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组的流程

2024-04-30 10:15

1. 上市公司重组的流程

1、上市公司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通过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和对企业负债的重组,实现资产重组。
2、实现资产重组有什么好处?
(1)提高资本利润率;
(2)避免同业竞争;
(3)减少关联交易;
(4)把不宜进人上市公司的资产分离出来。
3、什么样的公司适合进行资产重组?
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4、上市公司重组流程有哪些?
申报程序: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作出重组决议并公告后,按照相应的法律犯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同时抄报派出机构。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并按照相应的申报流程以及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2)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组公司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A、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需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
B、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C、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需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与第28条,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D、重组委通过与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

上市公司重组的流程

2. 上市公司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12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3. 上市公司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一般多久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由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
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上市公司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交易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期间提出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提供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4. 上市公司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并购重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手段之一。它可以使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从而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市场。公司是否能够重组应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自然日。确有必要延期复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满前按本所有关规定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最多的时间不会超过3年,一般时候会在3个月左右,每个公司情况不同,所面料的重组情况也是不同的。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5. 上市企业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并购重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手段之一。它可以使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从而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市场。公司是否能够重组应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自然日。确有必要延期复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满前按本所有关规定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最多的时间不会超过3年,一般时候会在3个月左右,每个公司情况不同,所面料的重组情况也是不同的。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上市企业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6. 上市公司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一般多久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由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
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上市公司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交易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期间提出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提供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7. 上市公司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一般多久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由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法律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上市公司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交易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在审核期间提出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提供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8. 上市公司重组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