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要是在威海买楼的话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给落户,详细一点谢谢

2024-05-12 07:05

1. 外地人要是在威海买楼的话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给落户,详细一点谢谢

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居民户口管理,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国务院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向城镇迁移户口和市域外居民向本市城镇迁移户口的,适用本办法。
本市城镇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迁移户口的,按照迁入地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严格控制城镇居民向农村迁移户口。
第四条 公安机关是居民户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民户口迁移的审批登记和手续办理。

第二章 市域内农村居民向城镇迁移户口

第五条 本市农村居民在威海市中心城区工作生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考录、招聘和调动的;
(二)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书的;
(三)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依法申报年报并公示的;
(四)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五)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六条 本市农村居民在县级市市区工作生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五)项规定条件或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申报年报并公示的;
(二)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七条 本市农村居民自愿到重点区域及建制镇镇区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八条 本市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投靠落户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夫妻一方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
(二)子女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另一方投靠其中一方父母;
(四)父母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

第三章 市域外居民向本市城镇迁移户口

第九条 市域外居民在威海市中心城区工作生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考录、招聘和调动的;
(二)取得《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的;
(三)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置在本市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离退休人员及驻威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七)本市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或经省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转到本市学习的学生;
(八)经民政部门批准由本市居民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
(九)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书的;
(十)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年纳税3万元或连续2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的;
(十一)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同时在当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
第十条 市域外居民在县级市市区、重点区域及建制镇镇区工作生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至(九)项规定条件或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年纳税2万元或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以上的;
(二)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同时在当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第十一条 市域外居民符合下列投靠落户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夫妻一方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
(二)未婚子女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
(三)父母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威海市中心城区,是指环翠区、文登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管委)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本办法所称县级市市区,是指荣成市、乳山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本办法所称重点区域,是指双岛湾科技城、东部滨海新城、威海南海新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和乳山滨海新区,不包括里口山风景名胜区。
本办法所称建制镇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建制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既包括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也包括具有合法使用权的房屋即租住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直管房屋、政府公共租赁房、廉租房。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市政府以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外地人要是在威海买楼的话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给落户,详细一点谢谢

2. 威海户口落户政策

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居民户口管理,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国务院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向城镇迁移户口和市域外居民向本市城镇迁移户口的,适用本办法。
本市城镇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迁移户口的,按照迁入地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严格控制城镇居民向农村迁移户口。
第四条 公安机关是居民户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民户口迁移的审批登记和手续办理。

第二章 市域内农村居民向城镇迁移户口

第五条 本市农村居民在威海市中心城区工作生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考录、招聘和调动的;
(二)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书的;
(三)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依法申报年报并公示的;
(四)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五)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六条 本市农村居民在县级市市区工作生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五)项规定条件或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申报年报并公示的;
(二)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七条 本市农村居民自愿到重点区域及建制镇镇区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八条 本市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投靠落户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夫妻一方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
(二)子女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另一方投靠其中一方父母;
(四)父母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

第三章 市域外居民向本市城镇迁移户口

第九条 市域外居民在威海市中心城区工作生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考录、招聘和调动的;
(二)取得《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的;
(三)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置在本市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离退休人员及驻威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七)本市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或经省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转到本市学习的学生;
(八)经民政部门批准由本市居民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
(九)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书的;
(十)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年纳税3万元或连续2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的;
(十一)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同时在当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
第十条 市域外居民在县级市市区、重点区域及建制镇镇区工作生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至(九)项规定条件或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年纳税2万元或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以上的;
(二)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同时在当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第十一条 市域外居民符合下列投靠落户条件之一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夫妻一方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
(二)未婚子女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
(三)父母投靠有当地户口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威海市中心城区,是指环翠区、文登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管委)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本办法所称县级市市区,是指荣成市、乳山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本办法所称重点区域,是指双岛湾科技城、东部滨海新城、威海南海新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和乳山滨海新区,不包括里口山风景名胜区。
本办法所称建制镇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建制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既包括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也包括具有合法使用权的房屋即租住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直管房屋、政府公共租赁房、廉租房。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市政府以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3. 外省往威海迁户口

威海外地人迁户威海新政策
一 购买房屋方式
  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款达到50万元以上,并取得房产证书的,可落户。
  二 工作方式
  A、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落户;
  B、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可落户;
  C、取得《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的,可落户;
  D、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落户;
  E、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取得当地居住证(暂住证)5年以上,且持证期间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可落户;
  F、本市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或经省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转到本市学习的学生,可落户。
三 经商方式
  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年纳税4万元或连续2年累计纳税7万元以上的,可落户。
  四 新政其他方式
  A、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置在本市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离退休人员及驻威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可落户;
  B、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落户;
  C、经市民政部门批准由本市居民收养并办收养登记证的儿童,可落户。
  

外省往威海迁户口

4. 外地户口怎样才能转入威海市?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很难转吗?

【摘要】
外地户口怎样才能转入威海市?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很难转吗?【提问】
内容有条件的都可以迁入,我把具体内容发给你看一下。【回答】
【回答】

5. 户口在临沂在威海能办户照吗

  户口在临沂,如果在在威海工作或居住,在威海能办护照。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http://www.mps.gov.cn/n2254996/n2255000/n2255004/n2255005/c5022027/content.html
  二、申请手续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户口在临沂在威海能办户照吗

6. 威海落户政策

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加快城市化,必须破除户籍管理制度的障碍。为此,威海不断深化户籍改革,出台《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放宽、放开城市落户条件,加快推进本地农村居民和外来高层次人才市民化。《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9月30日。

村民转城镇户口农民变市民

农村居民在威海中心城区工作生活,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书的;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2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的;有合法稳定职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如果本市农村居民在文登、荣成等县级市市区落户,除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聘等三条件之一外,满足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的,或有合法稳定职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任一条件,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便可申请落户。

外地户口迁入门槛也降低

除了拓宽市域内村民落户门槛,外地人口迁入威海城镇也变容易。外地居民迁入政策调整后,高层次人才、具有稳定职业、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威的外地居民也可轻松落户威海。

市域外居民在威海市中心城区工作生活,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取得《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款达到50万元以上,并取得房产证书的;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年纳税4万元或连续2年累计纳税7万元以上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取得当地居住证(暂住证)5年以上,且持证期间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等,满足以上任意条件,本人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也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市域外居民在县级市市区落户,需满足的条件比在威海市中心城区申请落户更低。

在重点区域落户更简单

本市农村居民自愿到重点区域及镇政府驻地村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市域外居民想落户在重点区域及镇政府驻地村,除满足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聘等八个条件之一外保障,满足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或购房款达到20万元以上,并取得房产证书的;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年纳税2万元或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以上的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本人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也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7. 如何办理“外省的人事、户口向威海市迁移”?

  请详细阅读看看你符合不符合条件

  威海市户口迁移的相关政策


  凡具备下列(一)至(八)款条件之一的,准许公民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双方父母在威海市区落户;凡具备下列(九)款条件之一的,准许本人在工作单位落户;符合(十)款条件的,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到所在农村落户。

  (一)本市公民已在威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

  (二)为我市招商引资100万元以上的;

  (三)在威海市区一次性投资20万元以上的;

  (四)在威海市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固定资产达20万元以上的;

  (五)本市农民进城从事个体私营经济,1年内纳税超过2000元的;市外人员1年内向威海市区税务部门纳税超过3万元以上,或2年内纳税累计超过5万元、3年内纳税累计超过7万元的;

  (六)威海市区私营企业业主连续3年接收城镇失业人员20人以上就业,并保证工作稳定、工资按时发放的;

  (七)被本市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聘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以及我市急需的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八)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房改房、自建房)以及通过其它合法方式获得的住宅,面积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并取得房产证书的;

  (九)本市公民凡在中心市区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且工作满2年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十)承包荒山、荒地、荒滩30亩以上的。

  对符合上述迁入条件的市外公民,公安机关在审核和办理户口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如发现申请人有其它不适合迁入我市居住情况的,公安机关有权作出不予迁入的决定。

  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威海市居民户口。

  放宽集体户口设立条件

  国有、集体、民营、外资企业,只要拥有合法的固定厂址和职工宿舍,用工在5人以上的,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对企业单位暂无固定住所的,可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设立集体户。

如何办理“外省的人事、户口向威海市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