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证如何稀释每股收益

2024-05-08 21:19

1. 认股权证如何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都应该考虑稀释性,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情况,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2、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3、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一、认股权证的界定
是一种约定该证券的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某段期间内,有权利(而非义务)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股票的权利凭证。
按照发行主体,认股权证分为股本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股本认股权证属于狭义的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备兑权证则属于广义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为证券公司、银行等)发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
广义上,认股权证通常是指由发行人所发行的附有特定条件的一种有价证券。从法律角度分析,认股权证本质上为一权利契约,投资人于支付权利金购得权证后,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行使价),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如股票、股指、黄金、外汇或商品等)。权证的交易实属一种期权的买卖。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不得拒绝。简言之,权证是一项权利:投资人可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而不论该标的资产市价如何)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
二、认股权证的特点
1、复杂性,你不懂的东西,再有吸引力,你也不应该投资它。衍生权证要比股票甚至比传统权证要复杂得多,或是不好理解一些。
2、相反的价格运动,相关资产价格一个小的变化,或许根本没有变化,但它可能导致衍生权证价值的一个明显的下跌。进入市场的进机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弄错了,则结果很快会变得痛苦。认股权证决不是购买忘记的工具。
3、权证费,为获得权证而支付的价格。
4、有限寿命,能长期持有。一旦期满,它就毫无价值可言。对于股本权证而言,这个寿命期可能是1——5年,但对衍生权证而言,则可能是一年,甚至是6个月,最长也不过两年。
5、时间价值递减,权证费(或时间价值),权证越靠近其最后终止日期,它的时间价值就会消失。也就是说,如果相关资产还在,相关权证的价值将下降,无论是认购权证或是认沽权证。呆滞市场不受欢迎。因为它会在慢慢下跌中消失权证价值。
6、无分红收益,认股权证无资格参与相关资产的发行公司的分红。
7、没有股东权,认股权证的价值可能是以某公司的股票为基础的,但作为衍生权证的持有者,他与公司并无直接的联系。他们没有股东享受的权利。他们没有投票权,也收不到年度的或临时报告,也无股东去留的选择。
8、需要在线专用网站,权证市场更重要的是信息的集散地,而不是价格。在德国一天最多时可能有200个新权证发行。
9、资本利得税,与股票相比,权证市场没有印花税,这是一个优点;但它要向交易双边征收资本利得税,则是一个劣势。作为证券,衍生权证将和股票的资本利得税一样是政府的一种税收来源。

认股权证如何稀释每股收益

2. 关于认股权证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该如何理解?

每股收益通常用来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利润水平和投资风险。它是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评估盈利能力、预测增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财务指标。稀释每股收益是新会计准则引入的一个新概念,用于评估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避免该指数虚假增加可能导致的误导性信息。

潜在普通股是一种金融工具,其持有人有权在报告期内或以后获得普通股。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如果当前转换为普通股会降低潜在普通股的每股收益,则称为稀释潜在普通股。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上市公司只需考虑当期实际发行的普通股和相应的时间权重,并根据当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时,由于存在股票转换期权,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情况下普通债券的利率,在经营业绩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相对增加了基本每股收益。因此,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计算和报告稀释每股收益可以提供更具可比性和实用性的财务指标。

权证通常是指发行人发行的具有特定条件的证券。从法律角度看,权证本质上是一种权利合同。在支付购买权证的溢价后,投资者有权在特定期限或到期日内以约定价格认购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权证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期权交易。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溢价后获得权利而非义务,是否行使该权利由权证持有人自行决定;权证持有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行时,权证发行人有义务提供履行,不得拒绝。简言之,认股权证是一种权利,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期限或到期日内以约定的价格认购或出售认股权证的标的资产。

3. 谁能帮我详细的介绍下股权稀释问题?

1、在公司发起人已占据全部股权的情况下,送给新加入者股权从操作上讲就是将发起人股权的稀释。
2、四个发起人,每人占股份25%。后又陆续加入5个人,我打算分给他们共40%的总股权,每人8%,那么四个发起人每人的股权是否就变成了(100%-40%)*25%=15%?——是这样的。但这要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后才可以,因为股份制是以你出资额的多少而具有发言权的。即你只能分发你所拥有的股份。如果后来又有25人加入,分给他们共20%的总股权,要看你们9个人是否同意转让,如果只是你们四个人转让,那30个人占总股份的60%,你们四个发起人每人的股权就稀释为(100%-60%)/4=15%;先前的加入的5个人的股份仍为8%,后加入的25个人的股份为(20%/25=)。
3、新资金的加入对股权的稀释办法通常是要先对公司做评估的。即贵公司的总资产(包括商誉、资金、资产、贵公司经营发展前景、加入方对贵公司的期望等等)加上加入方所投资产(包括商誉、资金、资产等等)即为贵公司新的总资产。例如评估结果为价值500万,而对方希望投入资金也为500万,则双方各占50%的股权,以你们四个发起人为例,四个发起人每人所持有的股份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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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我详细的介绍下股权稀释问题?

4. 当题目中出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时,如何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都应该考虑稀释性,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情况,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2、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3、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下面我们以认股权证为例,简单说明一下计算过程: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7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2017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0000万股。2017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17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000万份认股权证,
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18年5月31日按照每股5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7年度为32000万元。甲公司股票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
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32000/80000=0.40(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2000-12000*5/10=600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32000/(80000+6000×7/12)=0.38(元/股)

扩展资料: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除了需要考虑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外,还需要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稀释每股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公司债券

5. 为什么认股权证有稀释性?

  认股权证行权时发行的普通股可以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既没有稀释作用也没有反稀释作用,不影响每股收益金额;
  另一部分是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无对价发行,企业可利用的经济资源没有增加,但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因此具有稀释性,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

  稀释性大小是根据增量股每股收益的大小来的,增量股每股收益越小,稀释性越大。一般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最前面,因为他们的增量股每股收益是0,是最小的。

  通常情况下,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排在前面计算,因为其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利润。为了反映潜在普通股最大的稀释作用,应当按照各潜在普通股的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为什么认股权证有稀释性?

6. 当题目中出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时,如何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都应该考虑稀释性,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情况,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2、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3、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下面我们以认股权证为例,简单说明一下计算过程: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7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2017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0000万股。2017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17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000万份认股权证,
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18年5月31日按照每股5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7年度为32000万元。甲公司股票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
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32000/80000=0.40(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2000-12000*5/10=600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32000/(80000+6000×7/12)=0.38(元/股)

扩展资料: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除了需要考虑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外,还需要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稀释每股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公司债券

7. 当题目中出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时,如何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都应该考虑稀释性,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情况,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2、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3、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下面我们以认股权证为例,简单说明一下计算过程: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7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2017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0000万股。2017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17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000万份认股权证,
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18年5月31日按照每股5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7年度为32000万元。甲公司股票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
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32000/80000=0.40(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2000-12000*5/10=600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32000/(80000+6000×7/12)=0.38(元/股)

扩展资料: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除了需要考虑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外,还需要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稀释每股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题目中出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时,如何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8. 当题目中出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时,如何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都应该考虑稀释性,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情况,计算思路稍有变化。
具体步骤: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3)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4)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下面我们以认股权证为例,简单说明一下计算过程: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0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2 000万股。
(2)2010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10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 3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11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
(3)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0年度为36 000万元。
(4)甲公司股票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
要求:
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答案:
 
基本每股收益=36 000/82 000=0.44(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2 300-12 300×6/10=4 92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36 000/(82 000+4 920×7/12)=0.4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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