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是什么

2024-05-07 22:14

1. 教育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是什么

三个增长:
1.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2.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3.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两个比例:
1.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2.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

扩展资料
1.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要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鼓励扩大社会投入,完善政府补贴等政策制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
2.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
要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要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落实政府责任。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要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财政教育经费着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要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持续支持部分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落实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要持续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投入力度。
3.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要全面改进管理方式,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要全面提高使用绩效,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要全面增强管理能力,落实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体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投资

教育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是什么

2. 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是什么内容?

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内容概括如下:
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且不得低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
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保证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这三个增长是根据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5条规定的。此项规定被通俗地称为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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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增长”主要目的是:确保九年义务教育下的学校可以维持正常运转。
要求学校收取的杂费必须全部用于公用经费,不能用于给教职员工作为福利发放和补助津贴的发放。任何单位没有调拨和多用这笔资金的权利。必须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在中小学购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方面有足够的经费。该笔费用,可以由县财政安排。公用经费缺口部分,由县、乡、市的财政部门,按省制定的平均公用经费定额部分予以统筹分配。
要求按时发放全体教职工工资,不得拖欠,晚给和少给。对曾经拖欠教职工工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一次性补发完毕。在同一个市、区、乡、县范围内教职工工资发放标准和项目要统一化,并努力做到地方性津贴发放县内教师与县镇机关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要求教学楼的质量绝对安全:学校和当地人民政府可以从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校舍建设资金和及时消除新增危房。当地的人民政府要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建设和新增危房改造同时列入当地事业发展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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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教育机制的投入改革: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4%。要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要持续保障财政投入;要确保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2.  对教职员工工资的改革:要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严禁超范围,扩大化,非正常的教育经费使用;政府要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不断提高教师工资结构,确保义务阶段教职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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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道教育类资格考试常见的相关考题:
我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具体是指( )。
A.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B.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C.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D.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长
正确答案 :A B C

3. 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指什么

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

2012年,自治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达到了462.72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15.73%,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3.58个百分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也逐年增长,连续多年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目标。

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指什么

4. 教育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是什么

三个增长:
1.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2.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3.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两个比例:
1.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2.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

扩展资料
1.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要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鼓励扩大社会投入,完善政府补贴等政策制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
2.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
要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要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落实政府责任。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要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财政教育经费着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要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持续支持部分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落实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要持续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投入力度。
3.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要全面改进管理方式,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要全面提高使用绩效,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要全面增强管理能力,落实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体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投资

5. 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

法律分析: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三个增长即 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

6. 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包含的内容

法律分析: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三个增长即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7. 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包含

法律分析: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三个增长即 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包含

8. 依法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什么意思

(一)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比例。
(二)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三)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