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问题

2024-05-04 13:58

1. 关于档案问题

档案说重要,有时比工作重要;说不重要,就象一张废纸。但多多少少是你的工作经历记录。对以后退休计算工龄还有个依据。因此,不得不重视它。假如你到国企以上的单位工作,档案问题必须一级重视。没有档案就没有国企干部身份。假如你到民营以下工作,档案只作一时招聘用,过后什么也没用。因为私企没有国家干部编制,所以不需要档案。
现在你的档案该怎么办?我想可以有这样的路径,一是要回来,先自己保管,一旦有国企以上单位录用,你的档案就可以由单位慢慢激活。二找个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这种单位是跟人事局签定集体人事代理协议的),一般都是国企以上的单位。托管或开个辞职证明,然后到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或人事托管,这样,档案也就激活了。

关于档案问题

2. 档案问题

你毕业的时候,学校辅导员应该会问你档案和户口的去向问题,一般有4个选择:
1.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应该有个期限,记忆中好像不超过一年或者三年)
2.档案打回到你高考所在地的人事局或者教育局。
3.档案发送至你工作单位
4.档案放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情况在北京、上海等地比较常见)
鉴于你目前的情况,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根上查你档案的去向,个人建议你问问你毕业学校的辅导员或者就业办,他们那有你档案发放的记录和存根,查明之后你再定夺档案放在哪儿。
需要说明的是,档案原则上不能自己拿着,档案记录着从你上学起各个阶段的成长记录,里面有各个阶段老师和领导对你的评价,应该放在学校或者你工作单位的人事部(人力资源部),如果拿在你手上,你的成长记录将会空缺。
希望能给你一定帮助。

3. 档案问题

你的档案不是放在人社局,而是应该放到人社局下设的人才交流中心,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利益。
非统招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或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毕业生持《推荐表》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自主择业;
3.需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服务的,可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4.用人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毕业生持《推荐表》和《聘用合同》由人事部门(当地的人社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签证,并为毕业生开具《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6.档案如果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单位对档案管理无任何大的影响。如果档案由工作单位管理,则毕业生离职后需办理调档手续。
以下是湖南省地办理流程供参考:
非统招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手续办理程序
非统招毕业生在本省企业事业单位择业,原则上实行聘用制,也可以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择优录用;在机关择业,按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干部)的政策办理。“毕业生”交流到外省择业,凭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有效证件,办理聘用交流手续;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对符合干部条件的办理录用交流手续。
湖北省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录用非统招毕业生,必须按照政府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计划,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择业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非统招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或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人社局)领取《湖北省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推荐表》(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非统招毕业生持《推荐表》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
  (三)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由用人单位与非统招毕业生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省属和中央在长企业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聘用合同,由省人事厅鉴证。
   非统招毕业生被聘用后,可以在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由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动,也可以进入人才市场进行交流。  
经政府人事部门鉴证聘用的非统招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工资、住房、休假等待遇;
2、参加社会保险;
3、可以报名参加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开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4、聘用期间计算工龄;
5、可按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全民所有制单位聘用的毕业生的档案,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以实行人事代理制,由用人单位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即人才交流中心)管理。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接收的毕业生的档案,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用人单位的,由学校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谢谢采纳。

档案问题

4. 关于档案的问题

党员材料与你其他档案材料是可以分离存管的。
所以存放在党支部或人才市场都可以的。
村党支部要求你把材料放在那里,谈不上“扣留”。

一般来说,你转正之前,材料无疑应当放在村党支部。
村党支部同意你转正以后,还需要村党支部的上级党委批准。待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再跟村党支部协调,将材料归入人才市场档案。

你的问题里,没有说村党支部要求你把材料放在他们那里,是什么时间之前。如果是转正之前,那是必须的。如果是转正以后,那就无必要了。

5. 关于档案的问题

嗯,你的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逐一给你解释吧。
第一,你没读过高中,只是读的自考,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应当尚未参加工作。那么你的档案严格来说还没有建立起来。
第二,个人档案是个人所有档案材料的总称,包括十大项。其中一项就是学历材料,也叫可以叫做学籍档案。比如自考办给你的档案就是学籍档案,这只是你个人档案中的一部分。
第三,考研所需的档案应该是你全部的档案材料,但你只有自考的学历材料,那么你也应当也只能提供这些档案了。
第四,档案中一般来说都是没有小学的情况,一般来说是从初中开始建档,但有相当多的地方是从高中开始建档,这都是可以的。

关于档案的问题

6. 关于档案的问题

1、个人存档,是需要交存档费的,应该是20元每月。
2、离职证明应该包括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岗位等基本信息。
3、不用开B公司的离职证明。
4、档案需要你从A公司存档转为个人存档的,肯定是需要你自己去办的。
5、社保将来按累计年限计算,以前交过的都算。

7. 档案问题

我是一名某全国著名心理咨询工作室的专家级心理咨询师,所以我深深知道绝大多数被劝退的学生的责任心、思想品德都没问题,他们的真正问题发生在心理方面——由于他们在幼年或儿童时期心灵受到过伤害并将其压抑至“潜意识”层面,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在人生的某个阶段缺乏“心理能量”,去履行该阶段应尽的职责、义务(例如,在应完成学业的阶段,结果肄业了;或在应谈婚论嫁的恋爱阶段,结果不敢、不想、不能与异性正常交往;或在该组成家庭的阶段,结果不愿结婚或只愿与同性朋友“结婚”;或到了长大成人该出来参加工作的阶段,结果“退行”为“宅男”、“宅女”等等)。对于被劝退的大学生(包括中学生)是可以通过实施下列的方案、步骤,从而使他们得于“拯救”:

1、暂时休学;

2、接受心理咨询治疗(心理学认为∶只有被治疗者自愿接受心理咨询治疗,才有疗效。那些被家长、老师强

                     迫而来接受心理咨询治疗的一律无效);

3、重新回校复读或重修。

(心理学认为人在0-6岁的经历和曾受到的伤害有时往往会被压抑到潜意识层面。其构成之因素可以实单一的,也可以多重的。例如父母的情感不合、或离婚;或父母只顾工作、做生意、挣钱而忽略了小孩正常成长中所必须的起码的情感需求;或父母因受客观环境所迫而不得不把小孩寄养于其他亲属家里,当小孩长大到读幼儿园或读小学之年龄,又突然强行把小孩接回与自己一起生活;或小孩受到过意外事故或家庭暴力或性侵犯的打击、伤害等等)。

其实,说句实在的话,我国实行了近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于控制人口的增长的实效而言,确实是正确的、英明的。但是,由此而产生的独生子女问题却对我国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心理辅导工作提出了极大的挑战。近些年,为什么寻求心理咨询的大、中、小学生越来越多?为什么因心理疾病而休学的位居大学生休学原因之首?许许多多的问题都值得大家作进一步的探讨。

在探讨中我们会发现:

1、你等被劝退的同学今日之处境,绝对不是个别现象;

2、如果我们老师、家长到了今时今日还只是一味地在探讨某些政策的利弊,或者只会一味地指责你们在大学里不应该怎么怎么虚度光阴,那么不仅对你们没帮助,反而会增加你们的愧疚感,加重心灵中“超我”的砝码,并以此为途径而进一步伤害你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和自我挖掘、发挥潜能的能力,会令你们的情绪、心态更不稳定,更不利你们的成长(这是站在心理学的观点而论的,请那些没有系统地学过心理学的“政治思想”工作者、道德家免开指责之“金口”)。

我的新浪博客是“再次鼓起风帆—孙红远博客”。我的个人资料请你打“孙红远”三字上“百度”搜即可了解。欢迎已被劝退的及即将被劝退的同学前来共同探讨,了解自己在潜意识层面的自己——一个最真实的自己!让潜意识上升为意识,一切改变(当然包括提高学习成绩,提升自己与他人交往的能力等等)皆有可能!若干年后,回首望,曾有的挫折何尝不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档案问题

8. 关于档案问题

1、因为92年6月以前在国企工作的工龄可以成为视同缴费年限,但必须有档案提供才能确认,所以必须要找到相关的工龄证明材料;
2、档案被寄出且没有因为同意调入而返还,那档案可能在老家劳动局;由于是未同意调入,你父亲的档案可能没有整理归档,所以查找可能很困难,毕竟事隔多年,只能委托人费心找找,能否找到就看运气了;找档案可以先从接受记录查起,如寄出时间、承办人、接受时间、接收人等。
3、如果你父亲原供职的公司还在,可以向原公司申请开具工作工龄证明,并复印相关书面材料,社保局应该能够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