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应付账款说法错误的有( )。

2024-05-10 20:37

1. 下列关于应付账款说法错误的有( )。

选A

例如,赊账买原材料100万,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00万
   贷:应付账款  100万

可见,贷方余额才表示未偿还的款项,借方余额,表示还多了,对方应该退一点回来

下列关于应付账款说法错误的有( )。

2. 属于企业债务的是A预收账款B应付账款C应收账款D预付账款

属于企业债务的是:
A预收账款
B应付账款 
 
 
 
A预收账款——属于负债类科目
B应付账款 ——属于负债类科目

3. 关于“预付账款”账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参考答案】ABC
【提示】D选项是核算企业因“采购”业务产生的往来款项,不是“销售”业务。所以是借的。

关于“预付账款”账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4. 7.以下应作为债权处理的项目是( A )。A.其他应收款 B.预收账款 C.应付账款 D.应交税费

原因:
1、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
所以,其他应收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扩展资料
债权发生原因: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

5. 下列账户中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有( )A预收账款 B应收账款 C应付账款 D累计摊销

答这条题目前,你必须先知道,期末余额发生在贷方有两种情况:
1.与科目结构有关
2.与科目余额的正负值有关

这条题目问的应该是关于科目结构,一般情况只有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的科目余额在贷方
1.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都是负债类科目,所以AC都是余额在贷方
2.应收账款是资产类科目,所以B是余额在借方
3.累计摊销是资产类科目,用于摊销无形资产的,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贷方登记已计提的累计摊销。类似固定资产中的累计折旧科目。所以累计摊销和累计折旧这两个资产类科目性质是特殊的,它们余额在贷方

所以这条题目答案应是ACD

下列账户中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有( )A预收账款 B应收账款 C应付账款 D累计摊销

6. 企业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 )。 A.应收票据 B.应收账款 C.其他应收款 D.预收账款

ABC预收账款属于企业的负债,应该列示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项目中。

7. 下列项目中,属于负债的是( )。 A、预付账款 B、固定资产 C、长期应付款 D、其他货币资金

正确答案是:C.长期应付款

下列项目中,属于负债的是( )。 A、预付账款 B、固定资产 C、长期应付款 D、其他货币资金

8. 7.以下应作为债权处理的项目是( A )。A.其他应收款 B.预收账款 C.应付账款 D.应交税费

原因:
1、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
所以,其他应收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扩展资料
债权发生原因: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