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2024-05-09 11:00

1. 苏州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各人情况不同,最高50万,房产70%,各人账户余额10倍,月供小于月收入的50%(最长30年);
上述4条中,最低的那个就是就是能贷款的额度。
 
关于调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
 
苏房金规〔2013〕1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各承办银行: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均衡平稳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和互助功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市区管理部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4月3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苏房金〔2009〕6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最高比例由住房总价的70%提高到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由住房总价的60%提高到70%。
    二、 开放对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且结构封顶的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比照普通商品住房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
    三、 放宽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
    本通知自2009年1月24日起执行,各分中心、管理部同步执行。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特此通知                                    

                                               二ΟΟ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苏房金〔2008〕91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减轻职工购房负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在保证资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和首付款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即: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对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单身职工,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21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贷款最高比例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最高比例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60%。
    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各分中心、管理部同步执行。贷款最高限额由各分中心、管理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资金运用状况,在市区最高限额的范围内确定,并报市中心批准后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8年10月27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项仍执行原规定。

苏州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2. 请问,我的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苏州地区

苏州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由以上规定看,贷款的多少取决于你所购房屋的面积大小,实际成交价格,是否首套等多种情况。

3. 苏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各地政策不一,且差别巨大,但主要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公积金额度、贷款人年龄。一般单人最高贷款50万左右,夫妻100万左右。

苏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4. 苏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各地政策不一,且差别巨大,但主要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公积金额度、贷款人年龄。一般单人最高贷款50万左右,夫妻100万左右。

5. 请问苏州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多少?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请问苏州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多少?

6.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苏州

缴纳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看缴纳的基数是多少,也就是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10,就是贷款额度,首套最多贷款70%,如果贷款基数不够,有的公积金账户是可以充钱的。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苏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各地政策不一,且差别巨大,但主要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公积金额度、贷款人年龄。一般单人最高贷款50万左右,夫妻100万左右。

苏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8. 苏州住房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

以下是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规定:
1、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5万。 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3、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乘以12个月乘以实际可贷年限乘以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

拓展资料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3、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4、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