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种类都有哪些类型

2024-05-09 14:58

1. 债权转让的种类都有哪些类型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债权转让的种类都有哪些类型

2. 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一、公司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务的偿还比起民间借贷来说,方式更多种多样,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偿还
可以说这是最常用、最典型的债务清偿方式,按照债务的种类、金额以货币直接清偿。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债,也可以给付现金。
(二)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
公司账款是指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
公司的钱都是流通的,留在公司的钱或许不一定足够偿还,但是在外流通尚未收回的货款却足够清偿。此时在经过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应收的账款抵消债务。
(三)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
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重要财产,只要是公司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偿还债务。公司对外债权能给公司带来一定资产利益,也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股份和公司债权都可以用来偿还债权,但是股份和债权有其特殊性,股份价值容易变化,债权有索债不得的风险,因此用股份和债权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要对此进行审查。只有债权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
(四)以劳务偿还债务
所谓劳务,就是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在社会文明逐渐发展的今天,劳务的价值越来越高,也是公司的一项财产,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公司就可以用劳务偿还债务。但是劳务的具体价值和偿还效果双方要作出约定。
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1、诉讼追偿。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2、资产重组。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3、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4、多样化出售等。

3. 可转让的债权都有哪些类型

债权转让的划分类型支付转让型、债务重组转让、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四类。
债权转让一般指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一、债券债务移转和消灭
(一)债的移转
1、债的移转的概念和特征债的移转,是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的一种法律制度。
债的移转有以下特征:
债的移转为债的主体的变更债权人变更为债权移转,债务人变更为债务承担。
债的移转不改变债的内容与客体3、债的移转是以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4、债的移转保持债的同一性
2、债的移转的塬因
1、法律行为
2、法律的直接规定(如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而发生的债的移转)
3、法院的裁决
3、债权让与
1、债权让与的概念和方式债权让与即债权移转,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叁人享有的现象。其中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叁人为受让人。债权让与可分为全部让与和部分让与。
2、债权让与的要件债权让与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是指债权真实存在且未消灭。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以下叁类债权不得转让: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依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权利,一般包括:
于个人信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的债权。b、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如专为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
不作为债权,如竟业禁止约定。
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B、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C、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让与人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让与人在转让债权时,一是让与人和受让人一般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让与人应有让与的权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案例: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则: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B、如甲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1、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A、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B、让与人应使受让人能够完全行使债权C、让与人对其让与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2、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A、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B、债务人对塬债权人的抗辩权得向受让人行使C、债务人得主张以其债权与让与的债权的抵消。
二、债权能够转让的时间是怎样的
债权随之都能够转让。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三、保理合同和债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以下是债权转让合同书中的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分:
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趁给新的债权人,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以上就是保理与债权转让的区别的答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可转让的债权都有哪些类型

4. 债权转让的种类有哪些

一、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转让
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四、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债权让与的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5. 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一、债权转让有哪些要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民法典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6.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类型包括以下:
1、支付转让型;
2、债务重组;
3、非货币型;
4、有负债型。
一、醉驾是要坐牢吗,哪些情况不判刑
醉驾是不是要坐牢要视情况而定。不判刑的醉驾情况: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认股权证什么意思
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发行公司一定股份的权利。对于筹资公司而言,发行认股权证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手段。认股权证本身含有期权条款,其持有者在认购股份之前,对发行公司既不拥有债权也不拥有股权,而只是拥有股票认购权。尽管如此,发行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认股权证筹得现金,还可用于公司成立时对承销商的一种补偿。
认证股权证公司债券的分类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和“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
1、分离型
“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债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近似于可转债。
2、现金汇入型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则指公司债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把“分离型”、“非分离型”与“现金汇入型”、“抵缴型”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产品类型。
三、公户车有报废年限吗
公户车有报废年限,与私家车的报废年限是一样的,具体年限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7.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债权转让类型有两种形式,具体如下:1、是全部转让,2、是部分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遗嘱的类型有哪些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8.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1、债权转让类型有两种形式,具体如下:(1)是全部转让,(2)是部分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遗嘱的类型有哪些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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