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

2024-05-17 08:58

1.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如下:
1、含税支付额还原法
其计算公式: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的货物成本÷(1-进项税额扣除率)×进项税额扣除率。
此方法主要用于特定外购货物,即购入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依据支付价格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如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或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的免税农产品;从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入的废旧物资,以及企业销售商品、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等。

2、含税收入还原法
其计算公式为: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此方法适用于纳税人外购货物时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返还资金的进项税转出的计算。
3、移用成本比例法
其计算公式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该批货物的总成本。

4、收入比例法
其计算公式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全部进项税额×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

2.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公式如下:含税支付额还原法:应转出进项税的货物成本÷(1-进项税额扣除率)×进项税额扣除率此方法主要用于特定外购货物;含税收入还原法: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移用成本比例法: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该批货物的总成本;收入比例法:本期全部进项税额×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全部销售额。【摘要】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提问】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公式如下:含税支付额还原法:应转出进项税的货物成本÷(1-进项税额扣除率)×进项税额扣除率此方法主要用于特定外购货物;含税收入还原法: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移用成本比例法: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该批货物的总成本;收入比例法:本期全部进项税额×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全部销售额。【回答】

3.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7)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可按以下办法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

4.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等于买价乘以扣除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而言,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5.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6. 如何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有公式吗?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计算

7.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依据税法的规定,虽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在采购业务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出现税法规定的情形不允许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抵扣的,本期出现税法规定情况时,也应当转出其已抵扣金额,增加本期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

8. 如何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如果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依据上述,你公司可按上述方法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或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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