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重大疾病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9 00:48

1. 办重大疾病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申请大病救助需要什么资料:1、个人申请;2、家庭收入状况证明;3、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4、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5、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6、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可到乡镇民政办详细咨询办理医疗救助事宜。医疗救助随时申请,按季度审批,经财政局审核无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社会化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存折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办重大疾病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2. 重大疾病怎么办理

居民医保病人申请重大疾病流程       1.明确诊断是属于重大疾病病种且是行手术、放疗、化疗治疗。重大疾病病种分类已下发。      2.第一次申办重大疾病救治的病人,出院当天携带本次出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记录及      病理检查结果报告单的复印件(岳阳县不要病检复印件),到医保科领取重大疾病救治审批表。      3.按要求填写表格后交医生签字。      4.需要准备三张一寸的免冠照片(除岳阳县农合只要两张)      5.携带医保科盖章的上述资料到所属地医保中心去盖章审批。审批后回医院结算处结算。      6.第一次所属地医保中心审批后,后面的放化疗可用第一次的复印件。注意:经开区、.华容县、临湘市居民不需要填表,病人持出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记录(      请医生详细写好疾病诊断及治疗方式)可直接在结算窗口按重大疾病结账。

3. 办理重大疾病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重大疾病证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如参保人是学龄前少年儿童,则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2、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3、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4、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比如,您的家庭成员有省、市的医保本,您只需携带医保本的原件,并复印医保本的第一页即可;5、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在完成大病救治后10日内,向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如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1、当年度大病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2、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和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3、已享受政府其它医疗救助和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4、户口、身份证、五保证、低保证复印件及其它应予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重大疾病证需要什么手续

4. 怎样办理重大疾病申请

重大疾病申请的办理流程:
1、当事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
2、当事人或其亲属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当事人提交自己的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4、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依法发放救助款。
一、农村低保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一、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二、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三、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四、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需要办理手续是什么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需要办理手续是: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三、长春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办理长春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5. 办理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需要什么证件

大病医保申请流程和准备材料: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办理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需要什么证件

6. 办理重大疾病有什么好处

亲您好,1)理赔款里包括术后的身体恢复所需要的营养费,甚至补偿工资收入的损失,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2)只要医院确诊,确诊所患的重大疾病属于保险保障范围,就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笔巨额医疗理赔款。3)很多疗效显著的药物社保不能报销的,而商业大病保险可以负担。4)重大疾病理赔款由保险公司支付,不必花自己的钱,可以缓解因重大疾病而带来的经济困难。【摘要】
办理重大疾病有什么好处【提问】
亲您好,1)理赔款里包括术后的身体恢复所需要的营养费,甚至补偿工资收入的损失,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2)只要医院确诊,确诊所患的重大疾病属于保险保障范围,就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笔巨额医疗理赔款。3)很多疗效显著的药物社保不能报销的,而商业大病保险可以负担。4)重大疾病理赔款由保险公司支付,不必花自己的钱,可以缓解因重大疾病而带来的经济困难。【回答】

7. 重大疾病个人在哪个单位办理证件

重大疾病个人可以通过社保局和县级民政部门求助办理。大病统筹需要在当地医院检查,证实患有属于大病统筹内的病症,带身份证、医保卡、医院大病证明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办理。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目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在住院或者特殊门诊救助中对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后,给予60%的民政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因病住院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给予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线以下费用)30%救助,救助金额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000元。

重大疾病个人在哪个单位办理证件

8. 重大疾病个人在哪个单位办理证件

重大疾病个人可以通过社保局和县级民政部门求助办理。大病统筹需要在当地医院检查,证实患有属于大病统筹内的病症,带身份证、医保卡、医院大病证明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办理。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目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在住院或者特殊门诊救助中对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后,给予60%的民政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因病住院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给予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线以下费用)30%救助,救助金额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000元。【摘要】
重大疾病个人在哪个单位办理证件【提问】
重大疾病个人可以通过社保局和县级民政部门求助办理。大病统筹需要在当地医院检查,证实患有属于大病统筹内的病症,带身份证、医保卡、医院大病证明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办理。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目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在住院或者特殊门诊救助中对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后,给予60%的民政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因病住院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给予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线以下费用)30%救助,救助金额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000元。【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