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24-05-10 02:35

1. 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批准后,商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商务部备案。
一、外商投资审批程序
目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的步骤,大体分为前期准备、审批注册、办理各种登记三个阶段。
选择投资合作者
通过各种渠道,与市政府和区县政府负责经济与社会发展业务主管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广泛联系,寻找合作者,洽谈合作事宜。
签订合作意向书
拟合作的中、外各方,通过初步谈判,签订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书。
审批项目建议书
根据中外投资各方的合作项目意向书,由合作项目的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中方上级主管部门报审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二)投资各方合作意向书
(三)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
(四)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立的意见(部分行业)
(五)投资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
(六)投资各方资信证明。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怎么办理
外资贸易公司注册行政许可程序:申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应当由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商务局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外资企业章程。
(四)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五)外国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六)外国投资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七)经过公证和认证的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权的证明原件。
(八)拟设公司全体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九)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十)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十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十二)行政许可申请书。
(十三)拟设立外资贸易公司租房协议复印件及房屋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十四)如有零售,须提供店铺租房协议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十五)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介绍

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商务部备案。

3.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批准后,商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一、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股权转让需要的文件
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中-方企业净资产证明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的协议(原件);
5、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原件),企业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6.新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新受让方资信证明(原件),应附中文译文(原件);
8、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9.守约方催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原件);(有一方违约时)
10、其他有关文件:如国有资产转让需要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办确认书和国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二、更换批准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1、外面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草表
2、企业修改后的合同、章程(原件)
3、中-方高级人员登记表
4、董事委派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怎么办理

外资贸易公司注册行政许可程序:申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应当由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商务局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外国投资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经过公证和认证的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权的证明原件。
8、拟设公司全体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10、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11、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12、行政许可申请书。
13、拟设立外资贸易公司租房协议复印件及房屋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14、如有零售,须提供店铺租房协议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15、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一、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一)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
2、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新的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在境外公证后经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提供护照原件核对,不必公证认证。中方投资者则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受让方的当地银行出具,其帐户余额最好不低于本次的转让额,表明有能力购买该股权。
4、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或《决定》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资或合作合同》及《合同修正案》
7、《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8、《董事委派书》及《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
9、新任董事会成员或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股权转让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股权转让后,其股权结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须中方控股的,外方不得控股。
3、股权转让后外方的持股比例低于25%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视同内资企业,成立不足十年的生产加工企业,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须依法补税。
4、除非股权转让后变更为内资企业,否则不得将股权转让给中方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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