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什么

2024-05-10 01:12

1. 农村金融是什么

农村金融[1]  “[2-4]  就是农村的货币资金融通”(巩泽昌,1984:P4-20;张琳,1984:P1-10)、“是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丁文详等,1988:P47)、“是货币、信用、金融与农村经济组成的‘融合体’”(舒子塘,1989:P10)、“是农村货币资金运动中的信用关系”(王世英,1992:P1)、“是以信用手段筹集、分配和管理农村货币资金的活动”(李树生,1999:P29)、“是指农村货币资金的融通”(王绍仪,2002:P115)。
“千村调查”是上海财经大学坚持8年的以“三农”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大型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研究项目,2015年的主题是“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与使用”。8月27日,从项目发布会上获悉,调查显示我国农村金融渗透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不发达地区金融普惠工作亟待加强。

农村金融是什么

2. 农村金融是干什么的

农村金融 “就是农村的货币资金融通”、“是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是货币、信用、金融与农村经济组成的‘融合体’”、“是农村货币资金运动中的信用关系”、“是以信用手段筹集、分配和管理农村货币资金的活动”、“是指农村货币资金的融通”。农村金融的准确定义是研究和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首要前提。虽然农村金融在我国历史悠久,但"'农村金融'作为一个概念被广泛运用,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事"。并且长期以来,在"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的主流金融观[i]基础上,"农村金融"的内涵似乎只要给"金融"冠以"农村"就能自然地被定义出来。【拓展资料】"农村金融"的本质蕴藏于农村金融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之中,其定义实际上是不同历史背景下的农村金融现实,在人们观念上的反映。依据这一哲学认识,联系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导致上述缺陷的原因在于1978年开始的中国农村改革,是在没有触动整体经济和金融体制背景下自发进行的,农村改革取得成功后,改革的重心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便在政府主导下,转向了城市和工业。虽然,伴随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也从未停止,但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偏好的强烈驱使,农村金融改革始终没有能摆脱计划经济时期,工业和城市倾斜发展战略下,农村金融外生于农村经济,改革的目标只是暂缓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经济矛盾的被动局面。从而致使研究和认识"农村金融"的范式,最终没有能跳出计划经济和城乡"二元"金融背景下,基于传统货币银行理论形成的,以"农业"为对象,以信贷为特征,以人为认定身份、依靠行政手段赋予职能为标准,以地理意义上的农村金融机构为载体的机构范式。从而直接导致了"既有文献,对于农村金融问题的关注,特别是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的分析,大多着眼于农村金融机构视角",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足",农村金融功能的发挥,必须在现有机构框架下,赋予其功能,进而通过其行为绩效判断其功能实现的效应,即遵循机构--功能--行为绩效的分析范式。

3. 农村金融的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的准确定义是研究和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首要前提。文献分析发现,虽然农村金融在我国历史悠久,但“‘农村金融’作为一个概念被广泛运用,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事”。并且长期以来,在“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的主流金融观[i]基础上,“农村金融”的内涵似乎只要给“金融”冠以“农村”就能自然地被定义出来。事实上,我国既有“农村金融”概念就是这样生成的[ii],即“农村金融就是农村的金融”(见编者注)这种看似简单明了,实际却是望文生义、同意反复的定义,不仅掩盖了农村金融的自身特性,使之失去了作为独立范畴存在的逻辑基础,而且,存在两个明显问题。 一是“农村的”指向不明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还是存在于农村地理空间的?还是从属于农村经济主体的?还是冠以“农”字招牌的?还是在农村从事业务活动的?还是其他兼而有之的?等等这些,其内涵含糊不清。二是对“金融”的理解流于形式不仅忽视了“对金融的定义,传统金融理论和现代金融理论是有区别的”,“存在从不同视角对‘金融’所进行的规范性的论证”,其表述林林总总,各不相同,“直到今天,……,尚无普遍被接受的统一的理论界定”的事实。而且,沿袭了主流金融观—“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只是概括了金融活动的外表,却将其本质隐藏起来的形式化定义。“有‘望文生义’之嫌”,没有深刻地认识到:“金融的实质其实并不是资金的借贷”,而是“财产(Property)的借贷或财产的跨时(Intertemporal)交易活动”,“‘金融’就是信用转让”的金融本质属性。显然,仅依此形式化的定义,难以把握“农村金融”的内涵,更难以进一步透视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本质和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要义。 “农村金融”的本质蕴藏于农村金融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之中,其定义实际上是不同历史背景下的农村金融现实,在人们观念上的反映。依据这一哲学认识,联系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导致上述缺陷的原因在于:1978年开始的中国农村改革,是在没有触动整体经济和金融体制背景下自发进行的,农村改革取得成功后,改革的重心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便在政府主导下,转向了城市和工业。虽然,伴随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也从未停止,但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偏好的强烈驱使,农村金融改革始终没有能摆脱计划经济时期,工业和城市倾斜发展战略下,农村金融外生于农村经济,改革的目标只是暂缓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经济矛盾的被动局面。从而致使研究和认识“农村金融”的范式,最终没有能跳出计划经济和城乡“二元”金融背景下,基于传统货币银行理论形成的,以“农业”为对象,以信贷为特征,以人为认定身份、依靠行政手段赋予职能为标准,以地理意义上的农村金融机构为载体的机构范式(Institutional paradigm)。从而直接导致了“既有文献,对于农村金融问题的关注,特别是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的分析,大多着眼于农村金融机构视角”,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足”,农村金融功能的发挥,必须在现有机构框架下,赋予其功能,进而通过其行为绩效判断其功能实现的效应,即遵循机构--功能--行为绩效的分析范式。 “并从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角度试图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进行具体求解”,再一方面,导致了将农村金融机构的界定等同于农村身份的人为 定。致使那些只有“农村”之名,而无“农村”之实,甚至有悖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机构,也被认定为农村金融,导致农村金融政策缺乏有效的实施和传导载体,农村金融功能无法具体落实。此外,还人为地加剧了城乡金融分割的“二元”结构,农村金融职能被人为地限制在只有“农村”身份,而不一定具有相应意愿和能力的金融机构范围内,致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画地为牢,金融机构间的市场竞争有失公平。结果是农村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农村金融市场出现“逆向选择”,农村金融机构非农化倾向和农村金融资源外流严重,农村金融功能被弱化。可以说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理论和实际工作的一系列问题,都与“农村金融”缺乏科学界定有关。因此,选择恰当的视角和范式,科学界定其内涵十分必要和迫切。

农村金融的农村金融

4. 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农业经济是指农业中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总称。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它的发展具有自身的规律性,在生产关系的改革和生产力的组织方面都有一系列特殊的经济问题。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使农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合生产力的状况,如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等,显然与工业有所不同。
农村金融就是农村的货币资金融通、是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是货币、信用、金融与农村经济组成的融合体、是农村货币资金运动中的信用关系、是以信用手段筹集、分配和管理农村货币资金的活动、是指农村货币资金的融通。

5. 为什么要研究农村金融

金融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要产物。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到今天,原有的经济形态已难以支持其更好更快发展,因此需要适应这种“现代农业、现代农村经济”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提供适当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
另外,金融是近现代工业发展、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对农村的应用不可能照搬照抄。
由此,迫切需要研究以农村为特定对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为什么要研究农村金融

6. 农村金融有哪些作用?

(1)调剂资金。农民在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出现资金短缺时,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可以帮助农民办理联户担保贷款、小额社员信用贷款,帮助农民实现脱贫致富。
(2)组织理财。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参加理财储蓄,合理调剂生产和生活,防止闲置资金的浪费和流失。
(3)提供服务。在农民生产交易的过程中,农村金融部门可以为其提供快捷的结算方式,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农村金融部门可以根据自身优势为其提供各种经济、生产信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提高收益。
(4)保护权益。在现实的商品交易和经济往来中,常常会出现一些不讲信用,侵犯对方经济利益的行为。农村金融部门处于信用中介地位,具有监督信用行为的职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帮助农民挽回或减少损失。

7. 农村金融有哪些作用?

地位谈不上,农村经济活动不活跃,首先农民没什么钱做投资只会存钱养肥银行,而证券更是谈不上,要是入市也只会被宰割,买国债又轮不到农民,保险投资更少。就是应为这些原因说明农村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农民口袋没钱就难进行金融活动。
作用还是有的,很多政策性银行进驻农村,农民没钱贷款比较容易,但是贷款必须是用来从事农业的。这些银行对促进农业的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

农村金融有哪些作用?

8. 研究农村金融发展有哪些意义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从建国后到上世纪90年代期间各大银行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网点众多,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各大银行进行商业化股份制改革纷纷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导致出现很多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的地区。而此时没有城市大本营的农村信用社只能“留守”农村,被迫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垄断者。根据经济学原理可知,垄断意味着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当。可以说,90年代以来的农村金融改革一直发展缓慢效果不佳,除了法律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作为农村金融的垄断者缺乏改革的动力。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在不断增加,但实际上,农户从以农信社为代表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仍不足其向农信社存款的1/3,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3]而此时农村金融机构却出现了严重的非农化趋势,农村资金继续大量外流。以山东农信社为例,2009-2011年资金净流出量分别达到211.2亿元、413亿元和330.7亿元。①这一切表明,以农信社为代表的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全力为三农服务的内部动力不足。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定位就是服务三农,贷款资金80%以上都投向农户(农村小微企业),其在农村金融市场正在从星星之火不断发展壮大,这势必会对原有农村金融机构造成冲击(特别是有利于提升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面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原有农村金融机构要居安思危,将其面对现实的和潜在的威胁和压力转化成内部深化改革发展的动力。
针对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带来的影响,笔者认为,其发展给以农信社为代表的原有农村金融机构带来如下思考:(1)必须要积极深化改革,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高员工素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2)要始终牢记自己的金融阵地是农村金融市场,存款要“取之于农村、用之于农村”,不能再做农村资金外流的抽水机,要做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3)将自己放在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处于全力为“三农”服务的同一起跑线上,将其视为地位平等的竞争者,否则将来有可能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抢走大量储户,甚至被其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