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2024-05-20 05:35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地址:*** 市**区*** ****号 。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法人**个,事业法人**个。分别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XXX(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XXX(自然人),现住址 ,身份证号为 。
  XX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住所在****。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审批文号为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xx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xx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全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物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古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理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协议的地点:
  签协议的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2. 论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东权

法律分析:不能。股东之间关于公司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成为追加执行股东财产的理由。现实中,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约定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比例和方式,这种约定在股东之间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时,第三人也不能因为这个约定来主张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更不能因此申请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除非股东存在前面论述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应当注明以下事项:1、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双方的详细地址等。2、注明董事会的具体日期。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4.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前股东是否需要签定出资协议书,还是直接各方签定公司章程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出资人一定是2人以上;
既然是2人以上,那么一定要有出资比例;
既然有出资比例,那么就要有出资协议,哪怕是口头协议,也叫出资协议;
有了出资协议后,就要有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就是你们双方在银行的存款证明;
有了存款证明,拿到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才能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注册公司时向工商局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
公司章程里面的内容,有一部分是要根据验资报告来填写的。
所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前一定先要有出资协议书。

5.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的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其中董事长 人,董事 人。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干会议召开 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的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模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有哪些方式

入股合作模式 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4、 土地使用权 。公司 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四、入股投资合作模式: 1、增资扩股投资方式 增资扩股就是公司新发行一部分股份,将这部分新发行的股份出售给新股东或者原股东,这样的结果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的增加。 2、股权转让投资方式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 成为公司股东 的民事行为。 3、其他投资方式 除了上述两种投资模式外,还可以两者并用,与债券投资并用,实物和现金出资设立目标企业的模式。

7. 求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要详细的,谢谢~ 有法依据。

具体分析如下:

一、股东权利分析:
1.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股东以章程行使表决权,拥有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查阅权
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具有人合的因素。
《公司法》第35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主要就是价格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性公司,股东的转让不受其他股东的限制,因此股东拥有的是优先认股权。但这种优先权行使的前提是,公司向原股东以其持股比例配送或配售新股。
4、红利的分配权
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要分配红利,首先要有可分配的利润;而且各国公司法对红利的分配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公司法》第177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股东责任分析:
股东责任主要就是实缴资本要在约定期限内缴足,不能抽逃注册资本。以及不滥用股东权利和对外逃避债权责任。
《公司法》
第20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25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28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求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要详细的,谢谢~ 有法依据。

8. 请问下我是公司合伙人,现在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协议是在公司成立之前写的,我有股权和收益权吗?

依据《公司法》: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你是否是公司的股东,请你阅读上述,而不是仅仅依靠您所说的协议,如果你已经登记注册为股东的,你当然就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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