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具体时效

2024-05-16 03:34

1. 股票索赔具体时效

股票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一、普通诉讼时效是否可以延长
普通诉讼时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普通诉讼时效几年
普通诉讼时效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统一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没有作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
二、民法典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股票索赔具体时效

2. 股票索赔的诉讼时效

股票索赔 诉讼时效 是三年。根据法律规定,投资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可简单分为四种类型: 1.证监会公布作出 行政处罚 决定之日; 2.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3.未受行政处罚但法院认定有罪情况下,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4.同一虚假陈述行为下存在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则取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和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中最先作出之日。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 股票索赔诉讼时效

1、股票索赔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法律规定,投资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可简单分为四种类型,即:
(1)证监会(含派出机构)公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2)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3)未受行政处罚但法院认定有罪情况下,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4)同一虚假陈述行为下存在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则取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和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中最先作出之日。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起算: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三)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者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

股票索赔诉讼时效

4. 股票索赔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股票索赔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法律规定,投资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可简单分为四种类型:1.证监会公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2.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3.未受行政处罚但法院认定有罪情况下,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3.同一虚假陈述行为下存在两个以上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则取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和刑事判决生效之日最先做出之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5. 股票如果出了问题,一般的索赔是怎么运行的?

如果证券市场能够诚实、透明,披露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正确,那么你投资的股票就遭受了损失,这属于你应该承担的市场风险,你只能“认倒霉”。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存在虚假利润、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涉嫌虚假陈述的欺诈行为。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期间买入相关股票,在虚假陈述披露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蒙受损失。那么,损失不属于正常的投资风险,而是属于欺诈造成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和利息损失。这些都可以依法主张。

一是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内容较多,自主性较强);二是2003年2月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你说得对,2003年颁布,20年前人们开始维权)。但仍有更多的案件因为不知道要索赔什么而错过了诉讼时效。如近期,截至2019年10月底,大智慧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案件累计索赔金额已达6.38亿元,股东通过诉讼挽回了大部分损失。此外,还有华硕信息、创兴资源、必拓派、惠球、协鑫集成、尔康制药、益晶光电、三方祥、佳典、保利国际、方正科技、朝华科技、雅培、湘源文化等案例,涉案投资者挽回了不小损失。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你真的可以挽回不该由你承担的损失。

 从事证券维权的律师一般采取全风险代理的方式,在实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律师费。如果你实际得不到补偿,那么律师就没有任何劳动报酬,也就是说,你这个时候不需要支付律师费,也不需要承担律师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和住宿费,保护股东权益的成本也很低。证券维权律师不是骗子,但投资者要睁大眼睛,查阅律师的执业信息,确保遇到真正的律师。有许多股票可以参与索赔。我们对代理商的库存进行了筛选和汇总。

 最后,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法治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只有中小投资者具备依法维权意识,违法主体才能承担高昂的违法成本,从而积极抵制资本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挽回损失,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作出贡献。

股票如果出了问题,一般的索赔是怎么运行的?

6. 股票索赔诉讼时效


7. 股票索赔诉讼时效

1、股票索赔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法律规定,投资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可简单分为四种类型,即:
(1)证监会(含派出机构)公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2)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3)未受行政处罚但法院认定有罪情况下,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4)同一虚假陈述行为下存在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则取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和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中最先作出之日。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起算: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三)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者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

股票索赔诉讼时效

8. 炒股损失索赔的计算方法,索赔的步骤是什么?

炒股损失,若是因上市公司违规导致的,可以依法索赔。

索赔的方法:
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索赔的前置条件。
炒股亏损是由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起的,有因果关系。意思就是,在虚假陈述期间买入的股票才可索赔。

索赔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规定。如果不懂,可以找律师。
例:中捷股份因虚假陈述,被股民索赔。中捷股份总共赔了1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