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资格)?请详细说明。

2024-05-17 07:39

1.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资格)?请详细说明。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的条件(资格)是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才可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执业。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有关要求,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如下:
(一)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期限连续计算;
(二)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到实质性的统一;
(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且每一注册会计师的年龄均不超过65周岁;
(四)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8000万元;
(六)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8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本项所称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均指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取得的相关收入;
(七)至少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且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
(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3.申请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续具备申请条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取得资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不得少于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不得少于500万元。
 
根据证监会2014年3月10日晚间公布2014年第13号公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40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资格)?请详细说明。

2.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的条件(资格)是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才可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执业。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有关要求,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如下:
(一)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期限连续计算;
(二)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到实质性的统一;
(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且每一注册会计师的年龄均不超过65周岁;
(四)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8000万元;
(六)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8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本项所称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均指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取得的相关收入;
(七)至少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且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
(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3.申请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续具备申请条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取得资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不得少于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不得少于500万元。
 
根据证监会2014年3月10日晚间公布2014年第13号公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40家。

3.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的条件(资格)是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执业。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有关要求,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如下:(一)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期限连续计算;(二)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到实质性的统一;(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且每一注册会计师的年龄均不超过65周岁;(四)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五)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8000万元;(六)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8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本项所称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均指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取得的相关收入;(七)至少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且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3.申请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续具备申请条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取得资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不得少于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不得少于500万元。根据证监会2014年3月10日晚间公布2014年第13号公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40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4. 上市公司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在年报的哪一项查找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到公司网站查找。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由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清楚表达对财务报表的意见。注册会计师一旦在审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就表明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谢谢亲!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摘要】
上市公司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在年报的哪一项查找【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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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由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清楚表达对财务报表的意见。注册会计师一旦在审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就表明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谢谢亲!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回答】

5. 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证券业务资格,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是否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为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差不多是指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专业怀疑;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专业怀疑受到损害。而你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证券业务资格,在从事相关业务时并不是就影响独立性,,应该理解独立性的具体含义吧!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证券业务资格,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是否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为什么?

6. 为什么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该实现标准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6号《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
  第六章  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

  第八十条  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材料,建立审计档案。
  第八十一条  审计档案实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
  第八十二条  审计组应当确定立卷责任人及时收集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审计项目终结后,立卷责任人及时办理立卷工作。
  第八十三条  立卷责任人应当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下列文件材料归入审计项目案卷:
  (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主要是审计报告及审计业务会议记录、复核意见书、审计组的书面说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等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审计决定书及相关文件材料、审计移送处理书及相关文件材料等;
  (二)证明类文件材料,主要是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
  (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主要是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审计实施方案及审前调查记录等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书等;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主要是不能归入前三项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八十四条  文件材料按照审计项目立卷,一个项目可立一卷或者若干卷,但不得将数个项目合并立为一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八十五条  立卷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排列文件材料:
  (一)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和备查类的顺序排列;
  (二)结论类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三)证明类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四)立项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五)备查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六)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七)审计日记以人为单位按照审计组组长及审计组成员顺序排列,可以单独立卷和存放。
  第八十六条  立卷责任人将文件材料归类整理、排列后,交由审计组组长审查验收。
  审计组组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审查验收,并签署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或者向有关机构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十七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将检查合格的审计项目案卷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审计组所在部门在移送审计项目案卷时,应当做好该被审计单位审计资料库的建立或者补充工作。
  第八十八条  审计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7. 注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按审计范围分为

注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按审计范围分为:一、按审计内容进行分类:1、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其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进行的审计。2、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3、财经法纪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项审计。年报审计属于财政财务审计。年报审计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施必要的审计。审计的分类有很多种,按照被审计对象的范围、内容或审计的目的来分类,或者按照审计不同的方式来分类,角度不同,分类也不同。【摘要】
注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按审计范围分为【提问】
注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按审计范围分为:一、按审计内容进行分类:1、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其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进行的审计。2、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3、财经法纪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项审计。年报审计属于财政财务审计。年报审计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施必要的审计。审计的分类有很多种,按照被审计对象的范围、内容或审计的目的来分类,或者按照审计不同的方式来分类,角度不同,分类也不同。【回答】
二、按审计主体进行分类:1、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2、社会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3、内部审计。也称部门和单位审计。是指由部门内部独立于财会部门以外的专职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三、按照审计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1、事前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前所进行的审计。即对计划、预算的编制,以及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研究等所进行的审计。2、事中审计。是指在计划、预算或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其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3、事后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后进行的审计。四、审计还可以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1、审计按其范围分类,可分为全部审计和局部审计。2、审计按其是否有确定的时间分类,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3、审计按其执行地点分类,可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4、审计按其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可分为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5、按照审计工作开始时是否通知被审计单位分类,可分为通知审计和不通知审计。6、按照会计报告期进行审计分类,可分为期中审计和期未审计。【回答】

注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按审计范围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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