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2024-05-18 09:55

1.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征缴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拓展资料: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  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确认(县属单位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确认):
1. 本单位上一年度《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安徽省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2. 在岗残疾职工残疾证原件或1-8级伤残军人证及身份证原件;
3. 与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
4. 在岗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1月份、12月份工资表;
5. 在岗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二)6月30日前,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
参考资料:
地方税务局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2. 怎么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应纳保障金=(用人单位上年末实际在职职工人数×1.5%-用人单位上年末在职残疾职工人数)×上年度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
  用人单位年度实际在职职工人数,是指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具体可参照地税机关确认的计税工资人数核定。
在职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人数。上年度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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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比如说:杭州市某企业去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政府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是5%,但是去年政府实际安排的就业残疾人人数为3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k一个人,那么现在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100*5%-3)*5000=10000元。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就是说,企业招聘的残疾人数越低,缴纳的保证金就越高。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申报缴纳地点?1、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2、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条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
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 (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50%征收;1%以下 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90%征收。小微企业免征收残保金,职职工总数 30 人 (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联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
二、优化征收,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 (三)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 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 (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50%征收;1%以下 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90%征收。 (四)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 (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五)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 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 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六)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 业多种实现形式,为用人单位更好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更多选择。 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 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 加强动态监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算

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第三条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第一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第三条、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算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扩展文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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