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2024-05-18 19:27

1.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关于辅导期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规范
(一)在填写申报表主表时,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其他栏次按正常情况填写。 
(二)在填写申报表《附表二》时,按下列规范填列: 
1.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等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不予填写。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与税务机关告知的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之和。本栏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
(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8栏之和。
(5)第5栏“海关完税凭证”,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海关完税凭证,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完税凭证、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7)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8)第8栏“运费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货物运输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货物运输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货物运输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9)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数据之和。
2.本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部分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情况,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
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应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
3.本表“三、待抵扣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额数;本栏数据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
(2)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月己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本栏数据应与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相等。
(3)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额数。
(4)第27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截止本期期末,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的数据情况,应等于第28栏(海关完税凭证)、第30栏(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31栏(货物运输发票)数据之和。
4.本表“四、其他”栏中“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指标,应与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中的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相同。“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扣缴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2.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何正确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假设辅导期6月认证进项600元,7月认证进项700元。
 1、7月份申报属期6月税时附表二:第24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第25行“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及第35行“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填600元
 2、8月份申报属期7月税时附表二:第1行“(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第3行“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第23行“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分别填600元。第24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第25行“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及第35行“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填700元
  
就是说辅导期本月认证的进项先填到待抵扣税的24-25行,待比对通过后再填到抵扣栏

3.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何填申报表?急急急!!!

1.请问我司于11月初申报10月报表时,该如何填制增值税申报表?(特别是附表二的进项填写)
11月申报属期10月报表附表二第三项:进项税填入待抵扣进项税栏:
A、第2行进项份数填:X份,金额填:XXX,税额填:XX;(网上申报时要等税务局稽核结果通知书后方可申报,一般此数据为灰色);
B、第3行进项份数填:X份,金额填:XXX,税额填:XX;(网上申报时要等税务局稽核结果通知书后方可申报,一般此数据为灰色);
C、第17行进项份数填:X份,金额填:XXX,税额填:XX;(网上申报时要等税务局稽核结果通知书后方可申报,一般此数据为灰色)
D、第30行进项份数填:X份,金额填:XXX,税额填:XX;(网上申报时要等税务局稽核结果通知书后方可申报,一般此数据为灰色)
E、第31行进项份数填:X份,金额填:XXXXXX,税额填:38000;网上申报时要等税务局稽核结果通知书后方可申报,一般此数据为灰色,有些税务局此行要自己填写);
F、第33行进项份数填:X份,金额填:XXXXXX,税额填:38000(网上申报时要等税务局稽核结果通知书后方可申报,一般此数据为灰色,有些税务局此行要自己填写));
G、第59行“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发票份数X、金额XXXXXX、税额38000元


2.假如我司11月开具销项发票15万,这里的销项税和10份认证的进项税相抵,余下末抵完的进项如何在申报表上反映?

上月未论证发票,全部要交增值税;

3.假如我司11月又认证了20万的进项税发票,这个进项税额是可以抵12月或以后月份的销项,那11月认证的发票进项税额在申报表上哪里填写?
按10月的数据一样都填入待抵扣进项税
4.请哪位高手最好能列举说明下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二各行的填写方法,具体怎么填!
参考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二填写说明。
5.辅导期的税额凭证要怎么做?最好给具体的会计分录!
只要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三级科目就可以了。
6.如果12月我公司转为正式纳税人了,那我11月份是不是可以不用去认证发票?等12月份开出销项发票后再拿进项税去认证,可能当月抵扣吗?
一样要认证发票,只是当月认证当月就可以抵扣了。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何填申报表?急急急!!!

4.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怎么填增值税主表、附表

1、7月份出售商品,销项不含税金额6239.32,填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收货物及劳务销售”和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数字相同;税额1060.68,填在第11栏“销项税额”。

2、7月份对比成功4358.97,税额741.03,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的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认证抵扣”,同时填写申报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

3、7月份同样又认证税额741.03,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的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同时填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按照各栏之间的钩稽关系,第3栏=23栏+24栏-25栏,本月抵扣,仍然是上月认证比对相符,本月抵扣。

5.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怎么填增值税附表二

1、7月份出售商品,销项不含税金额6239.32,填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收货物及劳务销售”和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数字相同;税额1060.68,填在第11栏“销项税额”。
2、7月份对比成功4358.97,税额741.03,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的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认证抵扣”,同时填写申报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
3、7月份同样又认证税额741.03,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的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同时填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按照各栏之间的钩稽关系,第3栏=23栏+24栏-25栏,本月抵扣,仍然是上月认证比对相符,本月抵扣。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怎么填增值税附表二

6.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如何申报及填表呢?


7.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怎么填增值税主表、附表

1、7月份出售商品,销项不含税金额6239.32,填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收货物及劳务销售”和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数字相同;税额1060.68,填在第11栏“销项税额”。
2、7月份对比成功4358.97,税额741.03,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的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认证抵扣”,同时填写申报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
3、7月份同样又认证税额741.03,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的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同时填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按照各栏之间的钩稽关系,第3栏=23栏+24栏-25栏,本月抵扣,仍然是上月认证比对相符,本月抵扣。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怎么填增值税主表、附表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如何申报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规定,因增购发票而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发票时,按次抵减。
  具体操作为:
  1、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
  2、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即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余额小于纳税人本次应预缴增值税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3、辅导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因增购而预缴的增值税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