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概念

2024-05-17 23:27

1.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概念

 保单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外贸经营权的经济实体,采用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帐(OA)等一切以商业信用付款条件产品全部或部分在中国制造(军品除外),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均可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也可以是适用于下述合同:规定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信用证付款的合同;由中国转口的在中国以外地区生产或制造但已向中国政府申报进口的货物的合同;信用期限超过180天的合同;信用证方式改为非信用证方式,付款交单(D/P)方式改为承兑交单(D/A)方式或赊账(D/P)方式的合同;延展付款期限超过六十天的合同。短期出口信用的投保范围不包括出口货物的性质或数量或付款条件或付款货币未定的合同。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并满足如下条件的出口: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的、通过境内银行通知或者转通知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转让行不承担付款责任的转让信用证除外;·运输单据必须为全套可转让的正本海运提单或者经承兑后的远期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货物从中国出口;·信用证付款期限不超过一百八十天。商业风险,包括以下情形:·开证行破产,指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者被接管;·开证行拖欠,指在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超过最终付款日三十天仍未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开证行拒绝承兑,指在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拒绝承兑远期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政治风险,包括以下情形:·开证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者限制开证行以信用证载明的货币或者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支付信用证款项;·开证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或者信用证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开证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发生战争、内战、叛乱、革命或者暴动,导致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行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贸易:·货物从中国出口;·销售合同必须书面订立,且在出口前已生效,销售合同内容应包括货物品名、质量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履行期限等主要合同条款;·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或者赊账(OA)等,付款期限不超过一百八十天。保险公司对您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中国出口货物,并在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后,因下列原因引起的风险(包括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予以承保。商业风险 ,包括以下情形:·买方破产或者无力偿付债务,指买方被宣告破产或者买方丧失偿付能力;·买方拖欠货款,指买方收到货物后,违反销售合同的约定,超过应付款日仍未支付货款;·买方拒绝受领货物,指买方违反销售合同的约定,拒绝接受已运抵的货物。政治风险 ,包括以下情形:·买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者限制买方以合同发票列明的货币或者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买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禁止买方所购的货物进口;·买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者采取行政措施,撤销已颁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或者禁止进口许可证有效期的展延;·买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或者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买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发生战争、内战、叛乱、革命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下列损失不承保:·在支付货款时已经或通常能够由货物运输险或其它保险承保的损失;·由汇率变更引起的损失;·由卖方本人或代表的任何人违反合同或不遵守法律引起的损失;·在货物交付前,买方已有严重违约行为,卖方有权停止发货,但仍向其发货而造成的损失;·在交付货物时由于买方没有遵守所在国法律、法令、命令或条例,因而未得到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展期所引起的损失;·由于卖方的或买方的代理人或承运人破产、欺诈、违约或其它行为引起的损失;·卖方向未经本公司批准信用限额并且不适用本人自行掌握的信用限额的买方出口所发生的损失;·在卖方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在货物交付承运人之日起两年内未向投保公司索赔的损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企业,以如下方式签订的出口贸易合同适用于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1、货物从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货物、技术或服务;2、销售合同在出口前已经生效,且订明主要合同要件;3、支付方式为信用证(L/C),或者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等;4、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5、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为了更好地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中国信保可向出口企业提供六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服务,包括:综合保险、统保保险、信用证保险、特定买方保险、特定合同保险和买方违约保险。中国信保致力于为本国出口企业提供全面解决收汇风险的方案,针对企业不同需求,提供量体裁衣的承保方案及后续服务。中国信保信息库中存有全球大量买家信息及国家风险信息,可为出口企业提供具体买家的资信报告及较为详尽的国家风险分析、行业动态分析;如企业需要,中国信保还可为出口企业员工举办风险管理培训、贸易技巧培训,并为出口企业度身定做《风险管理建议书》。充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的以上功能将有助于出口企业实现良性发展。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概念

2.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与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有什么异同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简称中长期险),可分为买方信贷保险、卖方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三大类。中长期险承保放帐期在一年以上、一般不超过10年的收汇风险,主要用于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投资,如以BOT、BOO或合资等形式在境外兴办企业等。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
  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
  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
  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
  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
  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3.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

出口信用保险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保险的期限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分为出运前的保险和出运后的保险;根据承保方式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综合承保与选择承保;根据承保的风险不同,又可将出口信用保险分为商业风险保险与政治风险保险。最基本的分类是按照保险期限分类,所以这里分别介绍中国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喵喵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

4.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与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有什么异同

出口信用保险大体上分两种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出口信用保险大体上分两种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6.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是保险期不超过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指以运输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保险。货物运输方式分海上、内河、陆上、航空和多式联运等多种。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有两种: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火车、汽车)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海洋运输保险是以海上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承担运输中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海洋运输保险按承保责任不同,可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个基本险种,并有偷窃、提货不着险等十一个一般附加险,交货不到险等六个特别附加险和战争险、罢工险两个特殊附加险供投保人选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出口商因其债务人(买方)不履行贸易合同而遭受的损失的信用保险,属于一种政策性保险险种。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有三种:(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短期信用贸易及向海外客户提供的服务。(2)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期在180天以上,甚至达五年或八年。(3)特约出口信用保险。适用于资信程度高的被保险人因业务需要,临时性的或比较特殊的,在其他出口信用保险中不能承保的业务。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以下两方面的风险:(1)商业性风险。主要指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如买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力偿付货款,或收货后拖欠货款,或买方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等风险。(2)政治性风险。主要指买方国家实行外汇管制,进口管制,或发生战争、暴动、骚乱以及其他重大政治事件等风险。

7. 适合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业务是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出口信用保险大体上分两种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适合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业务是

8.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是保险期不超过

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指以运输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保险。货物运输方式分海上、内河、陆上、航空和多式联运等多种。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有两种: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火车、汽车)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海洋运输保险是以海上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承担运输中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海洋运输保险按承保责任不同,可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个基本险种,并有偷窃、提货不着险等十一个一般附加险,交货不到险等六个特别附加险和战争险、罢工险两个特殊附加险供投保人选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出口商因其债务人(买方)不履行贸易合同而遭受的损失的信用保险,属于一种政策性保险险种。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有三种:(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短期信用贸易及向海外客户提供的服务。(2)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期在180天以上,甚至达五年或八年。(3)特约出口信用保险。适用于资信程度高的被保险人因业务需要,临时性的或比较特殊的,在其他出口信用保险中不能承保的业务。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以下两方面的风险:(1)商业性风险。主要指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如买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力偿付货款,或收货后拖欠货款,或买方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等风险。(2)政治性风险。主要指买方国家实行外汇管制,进口管制,或发生战争、暴动、骚乱以及其他重大政治事件等风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