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2024-05-21 04:27

1.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现设有办公室(包括法律事务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反洗钱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综合业务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等职能处室和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群工部、工会办等党群工作机构,同时设有营业部、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清算中心、电子结算中心等直(附)属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2.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合署办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编办“三定”方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二、负责在湖南省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三、监测、分析及防范化解湖南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四、负责湖南省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及金融统计管理工作。五、分析、研究湖南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六、负责管理湖南省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七、组织、协调、部署湖南省反洗钱工作。八、管理湖南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九、管理湖南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及湖南省银行业支付结算业务。十、管理湖南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十一、经理湖南省各级国库业务。十二、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科技、安全保卫等工作。十三、承办总(分)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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