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什么异同?

2024-05-16 01:54

1. 经济法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什么异同?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担保法律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这五种合同担保方式各有特点:
  1、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作的一种担保。如甲乙签订合同,丙做甲的保证人,在甲违约不履行义务时,丙代甲履行。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人提供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行为。如甲向银行贷款,甲(或第三人)以某座房屋作为抵押物,但不移转,仍由原所有人占有。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作为标的设定设定质权的行为。如A向B借款,A将自己的一块钻石交给B作质押物
  4、定金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付给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镥,以保证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如甲向乙订购一批货物,甲先交乙10%货款作为定金(甲违约不返还定金,乙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经过一定宽限期债权仍得不到实现。债权人依法从该动产变价中优先受偿的债权担保方式。如上述A违约,B可将钻石变卖后,将借款留置,余款返还约
  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经济法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什么异同?

2. 民法中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请具体阐述

法律解析:担保方式有:保证、 抵押 、 质押 、留置和 定金 。 保证是指保 证人 和 债权人 约定,与 债务人 不履行 债务 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 民法典 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 保管合同 、 运输合同 、 加工承揽合同 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 合同当事人 一方为了 担保合同 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 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民法典规定的典型担保方式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典型担保方式

4. 民法典规定的典型担保方式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3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是如何的

6. 民法典对担保方式做了哪些明确规定?


7. 经济法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什么异同?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担保法律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这五种合同担保方式各有特点:
  1、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作的一种担保。如甲乙签订合同,丙做甲的保证人,在甲违约不履行义务时,丙代甲履行。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人提供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行为。如甲向银行贷款,甲(或第三人)以某座房屋作为抵押物,但不移转,仍由原所有人占有。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作为标的设定设定质权的行为。如A向B借款,A将自己的一块钻石交给B作质押物
  4、定金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付给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镥,以保证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如甲向乙订购一批货物,甲先交乙10%货款作为定金(甲违约不返还定金,乙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经过一定宽限期债权仍得不到实现。债权人依法从该动产变价中优先受偿的债权担保方式。如上述A违约,B可将钻石变卖后,将借款留置,余款返还约
  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经济法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什么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