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需要向外管局申请吗

2024-05-11 22:36

1.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需要向外管局申请吗

  满足开立经常项目账户条件的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持经批准的持外管局核发的开立相关外汇账户的批准证明,填写开户申请书,到本行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单位办理帐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帐户使用证》。开户银行凭《外汇帐户使用证》规定的帐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帐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帐户。

  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及《外汇帐户使用证》中有关帐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帐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帐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帐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帐户,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需要向外管局申请吗

2.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业务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第二步:外汇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核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第三步:境内机构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开户手续;第四步:开户金融机构为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于次日将开户信息传送外汇局。

3.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所需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办理流程如下:1、外商投资企业已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不需到外汇局登记企业信息,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手续;2、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或已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变更开户银行和关闭账户的手续,在开户银行直接办理;4、异地企业如在京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先在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持上述材料再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

4.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哪些资料需要审核

中行单位外汇账户开户办理材料:
开立中行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您需完成以下步骤并提供以下资料:
1、首次开立外汇账户,须事先到外汇管理局或中国银行进行开户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2、加盖公章的开立账户申请书,留存原件。
3、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国家授权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留存复印件。漏枝
4、国家授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文件或备案表或登记证等,留存复印件,如无上述资料的,需查看营业执照有无涉外业务经营范围。
5、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6、银企对账协议。
7、开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返闷敏证件原件,留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办理的),授权书样式与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授权书相同。
8、印鉴卡。
9、罩搭国际收支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10、外汇管理局或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5. 境外外汇账户如何开立

境内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 (1)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将收入集整后汇回境内的; (2)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3)从事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4)因业务上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申请材料: (1)由境内机构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开户理由、币别、账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内容;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 (3)境外账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 办理流程: 境内机构持有关材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备案。 办理期限: 外汇局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和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境外外汇账户如何开立

6. 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哪些资料需要审核

中行单位外汇账户开户办理材料:开立中行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您需完成以下步骤并提供以下资料:1、首次开立外汇账户,须事先到外汇管理局或中国银行进行开户主体基本信息登记。2、加盖公章的开立账户申请书,留存原件。3、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国家授权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留存复印件。漏枝4、国家授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文件或备案表或登记证等,留存复印件,如无上述资料的,需查看营业执照有无涉外业务经营范围。5、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6、银企对账协议。7、开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返闷敏证件原件,留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办理的),授权书样式与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授权书相同。8、印鉴卡。9、罩搭国际收支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10、外汇管理局或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7.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提交的材料

境内机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提交的材料

8.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变更手续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如因经营需要调整账户限额和客户名称时,应当持账户变更申请书、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等材料向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持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变更”)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境内机构变更客户代码时,应关闭其原有外汇账户,并需持相关文件,到外汇局办理重新开立外汇账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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