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成立意义

2024-05-20 02:51

1.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成立意义

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简称“中国文协”,现已在香港、北京、澳门、台湾、韩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英国、美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联络处。本会发展十分迅速,目前拥有各界会员数万人(包括各国分会会员和团体会员成员),分布世界数十个国家和地区,是迄今为止全球规模最大的华人国际性文艺团体。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博大精深,中华民族为人类社会创造了灿烂的优秀文化。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巨匠辈出,文化珍品汗牛充栋,艺术遗产丰富多彩。她是我们五十六个兄弟民族所共同创造的智慧结晶,是维系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和强大的向心力。如何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艺术,以及我们在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交往中如何向世界展示和传播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弘扬民族精神,如何创造出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中国文化艺术,这是我们这一代和未来华夏炎黄子孙所共同肩负的重大责任,也是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的重要历史使命。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愿与包括文学、美术、书法、影视、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摄影、民间艺术、杂技、收藏等各个领域的广大同仁一道,共同肩负继承和繁荣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共同发现和培养文学艺术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在稳定现有文艺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我们的文化艺术事业。对于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艺术成果,弘扬和传播中华民族先进的文化艺术,推进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增进同世界各国作家和艺术家的友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成立意义

2.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下设十五个分会、三个中心、一个报社、二个杂志社和七大网站,即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作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评论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摄影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美术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书法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音乐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影视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舞蹈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收藏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民间艺术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香港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澳门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广东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海南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浙江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影视艺术中心、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书画艺术经纪中心和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艺术交流中心;中国文化新闻报社;世界文艺杂志社、中国名家杂志社;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官方网、世界文艺网、中国名家网、中国经典网、中国文化新闻网、国际新闻在线和环球联合网。

3.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文联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3、组织团体会员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

4.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的主要职责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致力于组织、规划、指导全国性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及民俗文化的考察、采集、保护、传承,培育、扶持、发现、表彰民间文化艺术各类人才,开展国际民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术交流、艺术展览、文艺演出、民间文艺节会活动,举办旨在奖励各种民间文艺成果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山花奖”评奖。

5.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通过)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第二条 本会为全国各文学艺术协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的联合组织。中国文联对各全国性协会、研究会或学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负有协调、联络和指导的责任,并可代表各协会进行必要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第三条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凡全国性的文学艺术协会、研究会、学会和省、市、自治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凡本会会员有义务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提供情况。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团结全国文艺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实践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第五条 本会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加强艺术实践,交流创作经验,进行艺术观摩,不断地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水平。第六条 本会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并推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批评活动,开展自由竞赛和自由讨论。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研究、教学或其他艺术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第七条 本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培养新的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特别要重视在群众业余文艺活动中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辅导工作。第八条 本会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兄弟民族的作家、艺术家,促进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第九条 本会努力加强文艺界的团结,巩固党和非党作家、艺术家的亲密关系,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中爱国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和团结,结成社会主义的、爱国的和维护祖国统一的作家、艺术家的广泛联盟。第十条 本会积极组织和推动各个协会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团结各国文学艺术工作者,增进友好往来,交流经验,以丰富和提高我国的文学艺术,争取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第十一条 本会维护宪法所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文学艺术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本会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直至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第十二条 本会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艺工作者的福利措施,以帮助文艺工作者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弱病残的文艺工作者予以救济。第十三条 本会一切活动应有利于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有利于发扬艺术民主,有利于加强文艺界的内部团结,加强文艺工作者同群众的联系和团结。第十四条 本会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而共同努力。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各会员团体选举代表及本会特邀代表组成。由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设立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根据精简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进行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应力求精干,切忌衙门化。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第十六条 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之。全国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第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组织章程

6.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介绍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即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系全球中文作家、诗人以及书法、美术、摄影、戏剧、音乐、影视、收藏、鉴赏等艺术家或相关团体组成的,集文艺研究、交流、传播于一体的国际性联合体。协会宗旨是弘扬中华先进文化,促进国际学术交流;支持祖国统一大业,加强华夏民族团结。

7.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介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成立于1949年7月,是由全国性文学艺术家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起单位之一。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介绍

8. 中国人民艺术家协会的协会宗旨

人民艺术家协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发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增进艺术之间的了解和尊重,加强与国际艺术组织的交流,推动和促进人民艺术的发展和繁荣为己任;以传承中华文明与艺术,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中的文化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为宗旨,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和实现和谐中国、和谐世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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