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出借资金的规定

2024-05-18 21:53

1. 国有企业出借资金的规定

国有企业不得出借资金。规定如下: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货币性资金不能出借。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五十六条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国有企业出借资金的规定

2. 国有企业不得出借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于出租出借: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货币性资金不能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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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有企业不得出借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于出租出借: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等。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国有企业不得出借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4. 国有企业不得出借资金的规定

法律分析: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于出租出借: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货币性资金不能出借。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5. 国有企业不得对外出借资金

法律分析: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于出租出借: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货币性资金不能出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国有企业不得对外出借资金

6. 国有企业不得对外出借资金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不得出借资金的规定如下: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货币性资金不能出借。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7. 国有企业不得对外出借资金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摘要】
国有企业不得对外出借资金【提问】
亲😊你好国有企业不得出借资金的规定如下: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货币性资金不能出借。【回答】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回答】
您好,请问企业资金能引用事业单位的条款吗?【提问】
作为对事业单位的赞助,又有合法的收支手续,公司转钱给事业单位是不违法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回答】
老师,您看错了,我是想说企业不能无偿出借资金的有关规定的依据出自哪里?【提问】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回答】

国有企业不得对外出借资金

8. 国有公司能否出借资金

【法律分析】企业之间一般不可以出借资金。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于出租出借: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货币性资金不能出借。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五十六条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