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是什么意思?

2024-05-09 16:07

1.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是什么意思?

财税〔2013〕52号和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含)万元(按季纳税9(含)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小规模纳税人才能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举例回答: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属期10月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收入10000元,预缴税款300元;自行开具普通发票以及未开具发票不含税收入15000元。该纳税人10月销售额为10000+15000=25000元。
说明:该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收入也可以享受减免,已缴纳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款可以抵减以后的应纳税额;无法抵减或抵减不完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扩展资料:

1.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是不含税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销售额包括征税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含出口免税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即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2. “月销售额”内容
“月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实际申报的当月全部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应税销售额、固定资产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四大类。
其中:提供应税服务可以享受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应以未扣除支付价款外的全部不含税销售额进行计算。
3.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销售额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百度百科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是什么意思?

2. “营改增”中应纳税额如何核算?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一)上海市试点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方法1.应纳税额的计算试点纳税人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分别按照17%、11%、6%三档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应税服务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即是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这与全国执行的销售货物涉及的增值税计算相同。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不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不含税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重点提示】原则上,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即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2.特殊情况的规定(1)上海市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2)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3)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除折扣额。【重点提示】在准则中,规定现金折扣按照总额→销售额,总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税;规定商业折扣按照净额→销售额,净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税;而为了便于操作,增值税不论是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应税服务,都规定要看发票。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扣缴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收方支付的账款/(1+税率)×税率【重点提示】将接收方支付的价款作为含税价,需要进行换算。(二)上海市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上海市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提供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重点提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同。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不含税价+不含税价×征收率3%)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不含税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价×征收率3%)【重点提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不含税价+不含税价×征收率3%)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不含税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不含税价×征收率3%)发生的销货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重点提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缴纳增值税,没有进项税额,所以没有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等的差别,只需要作为“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处理即可。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不含税价×征收率3%)贷:银行存款

3. 国际货运代理开收什么发票

国际货运代理费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是企业取得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税目之一,已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那么,企业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专票)能否认证并抵扣进项税呢?一般来说,在经营中会取得国际货代专票的企业主要有外贸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和货物代理运输企业等。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需要根据自身身份的不同作不同的处理。
第一,外贸企业。外贸企业货物出口税收政策实行“先免后退”,“免”税是指免出口销售环节缴纳的销项税,“退”税是指退还出口货物在购进环节已缴纳的进项税额。因此,外贸企业出口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这一规定,如果没有内贸收入,外贸企业除了购进出口货物以外的其他成本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比如购入的固定资产、支付的水电费、支付的广告费、支付的货物运输到港口码头的运费等等,即使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认证抵扣了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同理,“营改增”后取得的国际货代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有内贸收入,企业需要判断该货物运输代理的产生是内贸还是外贸,如果是属于内贸费用可以抵扣进项,如果用于外贸,属于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不得抵扣,已认证抵扣的需进项税转出;如果分不清或者无法直接计算内贸和外贸的金额,可以按内外贸销售额比例计算。
第二,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在增值税上实行零税率,即 “免、抵、退”政策。“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根据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原理,生产企业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进项税额需要统一参与“免、抵、退”计算中,简而言之,生产企业当期全部进项税额首先需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抵顶后,如有进项税额留抵额,再按规定计算限额退还给纳税人。因此,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支付的款项若取得合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均应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试点后,生产型出口企业如果以离岸价报关出口,即签订销售合同时,约定海运费由国外客户自行承担,合同货款不含海运费,因海运费由国外客户自行承担,生产企业先行支付的海运费,只是代垫行为,账务上应作为往来款项处理。此种情况下,生产型出口企业即使取得货代公司开具的货代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参与“免、抵、退”计算,即不得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以到岸价报关出口,即签订销售合同时,约定海运费由出口企业承担,此时合同定价当然包含相应的海运费。例如:2013年9月某化工企业与国外客户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该化工企业负责将货物运输至国外客户码头,交货地为国外客户码头,以到岸价报关出口,总货款10000万美元(其中含海运收费100万美元),该化工企业实际支付给货代公司海运代理费80万美元,假设汇率为6.17。此种情况下,收取的100万美元海运费构成合同金额的一部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采用正列举,也就是说,不在列举不得抵扣范围的,企业只要取得合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均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试点后,货物运输代理公司收取的上述80万美元货物运输代理收入已申报缴纳增值税,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分析,作为下游出口企业,其支付的80万美元货代费用,若取得货代公司开具的国际货代专票,该支出不属于税收政策规定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应允许参与“免、抵、退”计算,即可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货物代理运输企业。货物代理运输企业从2013的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增值税,而增值税的法理是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服务的增值额部分作为计税基础,此增值额是指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因此货物代理运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和费用所分离的增值税从法理上都可以抵扣,只要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并符合其他抵扣条件都可以进行抵扣,由此货物运输企业取得的其他货代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相符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国际货运代理开收什么发票

4. 我公司交营业税,当月公司亏损,是否要交税?

要交纳。营业税不是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是否亏损,只要有应该交纳营业税的收入,就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还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营业税不是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是否亏损,只要有应该交纳营业税的收入,就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主要是核定征收方式造成的,根据发票总额乘以应税所得率推算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核定征收;只要单位有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就为正,就要按比例缴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实际亏损,或是利润远超核定的利润。
2015年5月,营改增的最后三个行业建安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推出,不排除分行业实施的可能性。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为6%。这意味着,进入2015年下半年后,中国或将全面告别营业税

扩展资料: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营业税的营业额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取。
(2)通过正列举,规定一些项目的若干费用可扣除。如广告公司付给媒体的广告发布费可扣除,旅行社代游客支付的门票、交通费等费用可扣除等等。
(3)如果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4)纳税人取得的外汇收人在计算营业额时,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

5. 开的销项增值税发票是含税销售额吗

发票有 不含税价格 税额 价税合计。

开的销项增值税发票是含税销售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