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P2P平台成立于什么时候?

2024-05-09 13:47

1. 中国最早的P2P平台成立于什么时候?

中国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 2006 年。 2012 年,中国网贷平台进入了爆发期,仅在当时,数量就已达到 2000 余家。但到了 2018 年,P2P便频繁出现爆雷问题。
此前在11月6日,刘福寿在国家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的重大成效,其中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已经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到3家。到11月中旬,国内在运营P2P平台已“全灭”。

扩展资料
P2P之前发展快的原因
从底层逻辑来看,一方面是投融资需求的日益旺盛与投融双方信息断层的矛盾被不良企业利用,通过虚假宣传,庞氏骗局等吸引投资者入局,这也是P2P网贷非法集资问题频出的源头;另一方面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创新产品良莠不齐,市场监管难以全面覆盖被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
P2P网贷的出现将互联网金融推上了历史高度,但其根本上的漏洞与劣势也迅速暴露,也因此让监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恢复市场秩序的速度进一步加快。

中国最早的P2P平台成立于什么时候?

2. 中国P2P网贷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P2P网贷一般指网贷,网贷,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让很多敢于尝试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认识了P2P网络借贷模式,其后一部分具有创业冒险精神的投资人随之尝试开办了P2P网络借贷平台。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防止套路贷等,建议您全面了解清楚后通过自身判断自主选择正规银行或正规贷款平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借贷。

如您有资金需求,平安银行有推出多种贷款产品,不同的贷款产品贷款要求,利率,办理流程不同,其中新一贷信用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手续简单,审批快,额度3-50万,年龄要求23-55周岁。您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贷款,进行了解及尝试申请。
应答时间:2021-06-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3. 中国的p2p与美国的有区别么?

  美国的P2P信贷平台和我国的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国P2P和国外P2P之间的区别如下:
 ①平台模式差异
  国外的网贷平台只是充当了一个信息中介,不参与任何借贷的资金交易,对投资人的损失不进行赔付。而中国网贷平台扮演的角色就非常模糊,即是信息中介,也是信用中介,参与整个借贷的交易,负担保垫付的责任。
  ②自身社会环境
  在国外利率充分市场化,P2P的优势在于更低的利率。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也让投资渠道非常丰富。而在中国,国内金融市场僵化,融资较难、投资渠道匮乏。P2P作为联结投资人和融资人之间的通道,满足供需两端的需求。这就导致P2P行业在中国越来越火热。
  ③征信体系
  外国有相对完善的征信体系,平台可以通过政府和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线上审核。在中国征信体现很不完善,且央行征信不向P2P平台开放,平台只能以线下审核为主。这就导致了很多坏账的出现,最后投资人迟迟不能体现。
  ④监管法律
  以美国为例,平台受SEC监管,有苛刻的信息披露机制及400万美元保证金要求,P2P公司受《证券法》及各州法律约束。而在中国监管非常欠缺,仅有普通企业的准入门槛。也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平台跑路的原因。

中国的p2p与美国的有区别么?

4. 中国化的P2P是什么样的?

一. P2P中国化历程
       首先来看一下非中国特色的P2P业务,即个人对个人的借贷业务。P2P作为一个中介,类似淘宝、58同城,提供一个信息平台来撮合贷款人和借款人,贷款人和借款人自行对对方进行评判,并完成借贷,P2P平台从成交的借贷业务中收取手续费,类似信息介绍费。
1. P2P(信息中介)模式:
        中国最早的P2P平台也是这么做的。但是中国骗子这么多,社会信用体制这么不健全,贷款人者根本无从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资信,而且中国老赖也这么多,贷款人同样也无法承担借款人逾期、坏帐的追讨、处置的成本。这样的方式导致P2P对于中国普通群众来说根本没什么吸引力,除了个把胆子大的,几乎没什么投资者感兴趣。
       P2P平台公司找了一条出路,他们开始自己去寻找他认为合格的优质的借款人,或者对来到他们平台上的借款人,他来自行进行审核评价,出现问题负责追偿、处置。因为有了P2P平台公司参与调查和帮忙处置逾期,贷款人心里有点底了,但还有疑虑——贷款人不敢确定P2P平台的调查做到了尽职尽责,也不相信P2P平台在借款人出问题之后能够像追自己的钱一样帮贷款人去追偿。好了,双方都意识到,既然P2P平台承担了调查的工作,那么贷款人势必也会要求他承担兜底的责任(这里的担保方不会是平台本身,只会是与平台关联的担保公司,但平台先行偿付再去找这些担保公司成了一个共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也就是我们说的刚性兑付,P2P业务在中国第一次开始具有“中国特色”了。
2. P2P(信息中介+信用中介)模式:
        但到目前为止P2P平台的贷款人和借款人都是小额业务的个人参与者,本质上仍然是个人对个人的借贷业务,只不过中间P2P平台多担负了一点任务,还有多承担一点风险。这个时候P2P平台也开始觉悟了,既然自己承担担保责任不可避免,那么为什么不去开发一些更具实力的企业借款客户?从这起P2P业务在中国具有了第二次的中国特色,出现了诸如P2C的方式,也就是个人对公司的借贷业务,P2P开始变为“个人向企业贷款,企业向个人借款”的方式——这么广阔的市场,传统金融中介们(例如传统线下的XX担保公司、XX咨询公司、XX小微金融中心、没有足够资金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等)马不停蹄忙起来啦,纷纷帮忙向P2P平台推荐线下企业客户。这里我用借款企业代替了原来的借款人,因为借款的范围拓展到各行各业的实体企业
3. P2C(个人与企业借贷)模式:
       这个阶段后,传统类金融机构仿佛一早醒来被阳光刺痛了眼睛一样,恍然大悟:自己也是要借款的企业啊,而且还手握这样那样的牌照,手底下的融资客户大把大把的,就是没资金赚利差这块肥肉啊!由此众多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房贷、车贷、融资租赁公司纷纷意识到眼前摆了一条光明大道,一条摆脱上市排队、发债难产、银行嫌贫爱富的直接融资坦途,积极与P2P平台频频接触。P2P平台亦非常欣喜,因为这些类金融企业手握牌照,可比那些中小制造业客户风险低多了。双方一拍即合,不胜欣喜,三杯两盏下肚,自此更多形式的P2C、P2B(个人对非金融企业,其实叫什么无所谓)、A2P(即资产对个人)模式一夜之间向春笋一样冒出来。P2P的第三次中国特色化开始了——这里我用了投资人来取代了原来的借款者,因为这里原来的贷款人已经有分不清最终借款人的感觉了,投资者更像是在买类金融企业发行的某种理财产品,它跟这些类金融企业仅仅是充当借款人推荐者这样的P2P模式不同。事实确实如此,类金融企业名义上并非向投资人举债,亦不会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而是转让其债权或资产收益权,签订债权转让或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投资者并不是借贷给类金融企业,而是以某个价格受让类金融企业的债权或资产收益权。
4. P2B、A2P(个人与类金融企业债权、资产收益权受让)模式:
随着越来越多的类金融企业加入这个行列,业务类型越来越多,P2P平台也引入越来越多的担保机构、线上线下销售机构、外部股权投资者、业务合作者......线上争流量、线下争客流量,不惜血拼——P2P概念真的是越来越火辣,一时间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总结一下:P2P在中国经历了三次转变,形成了刚性兑付、个人对企业、个人对类金融企业的几个特色,形成了几个较规范的模式。

5. p2p行业在中国最早是在哪个城市开始的?

P2P行业最早应该是从上海开始的,第一家P2P平台应该是拍拍贷,现在发展的也还不错。

接下来讲讲P2P平台和旁氏骗局之间的关系:
第一点:先说个概念,旁氏的本质是借新还旧,需要资金池式的操作模式,进来的资金、出去的资金都要走平台内部。但是监管有条款,P2P平台不得设资金池,以目前的情况看,正规P2P平台在这一点做的都不错。

第二点,利率的问题。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5.35%,此贷款利率下至银行网点最高可上浮至6-7%左右,如果再将杂七杂八的各项手续费摊进去,实际贷款利率则基本维持在8%-10%左右,但此类情况只可套用于能在银行借款成功的企业。大量的中小企业想要在银行获得贷款是非常困难的,一些中小企业业主、个体户,只能采用向银行抵押房产和交付保证金来申请承兑汇票的方式贴现融资,实际融资成本超过13%。更有一些需要资金周转的个人只需少量短需借款,无法接受银行繁琐的手续审核,在寻找民间小额借贷的过程中,通常需要面对高达20%以上的借款率。(数据可能有误)实际上,12%-18%的借款利率在借贷市场上总的来说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平摊到每月的借贷成本也可以接受。但是,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有具体的条款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动辄20%以上年化的平台不要碰。

第三,平台跑路的问题。平台跑路的前提是他们能拿到投资人的钱,找有正规资金托管的P2P平台能大大降低被平台坑钱的概率。风投背景、国资背景的平台也不至于做出拿钱跑路的事来,P2P行业的前景良好,他们又抢先占了一大块市场,这时候拿钱跑路,目光格局也太小了。

第四,平台倒闭。再强大的风控也无法做到零坏账,如果坏账全面爆发,平台又承诺对坏账兜底,肯定玩完没什么好说的。商业银行都能破产,P2P平台做砸了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一句话,P2P是天然高风险投资,拿闲钱玩一玩没什么,全部资金投进入不够还要借钱投,这种心态本身不适合任何理财产品。我个人的建议是,小平台不要碰,高年化平台不要碰,资金托管是必须的(尽管一些跑路平台也有托管,但这确实能大大提高诈骗成本,很多诈骗平台负责人还是不愿意做的)除此之外,风投背景、国资背景、银行托管等附加条件可以提升我对平台的好感度。甄选平台这一步需要你自己去做,盲从他人的建议不是投P2P应有的态度,深入了解一下P2P的知识再决定投不投、怎么投,这点非常重要。
对于P2P理财的旁氏骗局质疑其实一直存在,很大部分原因在于确实存在这样的劣质平台,日渐升温的跑路和平台提现困难就是鲜明的证据。但如果投资人认真回顾P2P发展的历程及总结那些跑路或者提现困难的平台,就会发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跑路或提现困难平台普遍都收益畸高,通常高于18%;
(二)存在明显的拆标行为,或者大量虚假标的;
(三)平台管理团队缺乏金融从业背景,或者自身关联企业较多
(四)缺乏投资机构支持
(五)主要业务均为大标同时也要看到,互联网金融整体表现还是不错的,投资人实际损失本金实际不超过2%,当然目前庞大的待收额确实有许多隐雷产生的可能,但整体上看互联网金融仍是前景光明的。至于互联网金融,P2P为何可以提供如此高的收益其实主要有几个因素。
(一)P2P没有资金池,资金直接对接到项目,提高了资金的效率;
(二)P2P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通常利润率更高,比较典型的如一个烤红薯的可能收益率会超过500%,因此可以支付更高的融资成本;
(三)小微借款的绝对利息并不多,虽然利息相对较高,但考虑到借款额度较小,实际需要支付的绝对利息并不高。

这个事情当然可以按:“有些是,有些不是。”来回复。但对于当下的P2P理财来说,恐怕得用:“大多数都是,少部分不是。”来描述了。其实很多P2P理财的骗局不算是庞氏骗局,很多人不是付不起利息了才跑路而是一开始就想着圈一批钱来就跑路的,这是诈骗。如果圈了钱起来还干了些投资的事,也给了投资人承诺收益,如果盘子转不下去了,应该是非法集资。典型的庞氏骗局是搞个投资基金,不断忽悠新的投资人投资,用新投资人的资金来给所有投资者还本付息,如果没有新的投资或新的投资不足以支付利息,骗局就破裂了。

p2p行业在中国最早是在哪个城市开始的?

6. P2P平台什么时候发展起来的?

是07年进入中国市场,但那时还没有被国人熟知。
直到2011年开始进入大众眼球,
逐步发展到2013年,成为互联网金融,
如今行业亟待监管。

P2P网贷模式的雏形,是英国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4位年轻人共同创造的。2005年3月,他们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平均每天线上的投资额达200多万英镑。
在我国,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7年。在其后的几年间,国内的网贷平台还是凤毛麟角,鲜有创业人士涉足其中。直到2010年,网贷平台才被许多创业人士看中,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试水者比如晋商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2012年我国网贷平台进入了爆发期,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成立,比较活跃的有400家左右。
进入2013年,网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以每天1—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平台数量大幅度增长所带来的资金供需失衡等现象开始逐步显现。

7. p2p模式起源于哪个国家

起源于英国,后来发展到美国,最后引入到中国。
P2P的模式现在有很多种,主流的是P2P和P2B模式:
P2P:P2P,英文为peer-to-peer,即个人对个人的网上借贷模式,即通过P2P平台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给有资金需求的人,而资金借出人也能从中获得收益。


P2B英文解释为person-to-business,即个人贷款给企业的一种借贷模式。借款企业必须要有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才能进行网上贷款。


p2p模式起源于哪个国家

8. p2p起源于哪里?

起源

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在解释和解决贫困方面存在缺陷,为此他于1983年创建了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了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了贫困,使扶贫者与被扶贫者达到双赢。格莱珉银行已成为100多个国家的效仿对象和盈利兼顾公益的标杆。
创办以来,格莱珉的小额贷款已经帮助了630万名借款人(间接影响到315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脱贫。而且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赢利,2005年的赢利达1521万美元。同时,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
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
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P2P金融和传统线下的P2P金融。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