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2024-05-06 00:46

1.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银行承兑票据丢失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取得票据权利:一,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二,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1、根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
2、根据《票据实施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等金融法规的规定,挂失止付的程序为:
(1) 允许挂失支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挂失止付时,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票据丧失的时间、起点、原因;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以及联系方法。
(2)对于符合条件的挂失止付申请,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核对相符并确未付款的,应当受理并立即暂停支付,如受失票人的委托,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应进行相互通知。
(3)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同时,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4)失票人凭借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受理挂失止付人请求付款或退款,此处的法院证明,应是法院在依据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或者诉讼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

拓展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银行承兑汇票折价销售。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投资者是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市政实体。其特点是:信用好,承兑性强,灵活性高,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用银行承兑汇票为商业交易融资称为承兑融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2. 银行的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及其救济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二条 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效力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第十三条 票据抗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四条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 银行承兑汇票丢了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一)、法律依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二)、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备注: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

银行承兑汇票丢了怎么办?

4. 银行承兑汇票遗失怎么办

银行承兑票据丢失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取得票据权利:一,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二,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1、根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
2、根据《票据实施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等金融法规的规定,挂失止付的程序为:
(1) 允许挂失支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挂失止付时,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票据丧失的时间、起点、原因;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以及联系方法。
(2)对于符合条件的挂失止付申请,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核对相符并确未付款的,应当受理并立即暂停支付,如受失票人的委托,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应进行相互通知。
(3)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同时,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4)失票人凭借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受理挂失止付人请求付款或退款,此处的法院证明,应是法院在依据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或者诉讼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

拓展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银行承兑汇票折价销售。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投资者是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市政实体。其特点是:信用好,承兑性强,灵活性高,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用银行承兑汇票为商业交易融资称为承兑融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银行承兑汇票

5. 承兑汇票丢失应该怎么办

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相关概念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公示催告申请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挂失止付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

承兑汇票丢失应该怎么办

6. 承兑汇票丢失应该怎么办?

士民并不知道 汇票 平常群众突然间遭受损伤,无论如何人们不免都会促成公民的决定而产生争执,而民众始终造成了愿意见过什么事显然渐渐现代化。确信大多老百姓都不必告诉,确实够了解当依赖于承兑汇票丢失时,与生俱来的决定是怎么推断的,这么人们就某个细节全部开展介绍,可以必须朝廷获得民众的最终。  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相关概念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 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 票据法 》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 代理 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 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 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 营业执照 、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 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书, 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公示催告申请书, 法人代表 证明书, 法人 授权委托书 , 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挂失止付通知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民事判决书 、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  来龙去脉的描绘此番指出一般家庭对立意都量化有了一些的观念,以至惨遭不便时,可能会被境况所费解,会被身心所使出,就像承兑汇票丢失这一究竟,愈加必是所需阐述合法的战力进而弥补它。以上的核心思想作者为你们赋予的全部中心思想的意义。

7. 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及其救济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二条 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效力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第十三条 票据抗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四条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办

8. 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办

问题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一、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相关概念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 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一)、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 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二)、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 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备注:票据遗失不但风险大、补救手续复杂繁琐,而且成本相当高,银行挂失费用高达票面金额的0.1%,以及法院公告费等,故各环节必须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银行承兑汇票的遗失。 
  
   问题二: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处理  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 
  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 
  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对持有票据、 
  转让票据的证明)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问题三:承兑汇票丢了怎么办 80分 
  
   问题四:承兑汇票在邮寄的途中丢失应该怎么办?  追问邮局的责任可以暂暂缓,眼下要做的是立即向承兑行(即出票人开户行)挂失,向出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同时申请挂失汇票。当然,你必须向法院提交你取得票据的相关材料,法院判决收效后,你即可以要求承兑行付款。 这中间最主要的耗时在法院,所以你必须进快按法院要求提供材料。至于责任,是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与汇票挂失主体事件没有多大关系,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可以直接要求你的开户行承担该笔费用,开户行进行下一步追究就与你们无关了。 
  
   问题五: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   (1)付款单位遗失的,应备函说明遗失原因,并附第四联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申请注销,银行受理后,在汇票第四联注明“遗失注销”字样并盖章后即可注销。   (2)收款单位遗失的,由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协商解决,汇票到期满一个月后,付款单位确末支付票款时,付款单位可代收款单位办理遗失手续,其手续与付款单位遗失的手续相同。 
  
   问题六: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失票人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公告催示,向人民法院递交公示申请书,注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等票据主要内容申请法院停止支付。公告催示不少于六十日 
  失票人到承兑银行挂失,填写票据挂失申请书,记载丧失票据时间,地点,原因,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名称,营业场所或住所及联系方法。 
  票据提示付款期满后失票人凭人民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承兑行请求付款。 
  
   问题七: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属于商业汇票丧失的一种。所谓商业汇票丧失是指商业汇票因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灭失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失去商业汇票占有的情况。 
  1、完全灭失。完全灭失是指票据本身受到毁灭性损坏,不能恢复原来的形态,所以称为绝对灭失。 
  2、相对丧失。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失去商业汇票占有,但票据本身仍然存在,且依然完好无损。 
  由于票据权利的行使以权利人持有票据为基础,因此票据丧失后,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依据。对票据权利人来说,票据权利不因票据的丧失而丧失,但票据的丢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如票据权利被无权利人冒用等。《票据法》对票据的丧失规定了一定的补救办法,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1、法律依据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失票人”是指持票人,即票据的最后合法占有人。 
  2、补救措施 
  提醒:三种补救措施可以依次进行,也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是考虑到法院受理公示催告和诉讼要有一定的立案期限,所以为了防止票据权利被无权人冒用,友情提醒:应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申请挂失止付。 来源:同城票据网 
  
   问题八:银行承兑丢了,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挂失止付并不是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重要提醒: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