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2024-05-02 10:12

1.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司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上市公司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一、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公司上市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2.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司公司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情形 包括以下几点: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上市公司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 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 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 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公司上市的条件 根据我国《 公司法 》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债券的广泛使用,不仅有利于公司的前景发展,同样也有利于我国经济的推动,因此公司债券是非常受上市公司的喜爱。但是在满足情况的条件下,上市公司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这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债券公司的权利不受侵害。

3.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的条件
这种条件是与这种债券具有转换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将这种公司债券转换成同一个发行人即同一家公司的股票,那么就要求这个公司既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能力,又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能力,这个公司只应是一个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既按发行公司债券,又按发行股票的要求申请批准、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所以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
1、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如果不具备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
2、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
二、企业发行债券的目的
1.扩大资金来源。企业的资金来源,除了自身资本增值积累之外,还有取得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途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又增加了一条集资渠道,增添了一种筹资方式,从而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
2.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债券比起银行贷款来,贷款的条件往往比较苛刻,债券的条件则比较宽松;比起股票来,公司债券的付息低一些。因为债券具有安全性特点,其价格波动比较平缓,到期不仅可以收回本金,且收益也比较稳定,风险较小,因而债券利息率就可以定低一点。因此,公司债券能以相对低的价格售出,使公司筹集资金的成本相对较低。
3.减少税收支出。在欧美等国,公司债券利息属于公司的一种经营费用,列支在公司经营成本项目中。因此,可以从公司应纳税项目中扣除掉,这样,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就可以减少税收支出。
4.公司发行债券既可以获得经济方面的好处,又不会影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债券购买者同公司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过问公司管理,不会改变公司股东的结构,因而不能分散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规定

4.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者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5.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如下:(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6.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
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7. 那些情况下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债券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上市公司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一、普通公司如何才能成为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是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的非上市公司就会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或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需要符合一个条件,《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其次是成为上市公司的要求,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而不得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在近三年中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然后是普通公司发展,上市公司都是拥有股权的公司类型,所以在创业者选择注册公司类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公司类型,哪些公司适合发展进行上市,哪些是不能进行上市申请的。比如创业者选择注册个人独资公司,在公司注册之后,如果需要改变公司发展方向,就需要进行变更公司类型,在变更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麻烦的。
二、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股份制改造实践,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不仅要符合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还应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条件。《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根据《证券法》第11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所称公司股本总额,系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额,而非股票发行前的股本总额。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那些情况下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债券

8.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改变所募资金的用途、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也能够发行公司债券。
一、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在哪里
1、发行主体不同: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的主体一般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主体主要包括股份有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利率不同: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公司债券无具体限制。
二、公司债券主要特征有哪些
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
三、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哪些决议
1、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证券法》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2、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第十八条
发行人依法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注册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