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慈善制度和其他国家有什么区别?

2024-05-18 16:28

1. 中国的慈善制度和其他国家有什么区别?

慈善组织也很多,钱也不少,可他们需要一定的资金保持机构运转,电费水费都要钱
运送物资也要付费,
最主要是需要帮助的人太多,分摊下来,就很少了,而且不是一下就能成功的
一些地区的人要接受多年的援助
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面对这个在中国的老百姓中间最大的疑问或者说已经不再问的问题,我们的理论工作者应该给出一个合乎实际的能够说得过去的理论解释。这个提法或者说社会发展的战略构想,在一定程度上,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符合了社会的发展,发展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但是经过一个长时期的调整之后,这个提法到今天还能不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不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值得思考的。生产力的发展,是为了解放相对于自然界的人,尤其是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如果人类依然被自然或者被同类制约着,那么社会主义的目的严格来讲就还没有实现。只有实现人的真正解放,才能够说社会主义表现了它强大的优越性。更多的时候,我们代表的是最普通的大多数人的想法,这样或许无法看到历史的走向,但是在现实条件中的问题我们就可以切身体会到。中国人民现在的忧虑在于,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被这个社会抛弃还是说勉强得跟着时代,国家和政府究竟要履行自己对人民什么样的承诺,我们的政党在面对自己的党章以及共产党宣言的时候,如何来做出体现自己的性质的行动,这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讲,是关系到切身利益和命运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关系到中国大多数人的幸福,因此国家和政府对此要做出自己的表态,提出解决方案来。
  中国现在的两大现实难题一个是工人,一个是农民。城市里工人下岗,找不到新的生活门路;农村里农民逐渐减少了土地的拥有量,土地无法负担农民的生存。这两个大问题背后是中国如何面向未来的一个大的命题。但是即使是这样的局面里,中国依然存在着一批占有很大比例的社会财富的群体,政府应该如何对待这一部分人的财富,或者说如何看待他们的贡献和收入的比例,关系到今后中国的前途。中国毕竟是一个拥有大量绝对人口的国家,那么多的人要吃饭穿衣,要生存发展,而我们现在制造出的一个繁荣的局面是代表着哪一群体的。现在中央提出三个代表,最重要的就是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中国的人民指代着什么,政府如果对这个有着清楚地认识,就应该做出合乎人民利益的行动来。这是一个艰难的命题,这么多的人口和这么大的国家,任何问题的解决都是牵扯在一起的。尤其是进入国际竞争大环境是大势所趋,中国如何介入国际竞争呢?
  加入世贸之后,农业和工业都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如何保护自己的产业,保护自己的民族利益,是领导人们重点考虑的。但是中国需要的是对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维护。老百姓是最现实的一群人,他们的眼光或许没有领导人看的长远,但是他们的实际生活决定了他们必须面对自己每天的吃喝拉撒,人民也愿意和国家分享艰难,但是前提是国家必须让人民感觉到它的确代表着人民的利益。中国的国家政府建立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之上,我们如果把这个前提丢了,那么后面的许多工作都很难开展。
  在对待贫富分化的问题上,还得回到那个老问题上来。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呢?一方面必须对富裕的概念做出界定,先富裕起来的人,必须做出对社会的回报,带动其他人走向富裕之路。另一方面,对实现共荣富裕的途径,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当前国家的消费呈现了一个不正常的状态,那些真正的走向富裕的人,永远的无法满足自己的富裕状态,他们已经开始向西方发达国家的富人们看齐了,因此在他们没有感到自己是一个富人之前,他们是顾不上带动其他的人去致富的,自己首先都没有富裕的感觉,怎么可能去让别人有这种感觉呢。我们必须在自己的国民中提倡正确的富裕观念,并且让那些真正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好处的人感到自己的确是应该对社会做出回报了,形成这样的观念,才能够让那些先富者感觉到自己应该履行应尽的义务了。只有出现这样的局面,整个社会才会走上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中来。
  这样的做法绝对不是吃大户,而是在中国的人民中间提倡一种积极的社会主义道德,尤其是那些既得利益者,更应该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利益都是依附在这个社会主义的国家之上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他们还是应该为自己的切身利益做出一些贡献的。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鼓吹这样的观念,才能够使得这个社会的风气和广大人民的生活走向积极的能够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的方向。这就是新时期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途径。
  我们的社会主义是马列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局面下,如何发展和进步关系到中国的未来走向。但是不管中国的社会主义怎么发展,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依然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社会主义和其他的国家制度的最大区别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就是要逐渐的过渡到没有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而阶级的存在是基于经济上的不平等而产生的,如果我们在新的政治和经济局面下没有解决好经济上的差别这个问题,就无法实现真正的人际之间的平等,那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的一个最为重大的任务消灭阶级,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所要解决的一个最重大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这个社会主义最为鲜明的口号,在进入新的世纪之后要在形式上更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获得自己的利益。
  因此,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应该成为当前的执政党和政府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并不能够掩盖这些真正存在的问题。当前的收入差距是很明显的,而在消费上表现得最为突出。而我们的一个倡导消费的政策实际上起到的消极的作用。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消费水平是否真正的代表着中国的世纪发展水平是值得考虑的。中国最广大的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并没有达到我们所想象的那个水平,只要一想到中国是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大国,我们看待现在的数字就必须考虑到这个数字实际上代表的绝对的人口数。这个实际的数字是惊人的,而在惊人的数字背后必然会孕育着相当多的问题。中国的发展需要的是稳定,这个稳定的环境包括了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国内的稳定局面来自于整个国家民众对社会,对政府的承认和信赖,以及政府能够履行自己的承诺这个基础之上。如果我们的国家不能够真正的实践自己的信仰,实践党中央提出的的要求,就不能够真正的保持大局的稳定。而在这些因素中,如何真正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就是一个关键的条件。共同富裕,是实现这种美好理想的必由之路

中国的慈善制度和其他国家有什么区别?

2. 慈善事业是什么?

一天,萧伯纳应邀参加一个慈善团体的舞会。会上,他邀请一位身份平常的慈善团体女成员跳舞。这个女子不好意思地说:“您怎么和我这样一个平凡的人跳舞呢?”
萧伯纳回答:“这不是一件慈善事业吗?”
【智慧火花】如果有颗善良和慈爱的,即使是再平凡的人,也会让人尊敬。

3. 中国政府慈善事业如何发展?

  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说,“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对于如何发展,首先我们要分析一下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以及为什么发展不起来的原因,只有病源找到了,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
  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现状可以用步履维艰这个词来形容,为什么会这个,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归结于我们的国情决定的。因此它起步晚,发展比较落后。 而且慈善事业都是以国家的名义办的,对人私人办慈善法律上一直都是空白。所以很多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兴办,采用的是官办或半官办的管理模式。其实在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慈善机构属于社会团体。社团也被称为非政府组织(NGO),或叫非营利组织。但是,在中国的制度语境下,它们却成了“半政府组织”(SGO)或者“准政府组织”。 这样的话其活动范围与活动能力不是由法律规范,而是由行政部门(即民政部)决定。
  说难听一点,只要与政府挂钩的,难免都会产生腐败。因为政府是权利说了算,不是法律,但是权利又是人掌控的。而我们国家政府出现的腐败,大家心里都是有数的,只是敢怒而不敢言,会说的不知道内情,知道内情的不会说。尽管国家法律规定大家言论自由。
  对于尚属于“政府核准与管制型”的SGO组织,除了办事运作效率低下(缺乏像企业那样的科学管理运作机制,资金的登记和利用缺乏一个精准的管理和严格的监督。),廉洁度不够高(很多规定的透明度不是很高)之外,还因为无法全面释放社会的行善愿望。人们的行善成本太高了,法律制度没有给人们提供足够的行善条件。因此像这样的情况,出现“揭露希望工程内幕”的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了以上原因外,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国家这个缺乏诚信的环境和风气。对于一下行骗行为,这里就不多说了,所以很多老百姓都想捐而又怕被骗。
  其实原因很多, 暂时只说这两点。
  对于措施,我也想不出很多,只是想谈几点
  第一,首先要在法律上完善对于慈善事业和机构的规定,这要像国外学习,允许私人开办慈善事业,因为行善 的群体应该是大众。这样还可以将公司运营的管理机制用在慈善上。提供了管理效率。
  第二, 对于以国家主导的慈善机构,应该增加监督。尤其是资金的登记与运用。要透明公开,减少腐败的滋生。
  其他的您可以看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用的,对于措施我最近也在找,可是多说写的都是一些问题 弊端之类的,方法和措施很少
  。。。。。

中国政府慈善事业如何发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制定有何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民间公益组织大量涌现。公益慈善方兴未艾,但“郭美美事件”、各类网络骗捐事件以及一些基金会因透明度不足引发的争议,都让公益慈善公信力遭到极大打击。不断出现的争议,凸显了我国慈善制度法规环境的滞后,出台《慈善法》也就成为迫切需求。作为我国慈善事业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慈善法》对慈善机构的设立、运行、投资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用立法让捐赠者得到尊重、让求助者有章可循、让诈捐者得到惩戒,才能营造一个多赢的局面。例如,在慈善法中,专门有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哪些信息捐赠人有权知道、哪些信息受助者有权知道、哪些信息在法律规定中不便公开。显然,本愿做慈善而不会做慈善,在困扰着很多中国人的同时,从基本法律层面上界定好权利与义务,正当其时。

5. 慈善事业是什么?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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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是在政府的倡导或帮助、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

慈善事业是什么?包括哪些?

6. 我国为什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就我国的现状来说:我国在慈善组织的管理上,慈善组织自律机制不健全,资金募集和使用不够透明,还有少数组织有商业化、营利化倾向,以及政府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社会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就意义方面来说:
对受助者:有利于帮助受助者度过难关,感受到温暖,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对慈善方:有利于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引导和规范其慈善行为,依法行善,维护其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增强人们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调动人们参与慈善的积极性
对社会:有利于形成热心慈善,关爱他人的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7. 国家最新发布慈善法都包括什么

《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共12章112条。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三章 慈善募捐
第四章 慈善捐赠
第五章 慈善信托
第六章 慈善财产
第七章 慈善服务
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九章 促进措施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国家最新发布慈善法都包括什么

8. 国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有哪些?

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兴起,迅速发展,国民的慈善意识也明显增强,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慈善法》中制定的针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进一步推动了我过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九章促进措施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向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提供慈善需求信息,为慈善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七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十九条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八十一条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十二条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十三条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第八十四条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第八十五条慈善组织开展本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慈善活动需要慈善服务设施用地的,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慈善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十六条国家为慈善事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提供融资和结算等金融服务。
第八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第八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
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
第八十九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十条经受益人同意,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可以冠名纪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九十一条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