT>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要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 <BR>首先是狭义的管理模式的确定,即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其次是广义的管控模式,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具体的管控模式,而且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确定、总部及各下属公司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公司组织架构的具体形式选择(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子公司制、及多中心网络式)、对集团重要资源的管控方式(如对人、财、物的管控体系)以及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第三个层面是对与管控模式相关的一些重要外界因素的考虑,涉及到业务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管理、作流程体系以及管理信息系统。 <BR>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 <BR>操作管控型: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如ge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管控模式,导致总部职能人员多达2000多人。直到杰克·韦尔奇任ceo后才转变为战略管控模式,大大减少了总部参谋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ibm公司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计划由总部制定、下属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 <BR>战略管控型: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BR>财务管控型: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财务管理型集团司有和记黄浦。和记黄浦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经营多项业务,雇员超过18万人,它既有港口及相关服务、地产及酒店、零售及制造、能源及基建业务,也有因特网、电讯服务等业务。总部主要负责资产运作,因此总部的职能人员并不多,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ge公司也是采用这种管控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有头脑,没有手脚”。 <BR>还有其他一些模型设计方式,如分成经营式、战略式和控股公司三种模型,其基本原理和集团中心的控制方式也与前面描述的模型相似。也可以分成两大类,纯粹的投资控股公司和具有具体生产经营功能的集团公司。纯粹出资功能的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没有直接的指导,主要负责对外投资、监督投资的使用和调整对外投资的结构;具有部分生产经营功能的母公司通过集团战略、业务单元战略和集团的职能部门等方式对下属子公司业务进行协调和影响,集团中心可能考虑设置统一购进、统一销售、统一研发等功能。 <BR>可见,操作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是集权和分权的两个极端,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中间状态。但是,有的公司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便于管控,将处于中间状态的战略管控型进一步细划为“战略实施型”和“战略指导型”,前者偏重于集权而后者偏重于分权。</P>
<P><FONT color=#0000ff>二、如何健康推进集团母子体制管理<BR></FONT>上述情形表明,理顺和解决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管理关系刻不容缓。在我国尚未形成相关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广大企业实践者去探索和实践。努力探求完善和规范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关系的途径和方法,以推动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BR>(一)转变管理观念,集团型管理的指导思想必须到位。企业集团组建之后,在企业形态、产权关系、管理特点、运作方法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而集团母公司领导在这些变化了的新形势面前,因为缺乏必要的管理观念转变、管理知识更新和领导水平提升的准备,仍然沿用建立集团之前单个企业的管理观念去实施管理。因此,要理顺集团内部管理关系,首先必须转变管理观念。一是管理思想要由单一企业型直线管理模式向集团型“金字塔”管理转变;二是管理职能要由单纯的公司自身管理向控股型公司管理转变;三是管理方法要由纯粹的总公司型管理向母子公司型管理转变。<BR>(二)理顺管理关系,母子公司相互关系的功能必须定位。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管理体制,要明确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完善集团功能,规范集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1)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依法对其投资的子公司享有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并进行监督、考核。而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人的种种合法权益,为出资者收益最大化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母公司不能违反法律和章程规定,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经营活动,既要有利于发挥集团整体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率的原则。(3)母公司与主要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集团是一种以母公司为核心、子公司为主要成员的组织体系,母公司的主要作用是依照法律程序和集团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经营活动;决定集团内部的重大事项;推进集团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的调整;建立集团的市场营销网络和息网络等等。而子公司应当服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确保集团整体目标的顺利实现。<BR>(三)界定管理内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行为必须归位。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股权管理。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参与管理及决策的管理行为。股东会不能流于形式,母公司选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要对股东会真正负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对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对它实行产权管理,全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由母公司委派和聘任,进行考核、奖惩。二是发展管理。母公司为了实现资源互补、优势重组、统一发展、战略协调和指导,要规范主要成员企业发展规划、投资方向的管理行为,而子公司要在母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近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认真制订或修订自己的发展战略和近期规划。三是财务监管。母公司为了维护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状况和资产运行质量进行监督。子公司要向母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建立合并会计报表制度,并且保证所提供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运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要经常分析研究,对一些重大问题,如资产负债率、大额借贷、提供担保、库存积压等,要特别予以关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母公司每年要组织力量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作为考核外派董事、监事及董事长业绩的依据。四是日常监管。母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子公司运作过程中的权能,要实施经常性的指导、监督,监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劳动人事变动以及市场开发等。<BR>(四)完善管理体系,企业集团的运行机制必须就位。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于母公司来说,既要坚决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对子公司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要坚持尊重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即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对于子公司来说,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又要担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角色和义务,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从而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建立上述那样一种管理体系,需要通过一系列操作系统去实现,因此完善集团的运行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首先,要完善企业集团的领导机制。其次,要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坚持母子公司发展战略一体化、投资方向一体化、项目审定一体化。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贷款担保项目实行审议制,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子公司提供可行性报告,由母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和审议才能实施,以防止和减少由于投资失误和盲目担保造成损失而负连带责任。第三,要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P>
<P><FONT color=#0000ff>三、集团公司管控中四个主要问题的解决方案</FONT><BR>问题一:如何实施对快速发展公司的有效管控?<BR>管控模式问题对于快速发展的公司十分重要,有时往往是致命的。对于这种类型的集团公司,更加需要引入“集成的管控模式”的概念,即它首先需要一个科学、明确的战略方向,要从“机会”的海洋里跳出来,以免被太多的机会“淹死”。<BR>其次,应该重新明确和调整总部的职能定位,把该管的管起来,不该管的坚决放下去。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企业规模已成倍地扩大,而企业首脑机关仍然沿用原有的一套组织结构和管控模式,这自然是行不通的,对它们来说改革和放权是势在必行的事。但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企业发展初期,人们由于规模小而养成的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的习惯很难改变。同时,小规模经营时所需要人员的技能也往往达不到大规模运作的要求,而人员又不是能说换就换的。实际的出路可能要么是对他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要么只好分配到与之相适应的岗位上去。总之,总部职能、权限的重新调整往往会影响到现有人员的任用、安排,从而会增加改革的难度。再次,由于战略目标和管控模式的改变,相应的支撑体系如人力资源管理、作流程和学习系统都要跟上。比如,部门职责的变化必然引起岗位职责的变化,从而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也进行调整。再如,原有部门权力职责的改变必然要求有新的工作流程相匹配,否则员工们办事可能连找谁都不知道了。跨地区、跨行业的大规模经营更离不开对管理信息系统的需要,否则,管理者很容易变成瞎子。 <BR>问题二:以行政手段“拉郎配”、“归大堆”而形成的集团公司如何进行有效管控?<BR>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以行政手段组建的集团公司有其一定的必要性。但是,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先天缺少产权联系,加之体制、人事、文化等方面的障碍,往往导致“联而不合”、“集而不团”的现象。如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子公司,成为吃大锅饭的“无底洞”;而一些竞争力强的子公司则又片面强调自己的“独立法人”地位而抵制母公司的管控。集团内各子公司间又往往存在严重的同业竞争和资源浪费现象。集团下属企业之间没有整合,没有形成应有的合力,母子公司不能实行一体化运作,而是以多个主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在这种情况下,集团的群体优势难以发挥。 <BR>在这类集团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主业不突出,各下属企业之间的业务关联性不强,导致整个集团的资源无法充分合理地整合,从而无法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种企业看起来规模很大,但实际上是个虚胖子,大而不强。一旦有风吹草动,很容易垮掉。对于这种类型的企业,其首要问题是明确业务战略,突出主业,加快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战略目标明确之后,再围绕科学的战略目标来设计自己的管控体系才可能有效。其次、加强总部对各下属企业提供共享服务的功能,尽可能地减少它们所承担的与其业务不相关的工作,如集中采购、后勤供应等,突出其主要业务功能。同时,加强集团的品牌、文化建设,提高集团统一的公共知名度和内部对集团的认同感,从而提高整个集团的凝聚力和下属公司的归属感。再次,逐步取消下属企业中非上市公司的法人地位,将它们按行业特点组成事业部或分公司,使之能拥有从事自身业务发展的充分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同时又不至于失控。最后,经过一定年限的运作,形成了集团公司的优良资产,则可以推向资本市场,按市场要求去规范地运作。 <BR>问题三:如何改变不适应环境变化的、老的组织结构?<BR>业务的多元化加剧了管理的复杂性。因为行业性质不一样,所处的发展阶段也不一样,简单的直线职能使组织结构更难满足多元化集团公司管控的要求,它无法区分不同的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因此,集团的组织结构必须向其它形式转换,如事业部制或矩阵制。由于集团公司有其各自的特点,很难不加了解就能给定一个合适的模式。但是,无论转向何种组织形式,前面所提及的总部的五大职能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又以领导和共享服务职能更为重要。其次,组织结构的形式只是集团公司有效管控的一方面。集团要达到有效管控的目的,还应该在总部和下属企业的功能定位、管控模式上下功夫,弄清楚“你做什么,我做什么”,这是集团公司管控的关键所在。仅仅在组织形式上下功夫,无疑是以偏概全。 实际上,一个企业处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其战略目标是不同的,因而相应的组织形式应该是不同的。即使在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中,在市场起步期,企业组织结构首先需要满足争夺市场份额的要求,需要强化现有技术的使用能力和市场渠道的开发能力,因此组织在这些方面的功能必然首先突出出来。到了快速增长期,企业组织结构则需要满足保持现有的市场份额和争夺新的、更高端市场的需求。因此,组织结构需要突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市场营销和成本控制功能。而到了成熟期,组织结构则需要在进一步提升上述各种能力的基础上,更加满足开发现有客户潜在价值和强化对客户深层次服务的能力。相应的,以客户群体为导向的组织形式将显得更加有效,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企业,特别是服务性企业如银行、保险公司、咨询公司等以客户群划分来搭建自己的组织结构的原因。 <BR>问题四:如何处理好集团公司对其上市子公司的管控?<BR>我国的集团公司与国外公司不同,很多集团公司中只是其中一部分资产形成子公司先行上市而不是整体上市。这种母子公司的关系是与一般非上市的母子公司关系十分不同的。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上市子公司在法律上不仅要受《公司法》的约束,而且要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其它法规,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管理。二是上市公司除了要保障母公司的权宜外,还要兼顾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三是上市公司的运作必须独立,不能与母公司混为一谈,更不能由母公司随意处置。四是上市公司的许多信息必须公开、透明,不能“黑箱操作”。但许多集团公司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些的区别,因而造成一系列问题:一是上市前过度包装,优质资产都到了上市公司,致使母公司事后从上市公司口袋里去随意掏钱,把上市公司当作自己的“提款机”;二是集团公司作为大股东的行为能力不足,仍然习惯于按行政隶属关系直接管理上市子公司,随意给它们下“红头文件”;三是集团公司总部的定位不清,对上市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直接干预过多,损害了上市子公司独立性;四是集团公司往往通过与上市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五是对上市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不足,甚至造假,以达到内部人控制的目的。<BR> <BR>     可见,集团公司对其上市子公司的管控是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问题。为了使自己的管控到位,首先,集团公司从源头上就应该把好关,不要为了一味“圈钱”而对子公司过度包装上市,把所有的低效资产和无效资产都留给自己,结果把自己搞得很苦。其次,应该弄清楚与上市子公司的关系和与非上市子公司之间的种种区别,不要把公众财产当成自己一家的财产去随意处置,不要违规、违法。第三,要学会当上市公司的老板,那就是要学会按上市公司的治理的要求,通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来行使母公司对上市子公司享有的股东权力、展现自己的意愿。总之,上市是有得有失的事,它对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要求更高。

集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

8. 如何有效管控子公司

随着我国安防行业的发展,无论是领先企业规模的快速增长,还是跨区域行业整合的逐步深入,安防行业原有企业规模不大、业务布局不广的局面正被彻底的改变,跨区域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越来越多的成为行业竞争的主体。跨区域运行的集团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业务规模的增长,而且也面临管理内容、管理幅度、管理跨度的增长,因而,如何在集团企业的架构下有效的管控子公司,已经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集团企业在子(分)公司管控方面常见的问题
  如今,安防行业已经形成了以CSST中国安防有限公司、加创安防、海康威视、天地伟业、浙江大华、永发(保险箱柜)等为代表的大量的集团型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在业务区域方面,实现了国内跨区域布局(甚至是全球领域的业务布局),而且在业务分布方面,也已经形成了多业务的群组分布,而不仅局限于原有的单一业务。这就导致,这些企业不仅进行着单一业务的跨区域运营,而且也在进行着不同业务之间平衡和协同,两个维度的叠加,导致管理复杂度较单体的企业大幅增加。再加上,大量跨区域布局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这就使得集团在管控层面,问题更为突出,面临更多的制约与压力。
  以CSST中国安防有限公司为例,作为一家已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迪拜上市的公司,已经形成了多板块的业务布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整合产业资源,凝聚知名企业,迅速提升核心技术水平、生产制造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及综合运营能力,构建绵密的全国营销体系,技术服务和安全服务中心。进而形成了现在主要由投资、安防集成、安防智能、安防服务、安防销售、安防国际、消防、节能减排、感知物联网、安防教育、再生资源以及研究院组成的十二大功能板块。可以说,CSST是安防行业集团型企业的典型代表,而且也将是大量领先的安防企业的发展方向。
  基于管理咨询的经验、以及与大量集团型企业的长期合作,笔者认为:不仅仅是安防行业,对于整个企业群体来讲,集团企业对于子公司管控的问题都是普遍而又严重的。而集团管控方面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战略协同问题。作为跨区域、跨业务的集团型企业来说,众多的下属企业,在战略层面上,就是发展方向上保持一致,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是在公司管控方面普遍性的问题。尤其是当下属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是通过兼并收获而融入集团体系内的时候,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的突出,而且能否有效的实现战略协同也将极大的影响集团是否能够稳定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业务协同问题。作为大型跨区域运行的集团,其业务经营部门、财务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等,也将面临跨区域分布的状况。通过怎样的方式,保证不同区域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实现相互配合、协同运营,推动业务的稳定发展;通过怎样的手段保证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职能部门能够与总部保持高度的一致,进而保证总部管理要求的全面实施,也将是集团企业所要面临的问题。
  上述的战略协同、业务协同都是外在的表象问题,而在管理层面上,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的核心问题:
  1、管理纽带问题。管理纽带,也就是集团体系内,总部与下属单位建立从属关系的方式。一般来说,最简单的是以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进行划分。在子公司方面,又可以分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不同的股权持有方式。这是实现集团管控的法理基础,也是运作集团管控的平台基础。很多集团型企业,有发展速度过快、战略不够清晰等原因,在这样最基础上的问题上,还存在股权关系不清、股权层级不明等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影响了集团管控的有效实施。
  4、治理结构问题。以法理的角度来讲,治理结构是管控的核心基础。在股权基础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专项委员会、经理层等不同角色的划分,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运作。而现在绝大多数的集团企业,治理结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5、权责划分问题。总部与下属机构之间明确的权责划分,可以说关系到集团管控能否合理的实施。因为,现在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的矛盾,就是集中在大量业务发展、职能管理的决策权方面。在一些管理内容上,有时总部要管、有时又授权给下属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划分确认,那么就会导致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管理的无所适从,不仅影响效率,甚至会带来管理的混乱。
  6、集团整体企业文化问题。集团管理也要努力在集团内部,构建起支撑集团管控的企业文化。而现在大量的企业不仅没有管控的文化,甚至连最基本的企业文化也是缺失的。管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人,如果能够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文化,让员工从内心上去理解、支持集团的管控要求,那么也将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集团企业有效管控子公司的方法与手段
  笔者认为,在明确了集团管控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基础上,集团总部为实现对子公司有效管理,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与手段:  1、明确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
  首先,集团型企业一定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总部对于下属单位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实现集团总体的发展目标,而且后续的管控方式、管控体系的构建都将是以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导向。所以,明确的发展战略是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能够实现有效管控的前提。
  在明确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对管控模式进行选择。三种管控模式的区别主要如下:
  财务型管控: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明显主导产业的无关多元化企业。以追求投资回报、资本增值为唯一目标,无明确产业选择,通过投资业务组合的结构优化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战略型管控:一般适用于相关产业的业务板块。追求核心产业发展,有明确的产业选择,追求投资业务的战略组合优化和协调发展,培育战略协同效应。
  操作型管控: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单一产业或企业在多元化的初期。追求战略实施和经营思路的严格执行,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强调二级公司经营行为的统一,集团整体协调成长。
  实际上,管控模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设计的。财务型、战略型、操作型只是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在企业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并不是要严格按照模式所要求的划分的,而是融合不同模式针对企业现状和发展要求的优势和长处,形成自身特定的管控模式的。  2、明确总部定位
  总部定位就是总部未来重点管理的内容和职能的定位。一般来说,大型集团的总部最主要的管理财务权、人事权和战略发展权,也就是“管钱、管人、管方向”。在此基础上,再根据集团总部的需要,增加相应的管理内容,比如说投融资管理、研发管理等等,从而最终形成总部的明确定位,为后续的权责划分奠定基础。  3、理顺管理纽带、完善治理结构、构建清晰合理的组织结构
  有人认为对于下属单位管理的难点在于,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而实际上,对于此类下属机构管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完善其治理结构。通过成立各司其责的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经理层等等,来规范化的管理。这样,集团总部就可以通过自身的股权所有关系,从董事会层面参与子公司的运作,从而决定重大的人事任免、战略计划制定等等,从根本上避免,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成为超脱于集团体系的独立王国的可能。
  4、合理进行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划分
  通过总部和子公司之间明确合理的权责划分,实现管理的有序、高效。一般来讲,就是从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研发管理、市场开发、融资和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经济运行、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防范、人力资源管理等等管理维度方面,明确总部和下属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不同的管理内容的决策权、审批权、建议权等等划分,从而实现总部和下属单位之间的有效协同,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现象的大规模发生。  5、加强绩效管理,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在构建一系列的管理平台的基础上,也还需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也就是通过明确的绩效考核机制,约束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而且,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管理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从人治向制度治理的转变,使日常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体系层面上提高效率。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将员工的行为,从被动变为主动。在企业内部构建优良的管控文化,也将有助于总部对于下属业务单位的有效管理。具体可以从战略引导、组织认同、行为规范等不同的层面和维度进行相应的构建与完善,以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文化体系,让总部和下属单位的员工,在配合、协同、实施、运作方面,形成主动地行为,进而保证整体管控要求高效、有序的实施。
  综上所述,随着安防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业内企业将成为跨区域、跨业务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进一步梳理自身的集团管理体系,使之能够更好的规避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率,也必将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相信,只要企业能够充分认识集团管控可能存在的问题,只要企业高度重视集团管控中的方法与手段,并且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的构建集团管理体系,那么大量集团型的安防企业也必将进一步的实现竞争能力的提升,助力企业的跨越式成长,在新的台阶上实现企业的新发展。  来源:牛津管理评论 作者:王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