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怎么制定?

2024-05-16 17:51

1. 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怎么制定?

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企业的基本情况;(2)改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思路;(4)改革的具体形式及操作程序;(5)改革涉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包括债权债务处置、土地资产处置、国有净资产处置、股权设置等)方案;(6)改制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党组织建设;(7)职工安置方案;(8)风险评估及策略;(9)领导机构、责任制度、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等。
改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改革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必要性方面:应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盘活低效、无效、闲置资产,确保企业价值最大化;应有利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确保企业依法规范运行;应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持续健康发展;应有利于促进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应有利于发挥其他所有制经济优势,确保各类投资主体及职工合法权益。可行性方面: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政策规定;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政策;应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发展规律;应具备混合所有制改革条件,可操作性强。

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怎么制定?

2. 什么叫股权多元化

民营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关键是吸收家族成员之外的出资人,一般包括:引进战略投资;引进社会投资(可以是自然人投资和法人投资);经营者股权,引入职业经理人参与经营管理以后,以现股、期股、期权等形式授予经营者股权,作为对经营者的激励,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以较少的成本获取了人力资本;技术股权,可以是技术直接作价入股,用股权换取无形资产,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可以高薪聘请技术人员,在技术转化为产品、形成价值后,再授予他们股权,作为一种激励,这样企业就可以在获取必要技术的同时减少了资金的支出;员工持股,员工股权不仅赋予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可以增强其工作积极性,而且拓宽了企业的资本金来源,能够吸收员工持有的剩余资金。
虽然股权多元化可以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但是合理的股权结构才是影响企业发展和存亡的关键。这里的股权结构是指个人股权、家族股权和其它股权的比重;股权结构合理化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股权多元化的前提下,确保家族对企业的相对控制和避免股东之间的利益争斗。股权结构合理化不只是简单地提倡股权集中,或者股权分散,很多时候也无法得到一个确定的股权比重。股权结构合理化是要建立一种股东利益的制衡机制,要研究人性化管理,协调好股东之间的矛盾。

3. 建立多元化股制度属于产权结构的改变吗?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向的定位,离不开现代企业制度对产权结构安排的要求。说明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时,曾提到现代企业制度应当是产权结构多元化、权责有限性和治理法人性的公司性企业制度,这种企业制度在管理层次上表现为出资人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仅仅定位在管理层次上的产权明晰上,解决不了国有企业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从而也很难带来企业治理的高效,那么,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向的选择就应当是定位在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这里所说的产权结构多元化是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亦即出资人的多元化,或曰狭义所有权的多元化。
  产权多元化为解决国有独资企业一元产权安排所固有的一些弊端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性。这些弊端的概括称谓就是日常经济生活中经常被人们斥责的政企不分。国有独资企业的一元产权安排,缘何注定政企不分,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又怎样为政企分开开辟了道路?
  谈到政企分开,人们往往奢望政府远离企业,一切自由,放任不管。实际上在国有制的范围内,这种政企分开是无解的。在国有制的框架内,不管政府过多地干预企业是怎样的不合理,但有一点无论如何是符合经济学逻辑的,那就是政府利用自己手中的出资人所有权行使权利是无可非议的。这是因为,作为经济关系中最基本的所有权关系不可能退出经济领域,不对经济生活产生作用,否则,政府所有权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了。所谓的政企分开,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指作为宏观经济管理者的政府与经济运行组织形式的企业的分开,是指政府不能以宏观经济管理的身份将政府的一些社会目标通过行政手段强加在企业身上。然而,在一元产权结构的国有独资企业的制度设定内,这一目标是很难达到的。
  综观世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公营企业与官营企业),无有不承担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承担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实际上这正是这些企业存在的合理依据。由于市场是有缺陷的,这些国有企业是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弥补市场的不足而服务。它们在根本上是非市场性的。虽然我国的国有企业有自己独特的存在依据,但作为那些一元产权结构的国有独资企业,同样是承担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策工具。既然如此,在这里企求政企分开便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绩效。
  实现不了政企分开,也就实现不了产权明晰。产权明晰是以产权结构的多无化为前提的。如果仔细分析一下一元产权结构的国有独资企业,实际上这并不是一种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制度,虽然在名义上也可以将之称为国有独资公司,但它们并不具备公司制的基本要求。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只不过是业主制、合伙制这种自然人企业在资本规模上的延伸而已,在本质上并不是法人,而更多地带有自然人的特征。既然如此。又怎能谈得上出资人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明晰和分离呢?
  将一元产权结构的国有独资企业进行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改革,使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贯彻其行为目标遇到了其他产权主体的抵制,从而可以有效地推动政企分开的进程。在多元投资主体存在的前提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相互制衡的法人财产权的建立,那么,这也就有助于企业家的职业化,有助于优秀的企业家更多地利用别人的资本,有助于出资人在全社会范围内选择优秀的企业家运营自己的资本以增进社会产出。在这里,还必须正确地理解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这种分离不是对出资人所有权的背叛,而是出资人所有权追求自身利益的逻辑结果。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实际上是所有权(产权)的社会化和企业的社会化。
  产权的社会化和企业的社会化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在产权社会化和企业社会化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超越私有制的逻辑来看待资本的运营。这时,资本的运营主要不是资本所有者的职能,而是资本经营者的职能,主宰和控制企业的不是远离企业的股东,而是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的企业家。在出资人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经营者并不是企业资产所有者,因此,不能按照私有制的逻辑,象对待小业主、个体户那样,从对私有财产的关切度出发关心企业,而是建立起企业家的职业利益——风险机制。在产权结构多元化条件下,谁来运营资本、经营资产,应当由多元出资人根据企业家市场上对企业家的考核、评价来确定,而不是象国有一元产权结构前提下那样由政府任命。
  总之,为了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在企业家的治理下尽可能大地增加出资人的所有者权益,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是最基本的产权制度安排。当然,将产权结构多元化极端化也是不科学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在这里还必须指出,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应当分类进行而不能一刀切,强调多元产权结构,但不等于所有的国有企业部改成多元产权结构,一定数量的一元产权结构的国有独资企业的存在对于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是必要的。

建立多元化股制度属于产权结构的改变吗?

4. 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的区别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是:1、形式不同;2、特征不同;3、企业类型不同。《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5. 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对谁更有利?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制企业的主要特征
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就是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是指行政组织中,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由委员会决策、另一部行政管理工作由首长本人决策的领导体制。一般来说,重大行政事务的决策权由委员会行使,具体行政事务的决策权由首长个人行使。

混合制管理更具权威、成立专门一个委员会、这样对股东以及企业负起的责任更大

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对谁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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