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为什么要进行内控信息披露?

2024-05-09 06:51

1. 什么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为什么要进行内控信息披露?

美国COSO的界定:内部控制是一个受到董事会、管理者和其他人士影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为以下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经营效率和效果(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operations)、财务报告的可靠性(Reliability of financial reporting)和遵守法律和条例(Compliance with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资产安全(safeguarding of resources)也是属于经营效率和效果的组成部分。
内部控制由五个要素组成:(1)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确定组织内内部控制意识(control consciousness)的基调(tone), 是其他要素的基础,包括:人的能力、诚实和道德价值观;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权力和责任分配方式及人员组织和发展方式;董事会对关注和指导。(2)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组织面临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各种风险,风险评估的前提是确定目标(establishment of objectives),目标分层级确定并且协调协调,风险评估就是分析影响目标实现的这种风险因素,为如何管理这些风险因素提供一个基础。由于经济、产业、监管及经营条件在不断地变化,所以,需要建立机制以识别和处理这个变化此致的风险。(3)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ies):控制活动是管理者指示(management directives)实施的政策和程序(policies and procedures),这些政策和程序确保采取必须的行动以应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风险。控制活动发生于组织的所有层级和所有领域,包括:受权、审查、核对、复核、责任分离和资产安全(authorizations, verifications, reconciliation, reviews of operating performance, security of assets and segregation of duties)。(4)信息和沟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为了合组织内的人士有效地履行职责,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地确认、捕获和沟通。信息系统产生的经营、财务和法规遵守性信息是业务运行和控制的基础。信息系统不仅包括内部信息,还包括外部相关信息。信息必须在组织各个层级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有效地沟通。所有人士都要从最高管理者处清楚地知道控制责任必须认真对待,每个人必须理解自己在内部控制中角色及与其他人的有关系。每个人都必须有向上沟通信息的手段。同时,必须与外部人士有效地沟通,这些外部人士包括:顾客、供应商、监管者和股东。(5)监视(Monitoring):内部控制需要监视,监视是评估内部系统运行有效性的过程。监视包括运行监视(ongoing monitoring activities)和单独评估(separate evaluations)或二者的结合。运行监视是在使用过程中的监视。单独评估的频度和范围主要由风险和运行监视的效果决定。内部控制的缺陷应该向上级报告,严重的事项要报告最高管理者和董事会。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管理当局依照一定的标准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并以内部控制报告的形式把评价的结果传递给外部信息使用者。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1、信息观的解释
资源的任何配置都是特定决策的结果,而人们做出的任何决策都基于给定的信息。因此,经济活动中所面临的根本问题不是资源的最优配置问题,而是如何最好的利用分散在社会中的不同息。
一般而言,证券市场只给我们提供价格方面的信息,即财务呈报的主要目的是关于盈余及其构成的信息。会计盈余信息是一种高度概括的信息,它有很多因素的影响,如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企业内部控制的强弱等。根据研究结论,会计信息使用者给予分列信息的比重比给予总括信息的比重要大,原因是如果以总括的数据给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使用者须花费更大的认知成本,即分析解释信息以及拒绝不相关信息的成木。按照这种理论解释,如果单独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能降低信息披露过程的总成本,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内部 控 制 信息属于定性信息,但应该看到,定性信息的相关性未必比定量信息逊色,货币信息未必L匕非货币信息重要,因此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不台而喻。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已经意识到,一家有投资价值的企业不仅需要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还必须拥有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内部控制失效比经营业绩下滑所面临的投资风险更大,这是因为内部控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是一种基础性的影响,是一种过程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会计盈余的可靠性。在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存在着高度的不对称,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管理者所采用的信息披露的方法。为了争取到资金这种宝贵的稀缺资源,高质量的企业会试图通过某种形式的“信号传递”行为消除信息不对称,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信息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好的“信号”,这种信号把高质量的公司和低质量的公司区分开来,有效的市场会对此做出积极的反应,公司的股价会上升。“信号传递”理论也是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础理论之一。
2、代理观的解释
代理理论认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管理当局解除受托责任的一种方式。资源的所有者把经济资源提供给企业,交由经理人员进行经营管理,他们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而这种保值、增值的过程是由经理人员通过企业行为来实现的,因此在资源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一代理关系,管理当局承担着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的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上讲,这种责任不仅包括行为责任并且包括报告责任,并且一种行为责任就要求有相应的报告责任。由于企业管理当局对设计并实施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因此也有相应的报告内部控制的责任。委托代理的后果之一是它对管理当局和投资者之间关系的影响,具体而言就是如何解决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代理成本,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应对的具体措施有:第一,向管理当局提供激励合约,以便把管理当局和股东的利益更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第二,提供企业信息的公开披露以消除管理当局拥有的超级信息的位置。按照伊民雄治的观点,会计是“一个便于顺利履行各利益集团的会计责任(accoultability)关系的系统”,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内部控制信息都是监督企业契约执行和评估契约执行结果的重要手段,因此需要把内部控制的相关信息传递给契约的缔结方,即要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给外部信息使用者。

什么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为什么要进行内控信息披露?

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最早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2002年7月30日萨班斯法案正式生效,标志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正式提出。
1、形成原因:

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此后,公司丑闻不断,规模也"屡创新高",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界通信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Congress report, 2002)。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美国国会和政府加速通过了《萨班斯法案》(简称SOX法案),该法案的另一个名称是"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法案的第一句话就是"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对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提供了合规性要求,使上市公司不得不考虑控制IT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
美国COSO的界定:内部控制是一个受到董事会、管理者和其他人士影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为以下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经营效率和效果(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operations)、财务报告的可靠性(Reliability of financial reporting)和遵守法律和条例(Compliance with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资产安全(safeguarding of resources)也是属于经营效率和效果的组成部分。
内部控制由五个要素组成:
(1)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确定组织内内部控制意识(control consciousness)的基调(tone), 是其他要素的基础,包括:人的能力、诚实和道德价值观;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权力和责任分配方式及人员组织和发展方式;董事会对关注和指导。
(2)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组织面临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各种风险,风险评估的前提是确定目标(establishment of objectives),目标分层级确定并且协调协调,风险评估就是分析影响目标实现的这种风险因素,为如何管理这些风险因素提供一个基础。由于经济、产业、监管及经营条件在不断地变化,所以,需要建立机制以识别和处理这个变化此致的风险。
(3)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ies):控制活动是管理者指示(management directives)实施的政策和程序(policies and procedures),这些政策和程序确保采取必须的行动以应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风险。控制活动发生于组织的所有层级和所有领域,包括:受权、审查、核对、复核、责任分离和资产安全(authorizations, verifications, reconciliation, reviews of operating performance, security of assets and segregation of duties)。
(4)信息和沟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为了合组织内的人士有效地履行职责,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地确认、捕获和沟通。信息系统产生的经营、财务和法规遵守性信息是业务运行和控制的基础。信息系统不仅包括内部信息,还包括外部相关信息。信息必须在组织各个层级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有效地沟通。所有人士都要从最高管理者处清楚地知道控制责任必须认真对待,每个人必须理解自己在内部控制中角色及与其他人的有关系。每个人都必须有向上沟通信息的手段。同时,必须与外部人士有效地沟通,这些外部人士包括:顾客、供应商、监管者和股东。
(5)监视(Monitoring):内部控制需要监视,监视是评估内部系统运行有效性的过程。监视包括运行监视(ongoing monitoring activities)和单独评估(separate evaluations)或二者的结合。运行监视是在使用过程中的监视。单独评估的频度和范围主要由风险和运行监视的效果决定。内部控制的缺陷应该向上级报告,严重的事项要报告最高管理者和董事会。

3.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您好,很高兴与您一起交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摘要】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提问】
您好,很高兴与您一起交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回答】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4.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律网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二、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哪些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摘要】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提问】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律网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二、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哪些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回答】

5. 优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手段或方式

亲亲,优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手段或方式有以下方式:实施流程优化的工具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标杆分析法:将现有财务管理流程与标杆企业进行比较,从而寻找不足并予以改进。六西格玛方法:借助六西格玛的DMAIC模型对流程进行分析和优化。ESIA方法:尽一切可能减少流程中非增值活动调整流程中的核心增值活动。ECRS分析法:该方法是工业工程学中程序分析的四大原则,用于对流程进行优化,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从而达到更高的工作效率。SDCA循环:即“标准化、执行、检查、总结(调整)”模式,包括所有和改进过程相关的流程的更新(标准化),并使其平衡运行,然后检查过程,以确保其精确性,最后做出合理分析和调整使得过程能够满足愿望和要求。【摘要】
优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手段或方式【提问】
亲亲,优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手段或方式有以下方式:实施流程优化的工具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标杆分析法:将现有财务管理流程与标杆企业进行比较,从而寻找不足并予以改进。六西格玛方法:借助六西格玛的DMAIC模型对流程进行分析和优化。ESIA方法:尽一切可能减少流程中非增值活动调整流程中的核心增值活动。ECRS分析法:该方法是工业工程学中程序分析的四大原则,用于对流程进行优化,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从而达到更高的工作效率。SDCA循环:即“标准化、执行、检查、总结(调整)”模式,包括所有和改进过程相关的流程的更新(标准化),并使其平衡运行,然后检查过程,以确保其精确性,最后做出合理分析和调整使得过程能够满足愿望和要求。【回答】
亲亲,根据您的问题为您拓展内部控制流程的优化步骤如下:一、内控流程评价:(一)目标:完善风险体系,确认流程设计缺陷及运行缺陷(二)内容:1、环境评价,评价传统业务流程的上游和下游是否有业务流程的调整,例如居于财务资金流入流程上游的收入业务流程是否有所调整,公司经营领域新的扩张是否能够走通现有业务流程;评价业务本身是否拓展了范围,例如基建工程加强对其他费用的监控措施,是否在流程中体现。2、风险评价,评估现有政策、营运战略以及信息披露各方面的风险变化状况,对于风险等级有显著变化的,评价现有流程是否能满足风险管控目标。例如上游价格调整,企业即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需评价现有的流程是否都考虑和反映了该项重大风险。3、控制缺陷评价,根据近期重大内外部检查的结果,评估检查发现存在问题领域的流程所存在的缺陷。例如检查发现某项业务领域存在问题,需评估相关各项流程是否存在缺陷,如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控制措施是否到位。4、制度和信息系统评价,评价当前在行的制度是否与内部控制措施一致,当前在用的信息系统是否有效衔接。是否满足信息加工的要求,如不满足则存在业务规则和数据规则的集成断点,需重新明确要求并固化要求。(三)方法:个别访谈、调研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比较分析。二、内控流程框架初步优化设计:(一)目标:形成新的流程框架(二)内容:1、确定内控流程优化的范畴,根据步骤一评估得到的流程设计缺陷及运行缺陷,确定需要调整二级还是三级财务流程。例如假定某业务流程存在设计缺陷,需分析确定控制措施是否包含在其他二级流程中,能否与该业务流程衔接,三级流程调整哪几项。2、确定调整后的内控流程包含的各要素:流程名称、步骤名称及说明、责任部门及岗位、授权类型、相关印章、相关文档、涉及系统、相关制度、控制点、控制频率、控制方式、控制目标、风险点描述。(三)方法:个别访谈、调研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比较分析【回答】

优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手段或方式

6. 为什么说信息披露制度是监管制度的核心

因为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人) 按照一定法律和规章制度, 向投资者、社会公众、证券监管机构等通过一定方式将其经营状况、重大财务变动情况、盈利状况等在规定时间准确、充分、及时地进行公开或公告, 以便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作为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的信息保障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被称为证券市场的核心制度, 是证券监管制度的基石。
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证券发行人在公司在上市时进行初始披露, 在上市之后经营过程中进行持续披露。初始披露主要通过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来完成。持续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发布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来完成定期披露; 除了定期报告, 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报告和公司收购报告属于临时披露。

7. 什么是信息披露体系

其实就是一种公示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什么是信息披露体系

8. 信息披露制度指什么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等信息的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也使投资者能够更加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能怎么证明是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以下情形也可以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抵押担保银行起诉前会查公司信息吗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三、股权质押是利空吗股权质押有什么效力
股权质押不一定是利空,也有可能是利好。股权质押包括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等。股票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据质押后所融取的资金用途以及股票质押数量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该公司因为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开展新项目,增加公司的竞争力,缺乏资金,进行股权的质押,获得一笔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当然,如果质押的是流通股,投资者需求量不变的情况下,这意味着,供不应求,将是利好消息。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票质押,仅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质押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票的上涨,是一种利空消息。当一家公司出现高额质押情况时,比如,质押率超过50%,这表明该公司急需现金,其风险性较高,投资者将会大量抛出手中的股票,导致股价下跌,是一种利空消息。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出质人对于出质的股权享有表决权等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