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律问题

2024-05-09 20:45

1. 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1, 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2, 境外赌场管理人员,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3, 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或者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 4,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赌台,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5, 其他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资、设定赌博方式等,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以“开设赌场"论处。 在《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开设赌场罪的罪状并没有进行描述,只是仅仅规范“开设赌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由于刑法条文中开设赌场罪行为的罪状空白,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具体要依照零散的司法解释规定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律问题

2. 跨境赌博案件侦办难点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境外赌博犯罪,在对境外赌博犯罪的惩处上,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程序法上,管辖上的问题需要攻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律分析:1, 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2, 境外赌场管理人员,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3, 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或者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 4,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赌台,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5, 其他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资、设定赌博方式等,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以“开设赌场"论处。 在《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开设赌场罪的罪状并没有进行描述,只是仅仅规范“开设赌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由于刑法条文中开设赌场罪行为的罪状空白,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具体要依照零散的司法解释规定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4. 跨境赌博案件侦办难点

境外赌博犯罪,在对境外赌博犯罪的惩处上,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程序法上,管辖上的问题需要攻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 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境外赌博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地在国外,我国的法院没有直接的管辖权,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又规定了中国公民域外犯罪的管辖——“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境外赌博犯罪的地域管辖就非常明确了,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周边地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组织赌博的,应当由该中国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由于境外赌博犯罪的涉案当事人从身份上看多属于中国公民,我国刑法规定赌博犯罪的最高刑罚仅为三年,因此境外赌博犯罪的级别管辖应当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当然,如果说从事境外赌博犯罪的相关人员还触犯有我国刑法规定的其他罪行,如进行盗窃、抢劫活动,公职人员有贪污、受贿行为,因赌博发生纠纷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其级别管辖应当根据最严重的罪行可能判处的刑罚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赌博罪属于法定最高刑三年以下的犯罪,因此从法定刑的上限来看,我国刑法对境外赌博犯罪一般是没有空间管辖效力的。但此处规定的“不予追究。

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

6. 打击跨境赌博面临的问题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为了有利于严惩出境豪赌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中国公民出境参赌问题,切实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稳定,此次刑法修正案11 ,专门增设了一条罪名,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这里所说的“组织”者,是指组织、召集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的人员,既包括犯罪集团的情况,也包括比较松散的犯罪团伙,还可以是个人组织他人参与国(境)外赌博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 打击跨境赌博面临的问题

法律分析:为了有利于严惩出境豪赌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中国公民出境参赌问题,切实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稳定,此次刑法修正案11 ,专门增设了一条罪名,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这里所说的“组织”者,是指组织、召集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的人员,既包括犯罪集团的情况,也包括比较松散的犯罪团伙,还可以是个人组织他人参与国(境)外赌博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打击跨境赌博面临的问题

8. 打击跨境赌博面临的问题

为了有利于严惩出境豪赌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中国公民出境参赌问题,切实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稳定,此次刑法修正案
11,专门增设了一条罪名,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这里所说的“组织”者,是指组织、召集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的人员,既包括犯罪集团的情况,也包括比较松散的犯罪团伙,还可以是个人组织他人参与国(境)外赌博的情况。
一、开设赌场如何定罪
我国刑法规定,赌博罪一般是指,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以营利为目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立案标准:如果组织三人或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且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赌资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或组织十人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进行赌博,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的行为。
二、赌博罪罚金多少如何认定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占以上其中一条就算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