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2024-05-04 14:27

1.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一)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从事以下事宜: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及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进行独立地判断及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联系和送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真实、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通知,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翻译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的过错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代理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时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另行协议。
      (签字页)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二)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  )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5 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三)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 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整。上述款项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2.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1    立约双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为完成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XX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XX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XX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XX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XX元(¥XX)。如XX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XX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XX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XX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XX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XX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XX元(¥XX);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二〇一四年三月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2    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成都市**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xxx号xxx谷xx号楼x层,电话:028—8531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准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息。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价格:二仟元(¥:20xx元);
    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3***0432077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乙方不承担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日
    签约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3.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范本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范本2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3.1 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5.1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6.1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8.1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范本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4.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有哪些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10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10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10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5. 法律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四、相关费用法律服务费:
1】 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
2】 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协议书

6.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page]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page]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 法律服务协议书

 法律服务协议书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务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律服务协议书范本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协议书范本2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住址、电话。
    乙方:某某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电话。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服务协议书

8.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新版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 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 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
(4)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5)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6)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7)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8)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的文案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案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4)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方案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方案;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方案;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7、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
(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