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名称开错了怎么办

2024-05-09 02:08

1. 发票名称开错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发票名称开错了怎么办

2. 发票名称开错了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普票与专票有什么区别
普票与专票的区别在于:
1、抵扣的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2、开具发票时的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购货方详细的资料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需要;
3、使用时间的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无限制时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是2个月。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用如下: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用是保持税负的完整,体现增值税的价值;
2、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3、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如下:
1、保证项目齐全,并且和实际彼此符合;
2、字迹清楚,不可有错格以及压线的行为;
3、发票联以及抵扣联全部都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4、严格按照纳税义务的时间来开具。
总之,普票与专票的区别在于是否可以抵扣、是否需要购货方详细的资料信息以及时间限制的不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用是保持税负的完整,体现增值税的价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具有商事凭证和完税凭证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保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同时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和严格按照纳税义务的时间来开具。
二、开票没有合同可以开票吗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开假发票犯法。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可以分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违法形式,其主要犯罪手段为: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在存根联、记账联填写较小数额,在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销货方在纳税时出示记账联,数额较小,销项税额相应减少;购货方以抵扣联抵扣进项税,数额较大,抵扣税额相应增多。销货方和购货方均可通过此种方式偷逃国家税款。
三、药店开的发票丢了还能补开吗
不能。
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
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
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3. 税务发票名称开错能改吗?

开错的发票是不可以修改的,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扩展资料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摘要】
税务发票名称开错能改吗?【提问】
开错的发票是不可以修改的,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扩展资料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回答】
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一般有2联,即记账联和发票联,比增值税专用发票少了抵扣联。【回答】

税务发票名称开错能改吗?

4. 税务发票名称开错能改吗?

经查询,不可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名称写错了发票内容应据实开具,如内容开具有误,建议重开。【摘要】
税务发票名称开错能改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回答】
经查询,不可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名称写错了发票内容应据实开具,如内容开具有误,建议重开。【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回答】

5. 发票开错了可以改吗

法律分析:开错的发票是不可以修改的,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 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票开错了可以改吗

6. 发票开错了可以改吗

开错的发票是不可以修改的,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 发票名字写错了可以重开吗

可以,把开错的交给财务盖作废章,留作备查,再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就好了。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名字写错了可以重开吗

8. 发票上单位名称开错了,可以改吗?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对方电话可以,不影响专用发票的认证,但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没有对方电话号码,但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发票销售方账号开错了能认证。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发票作废条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_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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