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是否有抵押

2024-05-18 13:58

1. 企业债券是否有抵押

企业债券一般是没有抵押担保的。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而企业债券属于普通的债权,一般没有担保。
一、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债务人和抵押人可以不是同一人。债务人是直接负担合同义务的人,抵押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合同的,所以,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外的人。以上就是关于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民法典中抵押权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分为哪几种
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
(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而不转让对特定物品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二)私人贷款担保。私人贷款中的担保是指贷款人与担保人约定,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贷款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方式。私人贷款担保有两种方式。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三)质押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履行担保债务,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

企业债券是否有抵押

2. 企业债券能抵押吗

企业债券没有抵押担保。
一、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如何量刑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日期和增加其面值的行为。
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惩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会判多长时间?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 企业债券是否能抵押担保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企业债券等权利不可以进行抵押,但是可以作为质权出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企业债券是否能抵押担保

4. 企业债券是否有抵押担保

法律分析:企业债券没有抵押担保。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财产的范围有明确的范围,企业债券不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5. 企业债券是否有抵押担保

企业债券没有抵押担保。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财产的范围有明确的范围,企业债券不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
一、民法典的抵押权人可以以物抵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人不能以物抵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民法典质权成立后还能再抵押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质权成立以后可以再抵押。因为抵押并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三、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企业债券是否有抵押担保

6. 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

一、概述
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
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CDO)就是其中之一。
CDO是一种以一个或多个类别且分散化的资产作支持支持的债券。作为抵押物的基础资产是一些分散化的金融债务工具及其他结构化产品,如高收益债券
(HighYieldBonds)、新兴市场公司债或主权债券(
EmergingMarketCorporateDebt、SovereignDebt)、银行贷款
(BankLoans)或其它次级证券
(SbordinatedSecrities),也可能包含传统的资产抵押债券(Asset-BackedSecrities)和房屋抵押贷款债券(ResidentialMortgage-BackedSecrities)、不动产投资信托等。与此相比,传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后面支撑的资产池
(AssetPool)通常是性质相似的一类债权资产,如信用卡应收帐款、租赁租金、汽车贷款等,并且很多由实业企业自身持有。
CDO的基本构造过程如下:发起人将分散化的资产打包形成资产池(即资产证券化中惯称的基础资产),接着将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SPV;,之后SPV以基础资产池的作抵押物支持而发行不同级别的债券,向这些债券支付的现金流来自于抵押资产的票息收入及到期时的本息收入,也包括抵押资产出售收入。这些债券承受来自基础资产池的信用风险,但程度各异。
典型的CDO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其中,权益层也称从属层面临最大的风险暴露,若基础资产池发生违约损失将首先由权益层来吸收,与此相应,投资人可享受CDO的收益剩余,可能得到高于其他层级证券的回报,这类似于股权索取剩余的收益特征。高级层的本息偿付优先于中间层和权益层,面临信用风险暴露显著低于另外两层的证券,因而投资人获得的报酬也相对较低。中间层的风险、收益特征介于高级层、权益层之间。
所以说,CDO的创新在于运用风险重组技术,进一步提高了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度,使得CDO更好的满足投资人差异性偏好。
二、CDO的参与角色
1、发起人
发起人是抵押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将分散化的资产打包形成资产池(即资产证券化中惯称的基础资产)后真实出售给SPV。
2、特殊目的载体(
SpecialprposeVehicle,SPV)
风险隔离是CDO必须解决的问题。SPV承受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以此为抵押物支持发行
CDO,然后运用发行CDO取得的资金支付购买发起人资产的对价,是CDO的名义发行人。所谓特殊目的,指它的设立仅仅是为了发行证券化产品和收购资产,不再进行其它的投融资或经营活动。SPV可能是发起人机构以外的独立机构,如
FHLMC、
FNMA,也可能是发起人机构附属的特殊目的金融子公司,有信托、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一般视税收或法规限制情况而定,目前以信托形式居多。
风险隔离的意义在于,发起人的债权人在其破产后不能向已真实出售给SPV的抵押资产进行追偿;同理,CDO的持有人因抵押资产不能满足其回报的要求向发起人追偿。
3、资产管理经理
与其它证券化产品不同,资产管理经理
(Assetmanager)在CDO交易结构过程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传统的ABS中,基础资产池一旦确定,一般不再更换(信用卡贷款类ABS等循环发行结构除外),资产服务商(类同于CDO的资产管理经理)只须实施有限的静态管理即可。但在CDO的交易中,资产管理经理根据招募书的约定
(CollateralAcqisitionDeed)购买适当的资产构造资产池组合,并在存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对基础资产池实施动态管理以追求更高的回报。
在不同的交易结构中,资产管理经理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在现金流型CDO中,资产管理经理主要关注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是否能够满足CDO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要求,其主要工作就是控制违约和资产回收的回收情况;在市值型CDO中,资产管理经理则努力通过积极主动的交易管理,利用基础资产市值上升获利,工作重点是维持和改善抵押物的市场价值。CDO存续期内,资产管理经理一旦发现有资产信用品质下降或市场有相同债信评级但回报率更高的资产时,就根据合格性准则
(EligibilityCriteria)主动处置或更换池内资产。
为了激励产管理经理充分履行抵押资产的管理;资产管理经理往往是CDO权益层的持有者。而投资者也会根据资产管理经理过往的绩效表现以及其持有权益的多少来选择投资CDO。

7. 债券抵押债权是什么

债务抵押债券是指以一个或者多个类别且分散化的抵押债务信用为基础,重新分割投资回报和风险,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要,是一种信用衍生产品。
一、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有:
1、违约风险。一旦贷款违约,抵押房屋将面临拍卖的风险。生活所必需的财产不得拍卖、出售或者抵押。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债务人以其必要的财产抵押并向债权人借款,一旦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就很难通过司法渠道实现债权;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短期存款和长期贷款难以实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重要原则。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住房贷款主要来自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收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属于长期贷款;
3、经济周期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是指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反复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行业对经济周期更敏感;
4、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变化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由其短期存款和长期贷款的资本结构决定。利率的波动会给银行带来损失,无论是涨是跌。
二、个人如何进行股权投资
由于股权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所以理性的投资策略是将股权投资作为投资配置的一部分,而不应该将全部的资金都集中于股权投资。1、理智投资,量力而为由于股权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所以理性的投资策略是将股权投资作为投资配置的一部分,而不应该将全部的资金都集中于股权投资。2、熟悉股权投资周期股权投资的期限通常超过一年,大多的股权投资期限为1—3年,有些甚至长达10年。个人投资者必须了解所参与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所投入的资金需与之相匹配。否则,用短期的资金去参与中长期的股权投资,必然会出现流动性的问题。3、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原则股权投资期限长、风险高的特点决定了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应该坚持以自有资金参与的原则。若采取融资投资,虽然会产生收益的杠杆效应,但是也同样会导致风险的叠加。作为普通的投资者,在自己可以承受的限度内参与股权投资,应该是最佳的选择。
三、属于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合法行为的是什么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
3、代销一般是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
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
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债券抵押债权是什么

8. 企业债券是否能抵押担保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企业债券等权利不可以进行抵押,但是可以作为质权出质。
一、债权人可以将股票质押出售吗
不可以。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提前偿还债务后可以进行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股东是否可以作为股权质押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不受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设立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公司是否允许股权质押
我国现行法是允许依法进行股权质押的。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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