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和正原始股是真的还是骗局

2024-05-18 08:45

1. 北斗和正原始股是真的还是骗局

北斗和正原始股已被权威媒体报道涉嫌诈骗,具体报道如下:
推出“北斗七星”手机的北斗民用研究院设立之初有三家股东,分别是重庆政通、何镇初、北斗丝路信息产业(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丝路),2017年4月,重庆政通和北斗丝路退出。其中,北斗丝路法定代表人为李玉春。
李玉春同时是北斗和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和正)的股东,北斗和正法定代表人为潘荣强,该公司已被列入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2017年2月以及2017年9月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与其联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18年5月8日探访北斗和正注册地址,发现该地址目前为国嘉吉祥大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嘉吉祥)。
大厦物业人员查询后告诉记者,在国嘉吉祥之前的业主为“贵州吉祥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贸易)”,吉祥贸易于2016年8月份进驻大厦,2017年9月搬离,11月份业主换为国嘉吉祥。
在工商关系上,吉祥贸易与北斗和正之间有着间接关联关系。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吉祥数贸)持有北斗和正51%股权,贵州吉祥数贸股权由包括潘荣强在内的5个自然人以及吉祥贸易持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贵州吉祥数贸与吉祥贸易二者登记的企业联系电话为同一个,股东及出资人皆为“潘荣强”。
北斗和正以及贵州吉祥数贸与“北斗健康大数据平台”关系紧密。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打贵州吉祥数贸与吉祥贸易联系电话,其彩铃中介绍“云吉祥1949”产品。接听人员称,该公司为央企,“云吉祥1949”已经发售至第三期。
实际上,该企业出资人没有国有资本。记者在一个名为“央企北斗吉祥原始股权”的QQ群中发现一段介绍,“央企北斗中兴与吉祥数贸集团共同打造的北斗健康大数据平台,北斗技术由军工转民用的推广应用服务,吉祥数贸占股51%,目前‘云吉祥1949’已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而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曾在官网发布声明,“我中心从未授权北斗中兴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斗和正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终端设备研制生产、应用平台、运营服务及民用产业化等相关业务。以上公司也从未申请、获得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证书。”

扩展资料:作为国之重器,我国的卫星导航系统“北斗”人尽皆知,军事用途和高科技的背景让“北斗”略显神秘。而在北斗的民用化过程中,各类蹭概念、伪北斗的项目也层出不穷,花样套路令人眼花缭乱。
前不久被业内人士辟谣的“北斗地图APP”仅是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借“北斗”之名进行炒作已构建成了另一种商业“生态圈”,其中不乏胆大者伪装央企招摇撞骗,甚至有地方政府中招。
在这背后,可以看出民众及地方政府对北斗产业落地的热情。目前,国产北斗芯片累计销量突破6500万片,遏制北斗产业应用发展的瓶颈已经突破,越来越多的手机品牌均开始支持北斗导航。但需要注意的是,用户却称感知不到北斗导航的存在,在应用中GPS仍然是主力,北斗导航赶上甚至替代GPS仍需要时间。
此外,业内多次呼吁不要盲目建设产业园,这无益于北斗产业健康发展,但北斗产业园数量仍突破了40个。随着产业园逐步投入运营,一些早期盲目发展的弊病也开始显露,甚至有园区已被证实发展停滞。
北斗产业化落地步伐加快,外界对于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愈加期待。不过,大众对北斗的技术特点以及应用场景不够了解,这也为“蹭热点”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伪北斗”产品大行其道。
近期调查发现,有人为产品冠以“北斗”之名,在营销过程中博得高关注度;也有人将北斗与相距甚远的大健康概念联系起来,借“北斗”兜售理财产品;
更有甚者,一面以产业联盟身份与央企签署合作,另一面伪装央企身份与地方政府洽谈投资……一系列套路与国之重器“北斗”联系,其野蛮生长让人难免担心——北斗产业生态是否将会因此受到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伪北斗”项目层出不穷 打央企旗号开发小镇套路多

北斗和正原始股是真的还是骗局

2. 北斗云吉祥那个卖原始股的是骗人的么?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于北斗云吉祥卖原始股是骗人的吗,也是让很多朋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我们根据网络上相关的资料显示,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北斗云吉祥就是一个骗人的骗局,很多投资者都已经直接被这些骗子骗取了相关的财富,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去相信。

根据网络上相关的资料显示,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表达的是北斗云吉祥是全国范围内最大的公司,而且卖原始股的股票是一块钱一股,最低1000股启动,如果超过了这一段时间,那么很有可能在后面将会面对更高的价格,实际上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这就是一种骗局,而且我们的投资者一旦购买了相应的股票之后,很有可能会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是必然的,因此我们不能够去购买。

除此之外,在网络上我们还可以明显的看到这家公司是任何信息都查不到的,并且相关的案件在网络上都是有的,现在有很多投资者都已经直接去向当地的警方报案,然后警方在逮捕了相关的十年之后,已经开始将各位被害者的钱都已经开始在逐渐的返还,所以在投资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够贪图巨大的利益,也不能够贪图享乐,因为这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可怕的,很有可能对我们带来的经济损失非常的严重,所以我们很多投资者必须要规避这种风险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实际上这就是一种骗局,我们必须要规避这种风险的发生,千万不能够随意的去相信这种公司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所谓的高额财富做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3.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同时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该公司的一些情况。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4.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5.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6.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7.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8. 北斗吉祥股是不是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