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一个职业作为求职意向,对这个职业的人才需求进行分析,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一份就业教育(字数不少于

2024-05-18 21:56

1. 选定一个职业作为求职意向,对这个职业的人才需求进行分析,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一份就业教育(字数不少于

例文


实习就业是每个人认知社会的第一站,也是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必经之路。现在的中职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刚从学校里出来,自我意识较强,有的学生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自控能力较差,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他们倔强、孤僻的性格和为人处事能力的欠缺。对实习就业没有深刻的认识,所以在就业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产业结构逐渐向高知识含量,高新技术调整,企业单位对员工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再加上连年递增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等因素影响,中职毕业生就业面临着许多困难。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目前的中职生就业状况是怎样的呢?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剖析一下:
一、中职生就业意向调查分析
1、大多数毕业生已意识到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在择业时主要从今后发展和工作的稳定程度思考,不再将福利待遇,工作地点等作为主要考虑因素,有相当一部分同学有了先就业后择业的思想准备,也就是先找个单位锻炼一下自己,等能力有所提高了再选择比较好的单位。
2、多数毕业生认识到只有强化专业技能,逐渐提高综合能力,才能在人才竞争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同时已感到知识,学历等方面的不足,并有继续学习的愿望,部分已参加工作的学生通过电大,自考及成人高考等多种形式进行深造。(我校有的毕业生因种种原因以前没有学大专,现在参加工作了,知道学历的重要性了,又回校来学习了,在此我也提醒在校生一点,与其参加工作后再回校学习,还不如现在就抓紧时间学习,争取早日考上大专。)
3、对多种经营体制并存的状况还缺乏客观的认识,大部分同学仍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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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业教育中心 考上大学的毕业证 和 普通高中考上大学的毕业证有区别嘛 会不会有找工作的麻烦 注意

如果是参加全国统招的考试的话,二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而且,考上大学之后,你的求职简历就是从大学这一段开始的,不会写上高中的教育经历。

3. 明亮是XX职教中心汽修专业毕业的学生,准备向重庆路航汽车公司求职,请你以他的名义写一封求职信

我是x级***班的学生xxx。 现在郑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希望从**系转入**专业。 我看过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知道这个时候提出转专业是不合适的。但是请听我说。 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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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业能力以结构划分划分为哪两种能力?

可以分为专业能力和职业综合能力。
专业能力主要是指从事某一职业的专业能力。在求职过程中,招聘方最关注的就是求职者是否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专业能力。
职业综合能力包括跨职业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个人能力这四种。

扩展资料:
职业能力的相关影响:
1、一定的职业能力是胜任某种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
任何一个职业岗位都有相应的岗位职责要求,一定的职业能力则是胜任某种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因此,求职者在进行择业时,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能力优势以及胜任某种工作的可能性。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专业职业指导人员帮助分析,根据求职者的学历状况、职业资格、职业实践等来确定求职者的职业能力,必要时可以通过心理测试作为参考,在基本确定求职者的职业能力和发展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帮助求职者进行职业选择。
2、职业实践和教育培训是职业能力发展的前提
1、职业实践促进职业能力的发展
职业能力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和提高的,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专业劳动,能促使人的能力向高度专业化发展。例如,计算机文字录用人员,随着工作的熟练和经验的积累,录入的速度会越来越快,准确性也会越来越高。个体的职业能力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才能不断得到发展、提高和强化。
2、教育培训促进教育能力的提高
个体职业能力的提高除了在实践中磨练和提高之外,另外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接受教育和培训。像我们所熟悉的职业教育、专科教育、大学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学生通过对有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对以后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会有极大的帮助。
3、职业能力、职业发展与职业创造间的关系
职业能力是人的发展和创造的基础。前面讲到能力是成功地完成某种任务或胜任工作的必不可少的基本因素,没有能力或能力低下,就难以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不能胜任。
个体的职业能力越强,各种能力越是综合发展,就越能促进人在职业活动中的创造和发展,就越能取得较好的工作绩效和业绩,越能给个人带来职业成就感。

5. 什么是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是所有大学生都能拿?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拓展资料: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第六条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八条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第十三条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第十四条 其他支出是指各地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规定,确需新增的项目支出。
第十五条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第十六条 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
(三)购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
(六)普惠金融项下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下同)贴息及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相关支出。
(七)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个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申领获得的补贴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确定,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三章 资金分配与下达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和绩效因素三类。其中:
(一)基础因素主要根据劳动力人口等指标,重点考核就业工作任务量。
(二)投入因素主要根据地方政府就业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等指标,重点考核地方投入力度。
(三)绩效因素主要根据各地失业率和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重点考核各地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的成效。
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权重、方式及增减幅上下限,可根据年度就业整体形势和工作任务重点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地方可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中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各地人社部门应当编制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确定本地区支持的高技能人才重点领域。
各省级人社部门每年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进行评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定额补助,评审结果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计数下达至各省级财政和人社部门;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央预算后90日内,正式下达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
第二十条 各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在收到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后30日内,正式下达到市、县级财政和人社部门;省、市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将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就业补助资金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60日内正式下达到下级财政、人社部门。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对其使用的就业补助资金提出明确的资金管理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第二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规定,做好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下达工作。
第四章 资金申请与使用
第二十二条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应探索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并通过信用账户支付培训费用。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根据资金的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一)五类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下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下同)等。
(二)职业培训机构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还应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申请技能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企业为在职职工申请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四)职业培训机构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项目制培训的,申请补贴资金应向委托培训的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等。
培训机构在开展项目制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上述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五类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二十三条 五类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三)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上述资金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五条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六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二十七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高校初审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下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其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应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应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范围和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确定。
第二十九条 各地应当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
各地应当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选拔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使用具体范围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现行规定确定。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个人及单位信息、资料的,可直接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
第三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地方各级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做好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
落实好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享受补贴人员、项目补助单位、资金标准、预算安排和执行等情况及时纳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三条 各地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当根据各地就业工作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对本地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减少结转结余。人社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积极推动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资金用出成效。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总体要求,做好年度预决算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等情况。
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内容包括: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
其中,职业培训补贴还应公开培训的内容、取得的培训成果等;公益性岗位补贴还应公开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求职创业补贴应在各高校初审时先行在校内公示。
第三十八条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就业补助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疏于管理、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其下一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其获得就业补助资金的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同时废止。 [1] 
毕业生,重点倾向于农村贫困家庭的未就业大学生。毕业生到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就业的期限为3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
1.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2.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
3.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什么是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是所有大学生都能拿?

6. 考不上高中怎么办??????

学一门通用技术.无论是升学读高中考大学,还是从事其他职业,学一门通用技术是安身立命的根本途径。如果考不上高中,那么可以选择比较有实力的技能培训学校学一门通用技术。例如学习计算机、汽车维修、美容美发、学前教育、电子商务、航空服务、摄影摄像、老年护理、餐饮烹饪等通用技术。这些技术都是社会上需求量比较大的专业,行业正处于朝阳阶段,发展前景比较广阔,学习难度不大,适合具体初中学历的学生报考。

7. 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可以上什么学校?

初中毕业考不上普通高中学校,建议最好就读职业高中学校,学生在就读过程中由家长全面督促管理学生的行为规范,完全可以成才。而且孩子就读职业高中学校,只要不出大的偏差,完全可以考取大学,在就读期间学生如果参加各类国家级、省市级的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技能大赛,获得一定的奖励名称,可以成为对口升学高考招生录取的加分项目,最后极有可能考取本科院校。

通常一些家长对于职业高中学校的认同感不强,只要是家长对于职业高中学校的对口升学高考认识不足,加之职业高中学校本身的学生制度管理不严格,学生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不太好,职业高中学校的校风普遍不太好,因此社会对于职业高中学校的自信心不足。

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可以上什么学校?

8. 教育学专业,不想当老师,不做销售。为人诚实,性格踏实稳重。不通过考试就可以求职成功的职位,有嘛?

前言:
在今天这个人才竞争的时代,职业生涯规划开始成为在人争夺战中的另一重要利器。对企业而言,如何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关注员工的人才理念,关注员工的持续成长,职业生涯规划是一种有效的手段;而对每个人而言,职业生命是有限的,如果不进行有效的规划,势必会造成生命和时间的浪费。作为当代大学生,若是带着一脸茫然,踏入这个拥挤的社会怎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使自己占有一席之地?因此,我试着为自己拟定一份职业生涯规划,将自己的未来好好的设计一下。有了目标,才会有动力。
一、个人资料
姓名: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XX年X月
性格:外向
学历:大学本科三年级
专业:XXXXX
座右铭:思想有多远,我就能走出多远。
二、自我盘点
我是一个当代本科生,(平时)是家里最大的希望——成为有用之才,性格外向、开朗、活泼,业余时间爱交友、听音乐、外出散步、聊天,还有上网。喜欢看小说、散文,尤其爱看杂志类的书籍,心中偶像是周恩来,平时与人友好相处群众基础较好,亲人、朋友、教师关爱,喜欢创新,动手能力较强做事认真、投入,但缺乏毅力、恒心,学习还算努力,成绩良好,有时多愁善感,没有成大器的气质和个性。
三、解决自我盘点中的劣势和缺点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然恒心不够,但可凭借那份积极向上的热情鞭策自己,久而久之,就会慢慢培养起来,充分利用一直关心支持我的庞大亲友团的优势,真心向同学、老师、朋友请教,及时指出自存存在的各种不同并制定出相应计划以针对改正。经常锻炼,增强体质,以弥补海拔不够带来的负面影响。另外,缺乏实践经验,荣誉证书不够多。
四、未来人生职业规划
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所学专业,在未来应该会向化学和英语两方面发展。围绕这两个方面,本人特对未来五十年作初步规划如下:
1、2009-2012年学业有成期:充分利用校园环境及条件优势,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培养学习、工作、生活能力,全面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并作为就业准备。
一年级为试探期   
  二年级为定向期   
  三年级为冲刺期   
  四年级为分化期
评估自我、确定短期和长期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和内容、选择需要采取的方式和途径四个步骤。首先进行自我评估,根据家长、老师和同学们的评价,借助于职业兴趣测验和性格测验,发现自己是一个较为外向开朗的人还是内向稳重的人,并对哪些问题较为感兴趣,如经济问题还是管理问题,或擅长哪些技能如分析,对数字敏感,语言表达能力等。也可分析出自己的一些弱点,她说:“一般的大学生抗压力能力,合作能力较弱,考虑问题深度不够,文字表达能力不佳。”   
  其次是确定短期和长期目标,长期目标一般是以后职业规划的顶点,或较高点也就是梦想,但要细化至具体工作,如毕业后进入国际知名管理顾问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咨询工作。短期目标设立一般是素质能力的提高,或有用证书或考试的通过和获取。
一年级为试探期:要初步了解职业,特别是自己未来所想从事的职业或自己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业,提高人际沟通能力。具体活动可包括多和师哥师姐们进行交流,尤其是大四的毕业生,询问就业情况,大一学习任务不重多参加学校活动,增加交流技巧,学习计算机知识,争取可以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辅助自己的学习。为可能的转系、获得双学位、留学计划做好资料收集及课程准备,多利用学生手册,了解相关规定。   
  二年级为定向期:应考虑清楚未来是否深造或就业,了解相关的应有活动,并以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为主,通过参加学生会或社团等组织,锻炼自己的各种能力,同时检验自己的知识技能;可以开始尝试兼职、社会实践活动,并要具有坚持性,最好能在课余时间后长时间从事与自己未来职业或本专业有关的工作,提高自己的责任感、主动性和受挫能力,增强英语口语能力,增强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英语和计算机的相关证书考试,并开始有选择地辅修其他专业的知识充实自己。   
  三年级为冲刺期:因为临近毕业,所以目标应锁定在提高求职技能、搜集公司信息、并确定自己是否要考研上。在撰写专业学术文章时,可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锻炼自己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性;参加和专业有关的暑期工作,和同学交流求职工作心得体会,学习写简历、求职信,了解搜集工作信息的渠道,并积极尝试,加入校友网络,和已经毕业的校友、师哥师姐谈话了解往年的求职情况;希望出国留学的学生,可多接触留学顾问,参与留学系列活动,准备TOEFL、GRE、注意留学考试资讯,向相关教育部门索取简章参考。   
  四年级为分化期: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出国的出国,不能再犹豫不决,大部分学生的目标应该锁定在工作申请及成功就业上。这时,可先对前三年的准备做一个总结:首先检验自己已确立的职业目标是否明确,前三年的准备是否已充分;然后,开始毕业后工作的申请,积极参加招聘活动,在实践中校验自己的积累和准备;最后,预习或模拟面试。积极利用学校提供的条件,了解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用人公司资料信息、强化求职技巧、进行模拟面试等训练,尽可能地在做出较为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进行施展演练。   
2、2012-2015年,熟悉适应期: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经过不断的尝试努力,初步找到合适自身发展的工作环境、岗位。
完成主要内容:
(1)学历、知识结构:提升自身学历层次,从本科走向研究生,专业技能熟练。英语四、六级争取全部通过,开始接触社会、工作、熟悉工作环境。
(2)个人发展、人际关系:在这一期间,主要做好职业生涯的基础工作,加强沟通,虚心求教。
(3)生活习惯、兴趣爱好:适当交际的环境下,尽量形成比较有规律的良好个人习惯,并参加健身运动,如散步、打羽毛球等。
3、2015-2053年,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的贡献自己的力量,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
任何目标,只说不做到头来都会是一场空。然而,现实是未知多变的,定出的目标计划随时都可能遭遇问题,要求有清醒的头脑。一个人,若要获得成功,必须拿出勇气,付出努力、拼搏、奋斗。成功,不相信眼泪;未来,要靠自己去打拼!实现目标的历程需要付出艰辛的汗水和不懈的追求,不要因为挫折而畏缩不前,不要因为失败而一蹶不振;要有屡败屡战的精神,要有越挫越勇的气魄;成功最终会属于你的,每天要对自己说:“我一定能成功,我一定按照目标的规划行动,坚持直到胜利的那一天。”既然选择了认准了是正确的,就要一直走下去。用毛主席的话作为结束语吧:最无益莫过于一日曝,十日寒,恒为贵,何必三更眠,五更起。
One is never too old to learn. 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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