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公积金双倍返还吗

2024-05-13 10:19

1. 退休后公积金双倍返还吗

退休后公积金不会双倍返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来取现的。如每月个人140.5元,单位140.5元,则当月的住房公积金缴费额为281元,在退休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也是按照这个金额计算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退休后公积金双倍返还吗

2. 职工退休后住房公积金会双倍返还吗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五)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确定 
1)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个人缴交比例+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单位缴交比例(个人及单位缴交额元四舍五入)。 
2)住房公积金如何结息? 
资金管理中心于每年6月30日进行公积金结息,并打印结息单。 
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领取《贷款申请表》->信贷科提供贷款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手续->与信贷科签订借款合同并填写贷款转存小票->中心委托银行放款->借款人每月按时还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4.41%,比现行的商贷利率5.51%低了近一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一、 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1)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是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2)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

3. 职工退休后住房公积金会双倍返还吗

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属于员工所有,在员工退休之后是可以将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提取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退休后住房公积金会双倍返还吗

4. 公积金退休后能取双倍吗

不存在双倍取出的情况,但住房公积金由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构成,而且个人和单位缴纳的比例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如果每个月你个人缴纳的金额是500元的话,单位还要给你再缴纳500元,这样进入你个人公积金帐户的钱就是1000元了。如果你在职的时候不买房也不装修房屋,住房公积金就得等你退休的时候才能取出来,因为有了单位为你缴纳的那部分钱,所以你个人帐户的钱是你个人缴纳数的2倍,退休时会将您自己缴纳的这部分以及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也就是双倍),连本带利返还给您。
一、公积金的相关解释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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