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进口产品需要办理备案?

2024-05-17 05:29

1. 那些进口产品需要办理备案?

  需要看选择什么方式进口,如果是一般贸易进口,那就都得需要备案,还有一种是快件进口,快件进口手续是非常简单,只需要提供货物的装箱单就可以。
  食品进口报关需要备案,其所需要单证和操作流程如下:
  流程:备货---准备单证---办理标签审核---货物到港---换单---报检---(商检吊柜查货抽样)---报关(审价、查货)---交税---放行入仓---检验检疫,出具国内的《食品检验合格卫生证》
  1、一般情况下:有效的提单、合同、invoice、装箱单、产地证和卫生证书(海外卖方发货人提供)、换单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
  2、货物如果是大包装(例如,通常是25公斤以上的非零售包装,食品原料,母液,浓缩液等,这些回到国内,需要深加工),通常不需要取得进口商检的食品标签审核。
  3、如是小包装(3公斤以下),需要提供------标签预审核签章,此审核签章可在现场商检局(进口货主公司注册所在地商检局)提前审核(货物到港前)。

那些进口产品需要办理备案?

2. 进出口备案是什么

进出口备案即海关备案,是指要求海关对其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根据2003年12月修订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知识产权备案不再是海关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前提,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的权利人仍然有权向口岸海关申请扣留进出口的侵权货物。但是,事先是否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在实践中有很大的差异。

扩展资料
主要体现在:
(一)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力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尽管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进行备案后,仍然需要在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向有关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从实践看,海关能否发现侵权货物,主要依赖于海关对有关货物的查验。
由于权利人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对货物的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的。所以,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三)预防将来可能的侵权行为发生。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备案

3. 怎么在互联网+海关上查询境外出口商企业的备案记录

依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见附件)第二章第4条和第7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海关总署对完整提供备案信息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予以备案。”一般办理流程:1.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通过备案管理系统(http://ire.customs.gov.cn)或“互联网+海关”填写并提交备案信息。2.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编号和查询编号,凭备案编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3. 海关总署对完整提供备案信息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予以备案。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单,并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公布名单的信息包括: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及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摘要】
怎么在互联网+海关上查询境外出口商企业的备案记录【提问】
企业可以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平台查询框输入本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如果出现本企业信息,则备案已通过,如果暂未出现,则备案未完成或者公示数据存在延迟推送;企业可联系备案地海关咨询。【回答】
依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见附件)第二章第4条和第7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海关总署对完整提供备案信息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予以备案。”一般办理流程:1.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通过备案管理系统(http://ire.customs.gov.cn)或“互联网+海关”填写并提交备案信息。2.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编号和查询编号,凭备案编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3. 海关总署对完整提供备案信息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予以备案。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单,并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公布名单的信息包括: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及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回答】

怎么在互联网+海关上查询境外出口商企业的备案记录

4. 要出口的产品的牌子在海关有备案,但不在备案的产品范围内,还需提供授权吗

亲亲你好,是不需要的。
海关依照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和在海关总署备案权利的范围行使边境保护。 例如:耐克商标在中国注册的权利范围以及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权利范围中没有电器的话,出个耐克标志的微波炉,海关不会采取保护措施
希望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要出口的产品的牌子在海关有备案,但不在备案的产品范围内,还需提供授权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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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你好,是不需要的。
海关依照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和在海关总署备案权利的范围行使边境保护。 例如:耐克商标在中国注册的权利范围以及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权利范围中没有电器的话,出个耐克标志的微波炉,海关不会采取保护措施
希望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5. 出口需要报检企业备案登记吗

一、出口需要报检企业备案登记吗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需向外经贸办理备案登记,完成后,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再到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登记及IC卡新入网手续。报检单位备案不是进出口权办理必要的前提,如果企业需要登记的,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1、申请单位一律在网上申请(包括已备案登记单位的更改申请、备案年审申请、备案登记终止申请)。
二、出口报检需要那些单据?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或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报检需要提交的资料一般如下:
(一)基本单据:
1、出境货物报检单。
2、外贸合同(销售确认书或函电或公司证明)(预报检的可以提供内贸合同)。
3、信用证:以信用证结汇的。
4、发票。
5、装箱单。
6、厂检单(正本):应加盖生产单位印章(厂检单涂改处也应加盖印章)。
(二)其他有关单据:
1、代理报检(即报检单位与发货人不一致时):应审核代理报检委托书(正本),双方加盖印章。委托书应填写齐全。要求一份委托书对一个发货批。
2、出口食品:应提供出口食品厂、库卫生注册号或登记号或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
3、出口电池产品:应提供《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
4、出口锅炉: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5、市场采购货物:应提供发货人出具的质量证明(正本)。
6、援外物资:应提供商务部援外批文、货物清单(或一览表)、援外项目总承包合同或内销合同。
7、对外承包工程:应提供商务部颁发的《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盖章记录、项目总合同、货物清单。
8、凭样成交货物:应提供发货人出具的样品说明及质量证明(正本)。
9、出口危险化学品:应提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货物除外)、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10、报检货物种类繁多时,应附货物明细表或清单。
11、其他有关单据。

出口需要报检企业备案登记吗

6. 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

一、 正面回答出口备案资料有: 1、备案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个体工商户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等。二、 详情分析出口备案即海关备案,是指要求海关对其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三、出口备案流程有哪些?1、首先要确认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有出口的项目,增加该经营范围;2、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3、到海关办理海关登记证;4、到海关电子口岸办理入网许可,并取得IC卡设备;5、到外汇管理局进行备案,备案5个工作日后可取得外汇账户开设许可,之后就可以凭许可到银行开立外汇账户;6、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表;7、到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备案登记。

7. 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出口企业税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1、按要求填写的《备案登记表》,如是变更,则下载空白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流通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7、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源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8、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报告。备齐以上资料之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内销的,海关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

8. 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

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电子口岸打印);出口货物明细清单(申报退税软件生成);出口货物装货单(装货单又称为“关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海运出具“海运提单”,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邮政运输出具“运单”;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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