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2024-05-09 09:22

1.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
保险金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服务工具的一种,是委托人以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的,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 [如身故受益权、生存受益权、分红领取权(如有)等]及对应的利益[如身故理赔金、生存金、保单分红(如有)等]和资金等(或有)作为信托财产,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按保险约定直接将对应资金划付至对应信托专户。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2. 保险金信托是什么?

保险金信托是委托人主要以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的,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如身故收益权、生存收益权、分红领取权等)及对应的利益(如身故理赔金、生存金、保单分红等)作为信托财产,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对应保险金转入信托公司的信托专户,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对委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将信托利益分配给信托受益人。

3. 保险金信托的简介

所谓保险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由保险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保险金信托的简介

4. 保险金信托的介绍

所谓保险金信托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而由保险受益人(即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当理赔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理赔金交付信托机构为受益人设立的信托专户,由信托机构依据信托合同管理、运用这笔信托财产,信托期满后将信托利益交付给受益人。

5. 什么保险产品可以设立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也称人寿保险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人寿保单或年金保单的相关权益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当被保险人身故并发生保险金赔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赔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在信托存续期及信托终止时,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而用于设立保险金信托的保险产品,对于出险概率、给付金额、保险目的、理赔对象等都应充分评估其适用性。拓展资料:(一)用于设立保险金信托的险种需具备的条件首先,保险金信托以保险金给付作为先决条件,根据信托财产的确定性要求,出险概率更低的意外险等保险产品较不适合作为设立保险金信托的保险险种;其次,保险金信托产品需要符合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设立的要求,需要满足信托产品设立金额的门槛限制,其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金额较大,这也限制了部分保额较低的保险险种用于设立保险金信托;此外,由于保险金信托大多具备保障未成年及弱势家庭成员目的,也对保险险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当前保险金信托对接的主要保险险种1.目前市面上用于对接保险金信托的保险险种主要是终身寿险和大额年金险。终身寿险是指不定期的死亡保险,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应给付保险金,其作为保险金信托最主要对接的保险险种,满足了保险金给付这一先决条件,同时有相对较高的保额,可以在时间和金额方面对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提供较为完善的保障,满足保险金信托的设立要求。2.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是人寿保险的一种,因此大额年金险也是保险金信托主要对接的保险险种。

什么保险产品可以设立保险金信托

6. 保险金信托订立时,需要哪些人到

你好,保险金信托订立时,需要到现场的人,有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摘要】
保险金信托订立时,需要哪些人到【提问】
你好,保险金信托订立时,需要到现场的人,有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回答】
保险金信托订立,是在保险产品和信托产品均成立后,经被保险人同意,将投保人、保单受益人均变更为信托公司,在保单存续期内,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财产继续代为缴纳保费,并作为保险受益人,受托管理和分配保险金。【回答】
在订立的时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以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到场。【回答】

7. 什么叫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是指是委托人以财富的保存、继承和管理为目的,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及对应的利益和资金等作为信托财产,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达到时,保险公司将按保险约定直接将对应资金转出至对应信托专户,由信托机构依据信托合同管理,并按照信托委托人意愿进行资产分配的信托模式。
拓展资料:
目前,保险金信托有两种较为常见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投保人设立信托,并且以为自己购买保险,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设定为所设立的信托。
第二种模式,委托人设立信托,信托公司同时作为投保人和保单受益人,委托人作为保单被保险人。信托公司代受托人交保费并管理保单,当委托人(即保单被保险人)离世后,信托公司为委托人管理理赔金。  在第二种模式下,委托人提前将一部分财产装入信托,产生债务隔离的效果。若委托人日后出现债务风险,已经装入信托的资产不会被用于偿债(前提是信托设立合法,没有恶意避债的现象),避免了因资产用于偿债而导致的保费断缴。  此外,根据保险种类的不同,保险金信托还可以分为身故保险金信托、生存金信托等。  身故保险金信托即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而生存金信托即被保险人生存时,生存金和保险分红便进入信托账户,信托公司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操作。
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的区别:主要在于信托范围不同、资金要求不同、杠杆作用不同和债务隔离不同。  
1.杠杆作用不同:相比普通的家庭信托,保险金信托可以利用保险的杠杆作用实现财富放大,利用较少的保费换取保额。  
2.信托范围不同:家族信托的范围要比保险金信托的范围要广,除合同收益权外,还包括现金、股权、债权、不动产、贵重物品。
3.资金要求不同:家族信托资金起点按照监管要求最低的家族信托起点是1000万起,而保险金信托资金要求较低,按总保费或总保额来设置入围门槛,通常保额在500万以上就可以进行保险金信托。  
4.债务隔离不同:进入信托的资产与委托人的资产隔离,对于保险金信托来说,保险理赔之前,即保险金未进入信托之前,信托的隔离作用不能体现。

什么叫保险金信托

8. 保险金信托的功能

,有下列几点:1.透过专业的财产管理服务,可减轻自行管理运用的负担;尤其是各种投资工具有专业性,而且市场瞬息万变,税务法令错综复杂,如果未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将无法掌握充分信息,及提高投资效益,而达到有效利得财富管理资产的目标。2.预为安排独立的财产,以保障日后之需;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与受托人的财产分离,故具有保护受益人的效果。3.透过信托网,还可以实现要保人及委托人的特定目的;由于要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其目的乃是为保险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如果不是透过信托方式作有效管理,就会担心保险受益人(委托人)在取得保险金时,无法有效管理运用或处置失当,而造成资产的浪费,减低财产规划的效果。因此,透过信托计划,受益人才能获得实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