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善总会的总会荣誉

2024-05-13 14:02

1.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总会荣誉

历年来,全省慈善组织荣获中华慈善总会表彰的“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机构奖6个,“中华慈善优秀工作者(志愿者)奖”13个、“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7个;荣获省政府表彰的“浙江慈善奖”项目奖38个,机构奖2个。其中,浙江省慈善总会2007年1月和2009年7月先后两次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机构奖,受到中华慈善总会表彰,孙家贤会长荣获“中华慈善贡献奖”,贺家弼顾问等5位同志荣获“中华慈善优秀工作者(志愿者)奖”。2010年2月,本会再次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受到民政部表彰;2010年12月,本会被评为“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总会荣誉

2.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介绍

浙江省第一个地方慈善机构浙江省慈善总会于1994年9月依法登记注册,1999年12月28日召开首次会员代表大会。浙江省慈善总会以传播慈善文化,发展慈善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救助困难群体为己任,在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加快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领导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理 事 会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2.选举产生和罢免会长 副会长;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分支机构 派出机构;7.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8.领导本机构开展工作;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本会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事项,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各项慈善援助活动,讨论和增补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领导机构

4.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领导成员

 夏宝龙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李 强 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乔传秀(女) 省政协主席卢子跃 原中共浙江省副省长、宁波市副市长、代市长 孙家贤 原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第一、二届会长张浚生 原浙江大学党委书记,第一、二届顾问杨招棣 原省侨办主任,第一、二届顾问江 坪 原浙江日报总编辑,第一、二届副会长张承烈 原省卫生厅厅长,第一、二届副会长金连庆 原省工商局局长,第一、二届副会长何志权 原省民政厅副巡视员,第二届副会长冯根生 原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二届副会长赵治辉 新昌鹤群大酒店董事长,第二届副会长卢子跃 原中共浙江省副省长、宁波市副市长、代市长 尚 清 省民政厅厅长吴桂英(女) 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第一、二届常务副会长李步星 原省人大秘书长王良仟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沈才土 原省文化厅厅长魏跃华 省财政厅副厅长李 刚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第一、二届秘书长陆 熙 浙江日报副总编辑何跃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副总裁鲁冠球 万向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第一、二届副会长楼忠福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第一、二届副会长陈励君(女) 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二届副会长王利亚(女)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行长,第一、二届副会长郭胜华 法国亚美杰国际投资集团董事长,第二届副会长胡长源 兴业铜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第二届副会长宗庆后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二届会长廖春荣 上海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二届副会长刘 俊 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春波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洪 俊 子墨集团总裁章鹏飞 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道 慈 普陀山佛教协会会长姚世新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会理事长邱建林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逢干 新疆五宫煤业公司董事长倪良正 圣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元龙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丁 军 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以姓氏笔画为序)丁 军 省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马伟杭 省卫生厅副厅长木善钭 瑞安市慈善总会秘书长毛惠春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王仁飞 杭州市口腔医院院长王利亚(女)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行长王志强 浙江广电集团电视教育科技频道主持人王良仟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王春江 义乌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王敏超 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主任王慧敏 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石奇仁 原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五级职员邓唐良 浙江工人日报社总编辑丛黎明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兰连根 定海区慈善总会会长冯 晔 今日早报副总编辑冯卫民 浙江日报副总编辑包海洋 建德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占土升 衢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史 健 青年时报社副社长、总经理任和君 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刘 俊 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 岚(女) 中国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孙国平 绍兴市民政局局长、绍兴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成张先 慈溪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朱 锋 黄岩区慈善总会会长朱禹宝 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会长阮水龙 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水法 浙江画院国家一级美术师何跃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副总裁吴山明 中国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吴忠民 青田县慈善总会会长吴桂英(女) 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应 正 超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应跃成 金华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张建平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之声副总监兼新闻中心主任张金荣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总裁张闻起 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锦鸣 台州市慈善总会会长李 刚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李步星 原省人大秘书长李春芳 温州市慈善总会秘书长李春波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燕丽(女) 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邱建林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永和 省政协老干部处处长杨仲英(女) 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素法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行长汪寿高 萧山区慈善总会秘书长沈 森 省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沈才土 原省文化厅厅长沈荣林 湖州市慈善总会会长沈荣勤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行长邵 胜 杭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邹晓东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陆 熙 浙江日报副总编辑陆文龙 省残疾人联合会计划财务部部长陆洪涛 江山市慈善总会会长陈 平 法国亚美杰国际投资集团中国代表陈 瑶(女) 省文化厅副厅长陈加元 省政协副主席陈励君(女) 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晓东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总裁陈逢干 新疆五宫煤业公司董事长宗庆后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长青 三角洲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秀政 苍南县慈善总会副会长苗伟伦 共青团浙江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苗远景 省直属机关工会主席范朝勇 名森设计工作室设计师郑庆善 上虞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郑晓林 省作家协会党组副书记、秘书长郑 昶 浙江绿城医院院长金德忠 嘉兴市秀洲区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俞志法 诸暨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俞德明 著名书法家姚友芝(女) 舟山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姚炳甫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姚世新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施群力(女)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会财会处处长姜雪明 省电力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柏莉凤(女) 海盐县慈善总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柳国平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柳贵芳 余姚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洪 俊 子墨集团总裁胡 戎 浙江广电集团电视教育科技频道总监胡长源 兴业铜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美君(女) 永康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胡震云 常山县慈善总会会长赵云明 温岭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赵六四 绍兴县慈善总会会长赵时龙 省假肢科研康复中心主任赵建明 嘉兴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赵忠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行长赵峥嵘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钟雷鸣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项宁一 浙江在线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项道铨 爱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逢干 新疆五宫煤业公司董事长夏士林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奚林根 安吉县慈善总会会长徐 雯(女) 省慈善总会项目部负责人徐仁俊 丽水市慈善总会会长徐文忠 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徐阿富 余杭区慈善总会副会长柴志良 德清县慈善总会会长袁伟盛 联谊报社社长兼总编郭胜华 法国亚美杰国际投资集团董事长钱金标 秦山核电站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陶铁斧 浙江越剧团团长高 晔(女) 中国美术学院画家崔滨洲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行长戚传富 杭州皇冠大酒店董事长章军华 浙江三弘集团董事长章鹏飞 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萧敏健 钱江晚报副总编辑黄元龙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黄绍棣 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傅宏章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巡视员蒋沛浩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副巡视员蒋琪华(女) 省慈善总会基金部副主任谢大松 缙云县慈善总会会长道 慈 普陀山佛教协会会长释智圆(女) 杭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韩 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鲁冠球 万向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楼 明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楼伟中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兼萧山支行行长楼忠福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虞文成 瓯海区慈善总会会长廖春荣 上海银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学武 临海市慈善总会会长谭丽娟(女) 浙江歌舞剧院艺术指导魏 华 省慈善总会浙江慈善编辑魏 钧 省慈善总会义工部负责人魏真柏 浙江曲艺杂技总团团长魏跃华 省财政厅副厅长

5.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总会章程

浙江省慈善总会章程第一张 总则第一条 浙江省慈善总会(英文名ZheJiang Province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ZCF)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会址:中国杭州。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为浙江省民政厅,接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华慈善总会的业务指导。第三条 本会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社会捐助,帮助困难群体,促进公共福利事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四条 本会主要业务范围是:(一)筹募善款。建立、筹募和管理专项基金及各类慈善基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捐赠;接受政府委托的其它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二)赈灾救助。协助和受政府委托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境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接受政府委托生产、储运、发放赈灾物资。(三)扶贫救助。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困难群体;开展安老、抚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配合政府社会保障工作;资助和兴办各类慈善实体,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四)公益援助。参与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其它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开发和利用各种慈善公益资源,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全面发展。(五)志愿服务。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义工)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建立志愿(义工)服务激励机制,推动志愿(义工)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六)宣传与培训。组织各种形式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编撰慈善事业的书刊、资料,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慈善事业的理论、方法和经验;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慈善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七)合作与交流。开展同国内外慈善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国内外的慈善援助活动。(八)指导与激励。对本会团体会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市、县(市、区)慈善事业发展;总结推广各地慈善工作经验,表彰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动慈善机构行业化建设,打造“机构品牌”;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第三章 会员第五条 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一)拥护本会章程;(二)热心慈善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第七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表;(二)申请个人会员由两个以上会员介绍;(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四)发给会员证。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报省民政厅同意。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三)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机构代表;(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十八条 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三)研究日常工作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第十九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第二十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副会长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秘书长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后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由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任职。第二十三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为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会长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二)常务副会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接受会长委托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三)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在会长、常务副会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二)聘任秘书处内设部门的主任、副主任;(三)负责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四)完成会长、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六条 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七条 本会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基金增殖部份、会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实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财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接受审计单位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四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社会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生效。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第三十八条 本会经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三十九条 本会章程经2011年5月18日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生效。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浙江省慈善总会理事会。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总会章程

6.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总会会徽

1、浙江省慈善总会会徽由三颗“人”字形的心组成托起一轮太阳。三个“人”构成“众”字理念,寓意全社会万众一心,送温暖、献爱心,携手共创和谐社会。太阳是温暖、美好的象征,寓意着慈善事业蒸蒸日上,蓬勃发展。2、整个造型又似一张开双臂的人物形象,体现以人为主体的慈善事业。3、以红色(M100 Y100)作为标志的主体色,内圈及文字采用蓝色(M80 C100 K60)。

7.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历史沿革

1994年9月,浙江省慈善总会依法登记注册,从此,掀开了浙江现代慈善事业的帷幕。十九年来,浙江的慈善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民政部门的积极推动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浙江慈善大会精神,稳步实施《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推动慈善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浙江省慈善总会以传播慈善文化,发展慈善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救助困难群体为己任,在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加快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底,全省各级慈善总会当年筹款21.4亿元,历年累计筹款175亿元;当年筹集留本冠名基金37亿元,历年累计筹集留本冠名基金106亿元;当年援助困难群众194万人次,历年累计援助困难群众1121万人次。本会当年筹款6189万元,历年累计筹款55585万元;当年筹集留本冠名基金0.7亿元,历年累计筹集留本冠名基金3亿元;当年援助困难群众2万人次,历年累计援助困难群众17万人次。历年来,全省慈善组织荣获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表彰的“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机构奖6个,“中华慈善优秀工作者(志愿者)奖”13个、“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7个;荣获省政府表彰的“浙江慈善奖”项目奖38个,机构奖2个。其中,浙江省慈善总会2007年1月和2009年7月先后两次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机构奖,受到中华慈善总会表彰。2004年12月,浙江省慈善总会被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2010年2月,再次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受到民政部表彰。2010年12月,被评为“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2011年7月,在第六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中“宁波市慈善总会”‘千村帮扶基金工程’荣获“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受到民政部和中华慈善总会表彰;2012年4月,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中,“万向集团”、“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荣获“最具爱心企业奖”;“ 爱心温州·善行天下·明眸工程”荣获“最具影响力项目”奖。2013年底,浙江省慈善总会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2014年2月27日,第四届浙江慈善奖掀晓,浙江省慈善总会荣获“慈善工作奖”和“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慈善项目奖”。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历史沿革

8. 浙江省爱心基金会的机构组织

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陈伟力常务副理事长:周晓明副理事长:孟卫民副理事长:邹丽华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胡勇耀副理事长:顾约瑟副理事长:赵华珍副理事长:郑胜涛副理事长:王小军理事:徐斌理事:孔庆生理事:王贤中理事:陈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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