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么

2024-05-11 02:42

1. 十大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么

是否需要披露不是依照排名(十大流通股东),而是依照持股比例。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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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么

2. 十大流通股东减持需要披露吗 东减持需要公告么


3. 十大流通股东减持规定

一、正面规定1、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2、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自股份解除限售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3、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二、分析十大流通股东是指本期前十股东以及持股情况,十大流通股东是指前一报告期的十大流通股东以及持股情况。十大流通股东可能会和本期的十大流通股东相同,也有可能会出现上期的十大流通股东在本期被挤出前十的情况。投资者可以根据十大流通股东的变化来分析个股。三、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的区别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十大股东指的是总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东,而十大流通股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如果上市公司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量、影响力以及话语权则都不是最大的,而十大股东在上市公司是有全面的最大的话语权,出现变化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是较大的。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没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和十大股东就是一样的。

十大流通股东减持规定

4. 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吗

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根据《证券法》规定,当投资者股东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拓展资料: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中一个特有的概念,指参与中国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资人。根据流通股东投资资金量的大小,通常将投资人分为“散户”、“中户”、“大户”、“机构投资者”。股东减持的行为就意味着该股东并不看好上市公司后续的发展或者上市公司现阶段是被高估的。1.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往往隐含着神秘性,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也应注意区分,不同情况下的股东减持差异。2.股东通常持有的不是流通股,持有少于5%的不是流通股小非,持有超过5%的不是流通股大非,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期限内不完全上市是流通股限售。股东这样做是错误的,在一定时间后可以正常流通,会出现上市公司公告减持行为,称为股票减持。 在牛市中,大股东减少持股是很常见的。整体市场在上涨,业绩好坏的公司都会出现一定的上涨。3.大股东最了解自家的股票,如果真是底部大股东会减持跟钱过不去吗, 大股东减持有这么几种情况: ①根据证券法大股东减持规定,大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要提前事前公告,不能先斩后奏。大股东在股价低位时候公告减持计划,目前是股价是处于低位,也许大股东提前公告为的就是后期几个月减持套现做准备,说不定接下来几个月就会启动一波拉升,刚好大股东已经提前公告减持计划,股价拉高后可以顺利高位套现。 ②大股东急需钱,不管股价处于什么位置,只能通过股票套现来救急,火烧眉毛的时候大股东要钱不要筹码,只要能成功套现就是好事,所以不管股价处于高位还是低位都急需套现。 ③股票有潜在利空消息,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大利空没有爆发之前减仓套现,避免大利空出现后所持有的市值亏损更加大。当前股价在二级市场看着是低位,等大利空出现后股价大幅杀跌,低位又成高位了,大股东先知先觉的跑了先。

5. 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吗

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根据《证券法》规定,当投资者股东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拓展资料:
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中一个特有的概念,指参与中国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资人。根据流通股东投资资金量的大小,通常将投资人分为“散户”、“中户”、“大户”、“机构投资者”。
股东减持的行为就意味着该股东并不看好上市公司后续的发展或者上市公司现阶段是被高估的。
1.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往往隐含着神秘性,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也应注意区分,不同情况下的股东减持差异。
2.股东通常持有的不是流通股,持有少于5%的不是流通股小非,持有超过5%的不是流通股大非,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期限内不完全上市是流通股限售。股东这样做是错误的,在一定时间后可以正常流通,会出现上市公司公告减持行为,称为股票减持。在牛市中,大股东减少持股是很常见的。整体市场在上涨,业绩好坏的公司都会出现一定的上涨。
3.大股东最了解自家的股票,如果真是底部大股东会减持跟钱过不去吗,大股东减持有这么几种情况:
①根据证券法大股东减持规定,大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要提前事前公告,不能先斩后奏。大股东在股价低位时候公告减持计划,目前是股价是处于低位,也许大股东提前公告为的就是后期几个月减持套现做准备,说不定接下来几个月就会启动一波拉升,刚好大股东已经提前公告减持计划,股价拉高后可以顺利高位套现。
②大股东急需钱,不管股价处于什么位置,只能通过股票套现来救急,火烧眉毛的时候大股东要钱不要筹码,只要能成功套现就是好事,所以不管股价处于高位还是低位都急需套现。
③股票有潜在利空消息,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大利空没有爆发之前减仓套现,避免大利空出现后所持有的市值亏损更加大。当前股价在二级市场看着是低位,等大利空出现后股价大幅杀跌,低位又成高位了,大股东先知先觉的跑了先。

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吗

6. 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的区别?股东减持股票就会跌吗?

      通常股民在炒股软件中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股东变化情况,当中分为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股东减持了股票就会跌吗?
      首先十大流通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流通股指的是上市公司上市的股份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而十大股东指的是总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东。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如果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东并不是全面的,它只代表在二级市场中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发生变化时会对短中期流通股市场价格有部分的影响力。十大股东在上市公司是有全面的最大的话语权,出现变化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是较大的。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没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就会是一样的。      在市场中如果十大股东或者十大流通股东减持,这个时候大部分投资者看到这样的公告都会感觉时利空消息,其实看到十大股东减持消息要依据当时股票的当前价位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而定,不能过于恐慌消息面。例如一家上市公司在该公司股价处于历史低位水平调整,发布股东解禁消息。导致投资者大幅度抛售手上个股,但是市场该股票价格没有出现连续的大跌,反而出现小幅调整后上升。这种时候很有可能是通过利空消息进行洗盘,收集市场筹码,这样的市场情况很多。      所以投资者需理性看待市场信息、认真解读、冷静分析。不要有任何盲目恐慌和盲目激进的心态。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7.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要公告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要公告吗?

8. 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
(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二)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于该等事实发生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三)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应及时通报上市公司及其账户所在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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