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央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2024-05-14 23:57

1. 为什么中央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地方债券的,比如常见的城投债。
2.但是特殊情况下是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的。比方说地方财政严重赤字,资不抵债,这时如果任由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话,一旦地方政府无力偿还,就会绑架中央政府,对政府的信用造成极坏影响。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为什么中央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2. 我国以何种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主要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已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201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下达的置换债券限额内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一定额度地方债,用于置换部分存量债务。
  《通知》还以附件的形式发布了《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操作规程》。《规程》对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的债券期限、债券承销团、信息披露、定价机制、债权确认和登记托管、流通转让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规程》明确,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定向承销方式和公开发行方式发行的地方债规模之和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2015年本地区地方债限额。
  在定价机制方面,《通知》规定,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上述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定向承销的债券利率怎么定,需要政府发债机构、银行和承销商之间进行磋商,也就是采用市场的方式来确定。
 债券纳入国库抵质押品范围
  《通知》规定,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暂不可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现券交易,可以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进行流通。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试点地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抵押品范围,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纳入部分货币政策操作的抵押品范围,纳入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抵押品范围,并可按规定开展回购交易。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商业银行的贷款置换成地方政府的债券,它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资产组合发生改变,原来是贷款变成了债券,是资产组合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不涉及中央银行进行相应流动性的投放。

3.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被谁买了?

我个人认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我国主要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的情况下,都由当地的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人员购买了。拓展资料:一、债券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债券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债券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形成利率差的主要原因是基准利率水平、残存期限、发行者的信用度和市场流通性等。2、债券的市场价格。债券购买价格越低,卖出价格越高,投资者所得差益额越大,其收益就越大;3、利益支付频率。在债券有效期内,利息支付频率越高,债券复利收益就越大,反之则越小;4、债券的持有期限。在其他条件下一定的情况下,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期限越长,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二、公司债券投资存在的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被谁买了?

4. 地方政府债券的在中国

 在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保持至2009年。 恢复地方债券应对金融危机中国财政高层第一次公开表态发行地方债券是在2007年9月,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金人庆在APEC财长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表示,中国政府正考虑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2009年2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属于履行正常的法律程序,因为国务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刘桓教授同事表示,此前,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各种变相债务并不少,例如以信托公司的形式为一些市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 2千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确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00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目前已经基本确定,获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通过后,即可发行上市。此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30亿元已获准发行,这也是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第一期。目前,北京地方债的预算安排也已进入人大审议程序。截止2009年3月27日已获知的2000亿地方债各省份的分配方案中,四川由于受汶川大地震影响,获得的发行额度最大,达到180亿元。其他省份,河北60亿元;新疆30亿元;安徽40亿元;云南84亿元;广西65亿元;陕西60亿元;宁夏30亿元;贵州64亿元;辽宁66亿元;广东110亿元。据悉,目前各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正在积极履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财政部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债券发行计划,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尽快组织债券发行。 首期地方政府债券4月3日上市作为首期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将于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结束后将于2009年4月3日上市。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61%,期限3年,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09年3月30日,每年3月30日(逢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采用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上证所交易系统挂牌卖出;协议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订分销协议进行分销认购。采用协议分销的承销商,须在2009年4月1日前向上证所发出分销申请,以便上证所及时进行债权登记,上证所将于2009年4月2日将债权一次性转入分销证券账户。本期债券将于2009年4月3日在上证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09新疆01”,证券代码为“130000”,交易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本期债券交易方式为现券和新质押式回购,新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6000”。

5.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被谁买了

我个人认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我国主要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的情况下,都由当地的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人员购买了。拓展资料:一、债券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债券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债券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形成利率差的主要原因是基准利率水平、残存期限、发行者的信用度和市场流通性等。2、债券的市场价格。债券购买价格越低,卖出价格越高,投资者所得差益额越大,其收益就越大;3、利益支付频率。在债券有效期内,利息支付频率越高,债券复利收益就越大,反之则越小;4、债券的持有期限。在其他条件下一定的情况下,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期限越长,收益越大,反之则越小。二、公司债券投资存在的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被谁买了

6. 政府发行债券属于什么政策

发行证券,可以增加投资,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增加,增加消费,因此是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
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
2、增加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
3、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
4、债转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
二、债券投资的风险有什么
债券投资投资风险有: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和收益率变化的风险;
2、价格变化风险债券市场价格经常变化。如果其变化与投资者预测的不一致,投资者的资本将遭受损失;
3、通货膨胀风险债券发行人在协议中承诺偿还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或本金是事先约定的固定金额。当通货膨胀发生时,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会下降,但市场上可以购买的东西会相对减少,甚至可能低于原投资金额;
4、在企业债券投资中,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存在不能完全履行责任的风险;
5、转让风险当投资者急于转让债券时,有时他们不得不打折价格或支付一定的佣金;
6、回收风险有回收条款的债券,因为往往有强制回收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往往是市场利率下降。当投资者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加利息时,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将遭受损失;
7、税收风险政府减免或增加债券税收会影响投资者对债券的投资收益;
8、政策风险是指政策变化导致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三、纪念币买卖算违法吗
违法。纪念币是一个国家为纪念国际或本国的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珍稀动植物、体育赛事等而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质量一般为精制,限量发行。纪念币上都会有指定的面额,可以流通,但是一般人不会将纪念币用于支付活动,因为纪念币的价值一般会比面额高。纪念币的本质依旧是货币,只不过是国家人为地赋予它一定的纪念意义,使之成为了纪念币,所以除了有纪念价值,其他方面跟一般货币是一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九条发行人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7. 政府发行债券属于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发行证券,可以增加投资,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增加,增加消费,因此是积极的财政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九条 发行人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政府发行债券属于什么政策

8. 中国现在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是不是市政债券,中国有没有发行过市政债券?

严格说,现在中国各个地方现在发行的不是“地方政府债券”,其发债主体是地方政府控制的企业(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因此是明确的“企业债券”,而非政府债券,当然也非市政债券。

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恢复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明确“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按国际上的通常理解,市政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当然,有争议),但我认为真正的市政债券中国尚未出现,原因是以地方税收能力作为信用基础的债券,未之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