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有哪几种类型?

2024-05-19 07:59

1. 索赔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
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 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
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 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
津贴型的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依住 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日额给付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有哪几种类型?

2. 索赔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 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 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津贴型的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依住 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日额给付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3. 索赔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 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
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 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
津贴型的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依住 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日额给付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有哪几种类型

4. 索赔的分类方式有

法律分析:第一种分类方式:按索赔当事人分类。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第二种分类方式: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分为工期延误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其它索赔。
第三种分类方式:按索赔要求分类。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第四种分类方式: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分为单项索赔,总索赔。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规定这里的医疗费一般是根据所在地的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住院费计算。

5. 索赔性质分类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 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2. 费用索赔,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 工程延期索赔;
2. 工程加速索赔;
3. 工程变更索赔;
4. 工程终止索赔;
5.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6.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由发包人承担。(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
7. 其他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1.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3.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4. 关于工期的索赔;
5. 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殊风险一般指战争、敌对行动等。
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
6. 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 索赔费用和利润:
2. 索赔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索赔性质分类有哪几种类型

6. 索赔性质分类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
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 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2. 费用索赔,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 工程延期索赔;
2. 工程加速索赔;
3. 工程变更索赔;
4. 工程终止索赔;
5.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6.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由发包人承担。(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
7. 其他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1.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3.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4. 关于工期的索赔;
5. 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殊风险一般指战争、敌对行动等。
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
6. 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 索赔费用和利润:
2. 索赔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7. 索赔的分类方式有

第一种分类方式:按索赔当事人分类。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第二种分类方式: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分为工期延误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其它索赔。
第三种分类方式:按索赔要求分类。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第四种分类方式: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分为单项索赔,总索赔。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一、工程索赔有什么条款
工程索赔的内容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商的索赔费、现场管理费、利息(一般按照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的利率)、总部(企业)管理费、利润损失。当事人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根据索赔工期确定索赔费用。
二、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一般有哪三类?
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一般有以下三类:
(一)对投标时无法预料的恶劣实际情况或者障碍进行索赔;
(二)对监理不合理确定的费率或者额外工程的费用进行索赔;
(三)对工程延误、中断影响工程进度导致有关费用增加进行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这里的医疗费一般是根据所在地的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住院费计算。

索赔的分类方式有

8. 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一、索赔确认的条件有:      1.合同或其他证据为索赔提供了合法的依据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支持索赔的合理依据。
      2.增加的成本是合同存续期间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而并非由承包商工作失误所造成。      3.与索赔相关联的成本是可辨认的或可确定的,并且就所完成的工程量而言是合理的。      4.支持索赔的证据是客观的和可证实的,而不以对问题管理的主观意见为依据或者以没有支持的请求为依据。工程索赔款一般由以下费用项目构成: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保函费用、保险费用、利息费用、管理费用、利润、机会利润损失等。      5.索赔是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间内提出的。      6.承包人的索赔有无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二、索赔所需的证据,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都会导致索赔不成立。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工程索赔审查的证据有: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      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购买定货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账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账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