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人就是股东吗

2024-05-17 19:58

1. 持股人就是股东吗

持股人是股东。股票分普通股有优先股,持有者同样都叫股东,但享受权利有所区别。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扩展资料】
一、股份公司成立条件?
股份公司成立条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代持股份是什么意思?
代持股是一种委托,类似资金信托。
代持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
1.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
2.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
3.“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
4.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三、不出资可以做股东吗?
可以。出资并非成为股东的前提条件。
1.比如接受赠与所得,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管理规范前提下,法律支持股东意思自治,包括股东的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以及表决权和分红权的约定等等。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
2.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运营,或者对外担保功能的实现。退一步讲,即使约定股东完全不出资,股东按照约定享有的股权也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出资也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持股人就是股东吗

2. 股票持有者算是股东吗??

  只要持有改公司的股票就算是该公司的股东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3. 股权,股份,股东,股票。都是一个意思吗?

哈哈,理论上说,想要70%的股份,在你增加2万的同时,更要你的朋友退股2万才行啊。

一、股东、股份、股票、股权的概念
  (一)股东
股东是指基于投资或者其他合法原因获得公司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股份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计量单位,也是划分股东权利义务的基本计算单位。
  (三)股票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其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是股份表现形式,属于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四)股权
股权是股东权利的简称,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根据行使目的是为了自身利益还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可将股权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股东的自益权包括: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票交付请求权、股东名册变更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回购请求权等。
股东的共益权包括: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累积投票权、会计账簿查阅权、公司设立无效诉权、公司合并无效诉权、公司解散和重整请求权、董事监事解任请求权、代表诉讼提起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临时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与主持权、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诉权、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撤销诉权等。
二、股东、股份、股票、股权的联系与区别
股东的股权依附于股份存在,先有股份,才有股权;股份是股权的基础,股权是股份的权利。股东享有的股权大小与其所持股份的数额多少成正比关系。
股票与股份互为表里,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容。
具体而言,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就意味着占有某公司的股份,具有某公司的股东资格,对某公司享有股东权利;持有的股票越多,占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就越高,可行使的股东权利就越大。

股权,股份,股东,股票。都是一个意思吗?

4. 持股是什么意思

1、概念不同
控股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业务。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
持股是指持有一定股份。当持有股份达到30%,持股可以称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东还可以称为相对控股,当持股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
2、发挥的作用不同
控股的作用主要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持股的作用是当持股30%时可以称为控股,最大股东也可以称为相对控股,持股超过50%时可以称为绝对控股,表明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3、权限大小不同
持股指的是持有某家公司一定的股票,控股就是持有的股票份额达到一定比例,能在董事会股东投票时起决定作用,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控股能控制公司经营活动而持股不能控制。持股是持有某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但因为持股数量较少,因此并不成为被持股公司的控股股东。

5. 股东是什么意思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是什么意思

6. 股东是什么意思

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出资并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严格来说,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或设立后合法取得股份,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启动资金比有限责任公司多。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把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非依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者。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司法》既允许发行记名股票,也允许发行无记名股票;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规定了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把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应理解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则同时须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方为公司股东。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7. 股东什么意思?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第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第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第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第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股东什么意思?

8. 股东是什么意思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扩展资料:
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